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杜绝、全面停止,2019年公立医院即将全面叫停这项措施!
2019/2/13 17:00:00 中国医学论坛报

    

     来 源:华医网综合整理

     2019年伊始,各省纷纷开始动手,全面叫停“药房托管”!

     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为了落实这一政策,2019年伊始,各省纷纷开始发布通知,严令禁止“药房托管”。

     北京:坚决杜绝

     2019年1月10日,北京市卫健委发文,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坚持公益性,坚决杜绝公立医院承包、出租药房,或者向盈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以北京市响应为开端,这一政策应该会很快在全国落地。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办药政发〔2018〕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确立医院药学服务的重要地位

     药学服务是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药学服务,加强药师队伍建设,确立药学服务和药师团队在诊疗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在内部分配绩效时,合理确定医事服务费中的药事服务成本占比,促进新时期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坚决杜绝公立医院承包、出租药房,或者向盈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二、构建上下贯通的药学服务体系

     在构建医疗联合体、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中,要将药学服务统筹考虑,纳入整体工作安排。促进药学服务向基层下沉,实现医疗联合体内药学服务连续化、同质化。要加强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以基本药物为基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疾病稳定期长处方管理药品,并与医联体内大医院相匹配。

     三、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建设管理,落实《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疗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诊疗服务量等因素,科学设置药学岗位,加大药学人员配备力度。要建立符合药事服务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并与药师的薪酬发放、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等挂钩,提高药师待遇水平,稳定和壮大药师队伍。要加强处方审核、处方点评和区域内处方集中点评,开展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促进合理用药。

     四、推进互联网药学服务健康发展

     医疗机构要加强电子处方规范管理,在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等关键环节必须保障信息留痕,确保处方可追溯,实行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可探索提供互联网和远程药学服务,加快药学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开展对慢性病患者的定时提醒、用药随访、药物重整等工作。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江苏:全面停止

     2019年1月15日,江苏省卫健委和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停止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的通知(苏卫医政〔2019〕9号)》(以下简称《通知》)。

    

     关于全面停止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的通知(苏卫医政〔2019〕9号)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省管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8〕45号),现将全面停止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企业托管药房或与企业开展类似业务合作;在药房供应链优化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开展药品供应延伸服务合作,不得以药品供应延伸服务方式变相托管药房,切实切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与企业的利益关系,确保公立医疗机构对药房人、财、物的经营自主权和管理权。已经实行药房托管、变相托管的公立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托管、变相托管行为,并妥善做好停止托管后的药品供应保障衔接工作。各设区市要针对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1月23日前报我委医政医管处。

     二、完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体系。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房屋、设备和设施;应充分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履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职能,协调药学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等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共同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和相关药事管理工作科学规范。

     三、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努力实现药学服务从“以药品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的转变,从“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向“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不断提升药学服务能级、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的转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开展治疗药物监测、精准药学个体化治疗、多学科诊疗、合理用药咨询等体现专业技术优势和价值的临床药学服务;要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规范处方审核调剂和点评,做好用药监测和报告,促进临床规范合理用药;要加强药品库存管理,对易发生短缺的药品应当保证2-3个月药量,保证临床用药需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对照《江苏省医疗机构药事工作建设管理评价标准》,加强内涵建设,规范诊疗行为、提升能力水平,努力提供优质、安全、人性化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附件: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情况排查表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月15日

     河北:坚持公立医院药房公益性

     2019年1月22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公立医院药房公益性,禁止公立医院承包、出租或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此外,《意见》还要求,探索推进医院“智慧药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无缝对接,缩短患者取药等候时间。通过开设微信公众号、患者客户端等,方便患者查询处方信息、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探索开展对慢性病患者的定时提醒、用药随访、药物重整等工作,重点是同时患有多重慢性病的老年患者,以保障用药安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原文较长,建议到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查看下载(http://www.hebwsjs.gov.cn/index.do?templet=content&id=384090&cid=43)。

     2013年起,药房托管开始持续升温,据《经济参考报》2016年报道,全国范围内,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

     但是,药房托管自诞生之日就争议不断。这种模式看似是将药房与医院分开,实则医院将药房交付给第三方托管、出租或承包,医院会按照销售金额收取费用,或定额收取托管费。

     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其中的问题。早在国家卫健委发文之前,多个省市也已发文禁止或限制药房托管。预计2019年各省将会全面叫停。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中国医学论坛报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