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10万+可认定为一级学术期刊发文?浙大这份通知在网上炸开锅
2017/9/17 中国医学论坛报

     来源:医护讯 整理

     在微信阅读10万+可认定为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刊发。近日,浙江大学的一份通知引发了舆论热议。

     近日,在朋友圈里流传一篇文章,题为《浙江大学:在环球时报发文微信阅读10万+被认定为在一级学术期刊刊发》。该文阅读量很快达到10万+.。

    

     浙江大学官方公众号上可以看到通告原文:

    

     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文化育人功能,学校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现就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教职工及在校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包括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原创文章字数应不少于1000 字。

     第四条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作者必须为署名作者或署笔名、网名的实名认证人。

     第五条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运用正确思想文化对各种社会舆论和价值观念进行引导,用优秀的文化内容引导人、陶冶人、激励人,努力营造适合于师生发展的网络文化环境,使之成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和提升浙大声誉的重要载体。

     第六条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申报标准如下:

     (一)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并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

     (二)在中央级报刊、电视新闻媒体刊发或播报,并形成较大网络传播的作品;在中央级媒体的网站及其“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移动客户端”(以下简称“两微一端”),其他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转载,并产生重大影响、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获省部级网络文化评选奖励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刊发。

     (三)在中央级报刊、电视新闻媒体刊发或播报,并形成网络传播的作品;在中央级媒体的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其他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转载并产生较大影响、形成较大网络传播的作品;获教育部相关司局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厅局级网络文化评选奖励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核心期刊刊发。

     第七条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由党委宣传部每年6 月牵头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认定。本办法第六条中提及媒体以外的其他报刊、电视、网站、“两微一端”及海外重要媒体由专家委员会认定。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各类媒体范围如下:

     (一)中央级报刊、电视新闻媒体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中央电视台、《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日报》、《参考消息》、《半月谈》、《环球时报》及其网站和“两微一端”。

     (二)其它主流媒体包括:《浙江日报》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报、电视台,《杭州日报》等省会城市党报、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科学报》、《新京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影响力广泛的报刊、电视、网站及其“两微一端”;省部级单位网站、省会城市政务网、新闻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等网站及其“两微一端”;浙江大学WWW 网(求是新闻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头条号。

     (三)重要商业门户包括:新浪、搜狐、网易、腾讯、优酷、凤凰等网站及其“两微一端”。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较大网络传播认定如下:

     (一)重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20 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以及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

     (二)较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 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 万;头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40 万。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很多网友惊叹道;浙大的学术标准如果真的这么低?

     笔者也被标题吸引,但经过仔细阅读浙江大学的通告,发现该文原来属于标题党。浙大的要求,并不是随意一个公号的10万+,而是限定了那些属于主流平台,微信公众号阅读量不少于10 万,只是认定作品是否属于“较大网络传播”的其中条件之一。

     用一位网友@mayudan的评论来说:

     浙大文件中明确写明,“在中央和省部级新闻媒体,在重要商业门户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

     首先,等同于不等于代替,在专业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在权威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平台发表先进科学的思想观点,并不矛盾而是相互补充和推动。

     第二,一篇内容权威且被普通民众乐于分享的科普文章或社会观点,借助网络特别是新媒体更能发挥传播力,在某种程度上更有现实意义!

     第三,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认定的机制是对“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权威注脚,难道严谨治学的学术大牛们会仅仅因为是网络平台而疯狂放水?反正我不信!

     在有意义的文章和正能量的思想面前,新的传播渠道只会成为优质内容的加速器,这次我选择为浙大站台!

     各位朋友,不知道你们的观点如何?

    http://weixin.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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