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及婴幼儿补充DHA专家谈
2015/7/16 中国医学论坛报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是脂肪酸家族一员,属n-3长链多不饱和脂肪酸。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DHA的研究相对滞后,既往未有中文版共识。2015年3月30日,《中国孕产妇及婴幼儿补充 DHA 的专家共识》在《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15年第2期发表,该共识汇集了多学科专家的智慧和经验,梳理和总结了DHA相关循证医学证据,结合中国人群特点,参考国际共识,并遵循现有最佳证据形成该共识,以提供针对DHA补充的统一解决方案,为基层医生指导,使其临床实践更加规范。近期,惠氏营养科学中心(WNSC)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朱建幸教授、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汪之顼教授和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陈倩教授,畅谈了该共识的出台以及孕产妇和婴幼儿补充DHA的重要意义。

    

     朱建幸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科主任、新生儿科主任。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中华儿科学会新生儿学组成员、上海医学会围产学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华围产医学杂志》和《中国新生儿科杂志》副总编、《中国循证儿科杂志》和《临床儿科杂志》副主编;中华医学会全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

    

     汪之顼教授: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系主任,兼任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副主任。中国营养学会妇幼营养分会副主任委员。主要从事孕妇、乳母和婴幼儿人群的营养学研究。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国内外课题项目。

    

     陈倩教授: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兼任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常务委员兼秘书长、北京分会前任主任委员,北京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常务理事、预防出生缺陷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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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中国孕产妇及婴幼儿补充DHA的专家共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朱建幸教授(共识主要牵头人和通讯作者):

     我国普通人群对DHA具有良好认识和印象,但对其具体机制和效应了解甚少。专业人士对DHA添加时机等问题相当关注。我国目前缺乏DHA适宜摄入对象和剂量的相关标准,在DHA补充与否和剂量标准方面尚存有疑问。公众和相关产品生产商的需求促使中国专业机构对DHA做出明确推荐,为DHA应用提供依据国内外研究数据的实践性指导。长达十余年的国外长期随访资料显示了补充DHA的总体积极结果。依据部分中国研究数据和国外资料,我们制定了DHA补充的专家共识。《中国孕产妇及婴幼儿补充DHA的专家共识》充分利用当前最佳证据,并对国际公认的DHA补充对象做出了推荐,有助于理清DHA补充的具体问题。

     汪之顼教授:

     DHA是一种对人体具有重要意义的多不饱和脂肪酸,可通过亚麻酸合成。处于机体特殊时期的婴幼儿、孕妇和乳母将α-亚麻酸转化为DHA的能力较低。DHA在视力、视觉和视敏度发育中发挥关键作用。胎儿和哺乳期婴儿通过母体获取DHA。孕母膳食中的α-亚麻酸和DHA含量可对胎儿和哺乳期婴儿的DHA摄入产生显著影响。配方奶粉中只有添加DHA才能更好模拟母乳。此项共识的目的在于促进全社会关注胎儿和早期婴幼儿的DHA需求量。《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此项专家共识的产生时间相似。《中国孕产妇及婴幼儿补充DHA的专家共识》提供了较DRIs更为完善的DHA推荐内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群DHA摄入量存在差异,中国处于中间水平。中国的DHA研究总体而言数量偏少,但所得出结果已显示国人DHA摄入量较低。共识以国外摄入量作为参考,结合我国膳食摄入DHA不足的事实,确定了孕妇和乳母的膳食DHA推荐量。此建议水平既考虑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又充分借鉴了国际研究和推荐,具有充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陈倩教授:

     女性孕期营养和胎儿正常发育为当前关注的重点,合理均衡营养则是减少妊娠并发症出现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时也是最易实施的措施。摄入大量食物并不等同于均衡营养,过量摄入反而会加重妊娠女性的应激负担,孕妇体重管理在此时具有重要意义。妊娠时期营养素摄入需同时满足孕妇和胎儿的双重需求。DHA可促进胎儿脑和智力发育,在妊娠后期需求增多,这提示DHA补充具有时段性。该版共识结合中国人饮食特点,对一些临床常见问题做出了解答。营养素补充有利于实现孕妇整体体重管理和营养均衡。普通人群对胎儿营养补充的认知并不充分,对营养素来源和补充途径亦存在一些误解,《中国孕产妇及婴幼儿补充DHA 的专家共识》则将极大促进相关知识的普及。

     Q2.孕妇和乳母补充DHA对自身及胎儿、婴儿的生长发育具有何种影响?

