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外语论文不再是硬指标!
2015/10/23 中国医学论坛报

    

     10月21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发文《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令人欣喜的是,《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意见稿中明确:“对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职称外语不作为申报条件,论文、科研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基层卫技人员在晋升前,应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分。各市高评委在评审中要全面考量,综合评价,要注重基层用人单位对申报对象平时工作业绩和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引导、鼓励县级及以下卫技人员安心基层工作,服务基层群众,实现自身价值。”

    

     另外,评审权限下放,省属医疗机构或可自主评聘。根据浙江省新政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市卫生计生委局组建的市高评委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各市发文发证;省、市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组建的省高评委评审。”

    

     此外,“人员在省内流动中,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岗位任职条件,经对本人水平业绩考核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聘任。未获得单位岗位聘用的人员,不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对于目前超过核定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岗位竞聘考核,实现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的办法进行解决。在过渡期,可暂时通过“退二进一”、调离、引导卫技人员到有空缺岗位单位工作等办法,并在2017年前回归到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

     目前,通知意见稿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如果正式实施,对浙江省的广大医务工作者,尤其是基层卫技人员都将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我们期盼更多省市能够逐步放开职称评定的相关标准!

     小编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官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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