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出手,破解医疗纠纷,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2016/4/5 医学论坛网

     导语:综合治理是党和国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它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政法机关为骨干,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种手段,惩罚犯罪,改造罪犯,教育挽救失足者,预防犯罪,达到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在北京召开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推进会,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陈训秋要求各级综治组织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重要作用,推动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深化“平安医院”建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建设平安中国而努力奋斗。

     陈训秋强调,健康是幸福之基,医疗卫生服务直接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中央领导同志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必须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任何伤害医护人员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我们重点推动在医疗卫生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各级综治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要充分认识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与建设平安中国、与人民的美好生活息息相关,是综治战线必须认真完成好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定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陈训秋指出,综治中心对于夯实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综治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能,发挥综治中心在多元化解医疗纠纷、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尤其要发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地、州、盟)综治中心的引导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强化实战功能,按照“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要求,促进医疗纠纷多元化解,依法防范和惩治伤医、“医闹”、“号贩子”等涉医违法犯罪。要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作为综治中心建设的重要任务,积极促进医院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医院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的完善,强化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在很多综治中心由党组织副书记兼任主任,综治办全体人员进驻,政法、维稳、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法院等单位抽调人员常驻,其他相关部门派员参加,有效整合了各种资源力量。要总结推广这些经验,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力量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及时破解医疗纠纷预防化解难、“医闹”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陈训秋要求,各级综治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的指示精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快推进医疗纠纷多元化解的相关地方立法,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加大推动力度。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导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医疗纠纷化解不力、“医闹”和涉医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引导其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因重视不够、防范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导致治安问题严重或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和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主持。有关地方的代表作了会议交流发言。

     记者:蔡长春

     来源:法制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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