     朱建幸教授:

     合理适量补充DHA无不良反应的报告,对婴幼儿生长发育有益无害。人体研究显示,DHA主要在妊娠后半程积累,早产情况越严重DHA越为匮乏。早期发育极为重要,而母乳中DHA水平是不同的,尽管可以从α-亚麻酸转化而来,但需要在体内转化并因此需要相关酶的作用和一定时间,早产儿体内DHA水平很低,相关转化的酶不足,因而可能需要适时补充DHA。由于婴幼儿时期为脑发育的重要阶段,及时补充DHA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足月产儿同样可从DHA补充中获益。DHA补充对免疫功能改善和减少感染性疾病亦有一定积极作用。

     陈倩教授:

     DHA对胎儿神经系统发育和神经心理远期发育具有重要作用。婴儿神经系统发育持续至2~3岁,神经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善需要在出生后逐渐实现。这提示DHA补充应贯穿妊娠期、哺乳期和婴幼儿时期。孕妇和乳母的正常生理代谢亦需DHA参与。蛋黄和深海鱼类所含DHA相对较多,因此成人可从食物中补充一定量的DHA。然而,中国内陆地区鱼类摄入量较少,并且饮食习惯存在地区差异,这就要求在评估DHA摄入时应考虑到地区差异。相关食物摄入较少的人群可考虑补充DHA。目前建议孕妇和乳母每日摄入200 mg DHA,这包括食物摄入和营养素补充两种途径。

     Q3.中国人群尤其是育龄女性及婴幼儿的DHA摄入现状如何?

     汪之顼教授:

     共识建议妊娠和哺乳女性的DHA摄入量每天应达到200 mg,两岁以内婴幼儿每天则应摄入100 mg。中国人群的DHA摄入量相对不足,原因在于食物中所含α-亚麻酸和DHA较少。鱼类和以鱼类为原料加工的食品是DHA的主要来源,但即使食用鱼类较多的东部地区的妊娠和哺乳期妇女,DHA摄入量亦仅为40~50 mg,距推荐量仍有较大差距,中西部地区摄入量则更少,因此中国人群应养成适当食用鱼类的习惯。

     Q4.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对婴幼儿补充DHA作何推荐?

     朱建幸教授:

     DHA补充并非必需,但外源性补充可提供发育所急需的DHA,对早产儿尤为重要。有条件的孕产妇应补充DHA,原因在于有研究显示补充DHA可预防早产。非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如选择含DHA的配方奶粉可能带来对生长发育的更好结果,但最佳比例尚无定论。从营养全面均衡方面考虑,儿童亦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适当补充DHA。

     汪之顼教授:

     普通人群对DHA的需求不如婴幼儿显著,并且婴幼儿应平衡摄入DHA和二十碳五烯酸(EPA)。海鱼的DHA含量大于淡水鱼,通常推荐孕妇和乳母每周食用350克左右的深海高脂鱼类。由于鱼类为汞污染相对较高的食物,且胎儿和婴幼儿对汞较为敏感,因此孕妇食用鱼类食物并非多多益善,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选择DHA补充剂,如鱼油或海藻DHA。应用配方奶粉的婴幼儿应适当补充DHA,母乳喂养者则更应强调孕母的DHA摄入。

     陈倩教授:

     孕妇自身和胎儿对DHA均有需求,此时应首先评估是否需要额外补充DHA,如通过现有饮食可摄入足量DHA,则无需非食物性补充,但需对妊娠全程进行动态评估。DHA补充并非简单的数量叠加,补充目标应为实现具体时期的营养总平衡。孕妇和乳母应实现营养物质均衡和多元化,偏食对孕妇、胎儿和哺乳期婴幼儿均会造成不良影响。动态评估DHA摄入和孕妇的身体特征变化有助于指导DHA补充。基层医生首先应教育孕妇合理摄入膳食,然后通过询问了解孕妇DHA等营养元素缺乏情况,在平衡能量摄入的基础上补充不足的DHA。(晓方 整理)

     摘自《中国医学论坛报》7月16日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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