为逃避缴纳19.5元的停车费而撞伤收费员,还造成多起交通事故!司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2017/5/26 北京新闻
为逃避19.5元的停车费,陈某不仅将前来收费的停车管理员“顶”在轿车的发动机盖上行驶了近500米,还“带着”管理员直接撞击一辆试图将其拦下的车辆。近日,陈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北京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件回顾
47岁的陈某,案发前无业。检察机关根据材料显示,2016年6月28日下午4点左右,在石景山鲁谷路与鲁谷东街的交叉路口,停车收费员翟某站在陈某车前要求交费时,陈某因为嫌19.5元的停车费太贵而拒绝交纳,陈某趁收费员翟某不备驾车离开。
遇到红灯时,陈某被翟某追上,翟某要求陈某下车交费,陈某拒绝。
待绿灯亮起,收费员站在陈某车前继续要求陈某交纳停车费,而陈某却发动车辆,收费员身体前倾趴在汽车前机器盖上,但陈某仍驾车继续行驶。
最终,陈某与一辆试图将其拦下的李某车辆发生碰撞,收费员被甩出。李某车辆被撞后又与其右侧正在进站的69路公交车发生碰撞,导致公交车冲入绿化带并将一根路灯杆撞倒。
庭审现场
本案开庭时,几名事故中的被害人均委托了律师出庭。对陈某主张因车祸造成的经济赔偿,被撞的收费员翟某的律师表示,翟某向陈某提出了40余万元的赔偿。
经过几个月的审理,本案在石景山法院公开宣判。
审判长
被告人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除此之外,法院判决陈某赔偿抢修路灯杆的损失,以及赔偿公交车修理费,共计38324元。宣判后,陈某依然觉得自己很无辜。
被告人 陈某
他根本就没有说话,所以才吓着我的。他要是说收停车费,我根本就不会跑。
截止目前,陈某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小编想说
为逃避缴纳不足20元的停车费而撞人,实在是不值得,陈某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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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TV新闻
记者:贾增远
编辑: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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