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熙投资领处分 上海宝银被处罚(监管不停歇)
2016/2/26 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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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两家有名声的私募接连收到处分处罚

     中国基金报 刘明

     这几天,两家有名声的私募接连收到处分处罚。先是泽熙投资,曾经阳光私募界绝对的业绩一哥,去年11月泽熙投资法人徐翔被带走调查,一时轰动。此后再无消息,2月24日泽熙收到监管部门首份处分公告,同时上市公司美邦服饰表示无法与泽熙投资取得联系。

    

     公告显示,泽熙投资在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期间,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拟对你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要求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向泽熙投资送达《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中小板处分告知函【2016】第2号】,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无法与泽熙投资取得联系,故现以公告形式向泽熙投资告知纪律处分的相关事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内容为:“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人员,违反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其所做出的承诺的,本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处分。”

     资料显示,2014年9月26日,徐翔旗下的产品泽熙1期与泽熙11期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每股9.72元的价格分别购入美邦服饰2600万股与2030万股。随后泽熙1期和泽熙11期在9月29日通过二级市场以10.72元和股11.26元的均价将美邦服饰的股份全部抛出,一共获利5726万元。

     但是在高价出货的同时,泽熙6期却在抛售当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9.82元/股的均价大笔买入美邦服饰5055万股,持股比例达到总股本的5%,达到举牌红线,一举成为美邦服饰第三大股东,此后,徐翔又在2015年4-5月期间清仓了美邦服饰,套现近9亿元。

     去年11月,泽熙投资法人徐翔等人因非法手段获取股市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被警方带着调查。而今年1月份,美邦服饰董事长周成建一度失联,疑为配合调查。

     今天,中国证监会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了对上市公司新华百货第二大股东上海宝银投资的处罚,这家私募在去年高调争夺新华百货控制权时,以公开信发布多项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构成信息披露违法。宁夏证监局决定对上海宝银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崔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邓舸介绍,2015年6月2日,上海宝银在公司官网和500倍基金网公开发布了《上海宝银创赢投资公司致新华百货全体股东的一封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公开信》中包括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5项议案,即共同成立私募基金、收购保险公司、承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收购基金网络销售平台—500倍基金网、改选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以上议案内容明确具体,属于对新华百货及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邓舸表示,上海宝银自行以《公开信》方式在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市公司上述信息的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法。根据《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上海宝银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崔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去年11月18日,新华百货的公告已经披露出上海宝银的违规受处罚信息。宁夏证监局对新华百货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上海宝银《公开信》相关内容比较具体,属于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会对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属于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

     而在去年11月的时候,崔军对于发公开信一事表示,“因为当时上市公司对我们的提议不太理睬。我们才采取了当时那种激进策略。现在不一样了,作为持股30%的股东,我们意见也变得重要,我们的一举一动可能会引起市场波动。毕竟我们规模这么大了,不能再犯低级错误。”

     最新信息显示,上海宝银旗下几只产品目前持股新华百货的股份占比为30.33%,与新华百货第一大股东物美控股集团持股30.93%不相上下,上海宝银与物美控股及目前仍由物美控股控制的新华百货仍然纷争不断。

     就在今天,新华百货还公告,上海宝银已对公司提起诉讼。上海宝银以“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为由起诉新华百货, 请求法院判决撤销上市公司2月19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全部议案,同时要求公司赔偿其先行提出的2000万元损失。

     诉讼的争议核心是上海宝银在此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据公告,,上海宝银认为,宝银创赢、兆赢投资并非股东大会议案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或其关联人,新华百货将宝银创赢、兆赢投资列为该次股东大会“第1项至第7项”议案关联方,要求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违反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规定。

     这个事情,简单点说,就是在上海宝银“投票权”被取消的股东大会上,通过了有利于原大股东取得更大股权占比的定增方案,这是令上海宝银非常不满的。同时,上海宝银提出的调整定增方案的议案和“高送转”议案被否决。

     从目前情况来看,诉讼才刚开始,新华百货的股权争夺战仍在火热进行着。监管部门的处罚公告似乎并没有明显影响到上海宝银“拿下”新华百货的决心,而原大股东也坚定捍卫着自己的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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