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责险,缓解医患矛盾的一支利剑,赶快全面落实吧 !
2015/9/26 医学论坛网
大家还记得今年3月份,四川省人民医院普外科周晓辉主任医师遭遇长达8个月的医闹,不堪压力上吊自杀的消息吗?还有前段时间,笔者接触到一个村医,因双黄连注射液过敏致患者死亡,被患者闹得无家可归。他问道“我当村医,一年赚不了几个钱,我赔不起,我去坐牢是否可以不赔呢”?
一个个让人揪心的真实事例,让医者寒心,我们需要一个好的制度来保护医生。让上述“悲剧”不再重演呢?
早在2014年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司法部、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5部门在北京召开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
目前落实得怎么样,还没有看到公开的详细数据,但是确实很多地方已经帮医生买了医疗责任险。发生医疗纠纷后,医责险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两个真实的医责险保护案例
几个月前,山西一家县级二甲医院儿科,5岁患儿因“急性胃炎”?入院,医生当时没有给患者开禁食医嘱,患儿进食后发生呕吐。呕吐物导致患儿窒息死亡,后经法医尸检证实。幸运的是该医院给医生都购买了医疗责任险,尸检报告出来后,医调委组织多方协调,最终保险公司赔付18万,医院赔付2万了结。在这个过程中,一步步按照程序走,没有发生医闹和医暴行为。
还有一个案例,乡村医生余强通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为他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一份医疗责任保险,保单中明确约定了医疗保险责任赔偿限额为每人10万元。当年的6月22日,村民王平因身体不适来到余强的诊所就诊,简单说明了自己的症状后,要求余强为其输液。余强在输液前询问了过敏史并做了皮试,15分钟后观察,由于诊室光线较暗未观察仔细,不知王平的反应如何就对其进行了输液。谁知2分钟后王平称自觉胸闷,呼吸困难。余强见状立即拔掉针头,当即进行过敏抢救,但最终王平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王平因过敏性休克致死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同年12月,宣城市医学会认定,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家属上诉于法院,县法院对该保险纠纷案件作出宣判,判决赔偿11.73万元,其中保险公司承担10.25万元。
医责险在国外是缓解医患矛盾的“利器”
事实上,国内有些医院不愿意出这个钱,多少有点抵触情绪。但是建立健全医责险制度,的确可以在分担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降低医疗纠纷调处成本以及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发达国家发生医疗事故的索赔额度非常高,医院无论大小,基本上都有医责险“保驾护航”,不少患者到小型的私人门诊就医前,也不忘询问医院是否已经投保。
比如美国的医责险制度有100多年的历史。根据医生的不同专业、出现责任风险的机率大小等标准,将承保对象划分为五类,并据此制定保险费率:第一类适用于内科医生及特定专科的医生;第二类适用于小外科手术医生和在大手术时担任助手的医生;第三类适用于执行大手术医生或担任该类医生助手的医生;第四类适用于特定外科医生;第五类适用于麻醉科医生、神经外科医生、妇产科医生、整形科医生等。五种保险费率依次增加。
医责险,说了一二十年了,应该要好好落地了,根据中央的要求,2015年应该是医责险实现全覆盖的“落地年”。让医院和医生真正的太平,应该少谈医德,多推医责险,这才是真正靠谱的选择。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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