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风向突变!国家明确表态,这种房子遭重创!
2017/9/21 央视财经

    

    


     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妥善处理,“开发商没了”“土地信息资料不见了”“原开发企业破产了”“开发商没有补齐土地出让金”“手续不全”等一系列问题困扰。为不动产权利人排忧解难,但不允许所谓小产权房借此合法化。

     9月20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1巨额利益诱使小产权房出售

     即使国家有相关法律条约明令禁止小产权房的交易,还是有很多小产权房挂出牌来公开出售。很多小产权房都是基于占用耕地,而村集体用地的公章主要掌握在村干部手中,这种交易并不麻烦。基于利益的关系,大多数乡镇政府对交易采取默认的态度。

     2商品房价格昂贵

     即使知道交易有风险,但是面对无力承受的高昂房价,还是有很多低收入者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3村民利益可观

     村民可以通过小产权房买卖获取利益可观的分红,或者可以通过出售的自住房得到数目不菲的金额,这对于人均收入不高的村民来说无疑是诱惑极大的。

    

     无法取得房产证

     房产权是拥有房屋产权的凭证,但是由于小产权房买卖并不合法,所以无法获取房产证。这也是意味着购房者并没有房屋产权,法律也不会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无法再出售

     由于房产证无法合理取得,所以小产权房也就无法合理上市,无法转卖。

     质量参差不齐

     小产权房的建设并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不排除一些开放商为增加利润而偷工减料的情况发生,房屋质量并不能保证。如果房屋质量出了问题,责任也很难追究。

     如遇拆迁没有补偿

     这些建筑其实算是违章建筑,如果真的遇到拆迁,购房者并不会有任何补偿,如果有补偿也会全部归原业主。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与“小产权房”是两个概念

     今年8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在北京、上海、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全国首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再次引起社会对小产权房“转正”话题的关注。有人认为,试点或意味着小产权房可以合法地参与到住房租赁经营业务当中。由此便被一些视为“帮助小产权房转正”的信号。

     不过,记者从两部门试点方案中看到,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需要履行项目报批程序,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推进统一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管理,统一相关建设标准。这意味着整套手续办齐,几乎跟商品房开发建设无异。

     为此,有专家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和已建成的“小产权房”事实上是两个概念。对于想通过购买小产权房发财的投机者,寄望其可以转正的想法可以打消了,还要提防由此带来的巨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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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经济网(ID:ourcecn)、央视财经(ID:cctvyscj)、国土部官网、南方网、房天下等

     本文编辑:李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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