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
2015/8/6 医师报

     本报讯(记者张雨)国家卫生计生委李斌主任有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她说,经过数年的艰苦攻坚,我国新一轮医改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这就好比医改这一仗已经打到长江边了,要一鼓作气,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其中谈到难点、重点还是要啃下公立医院改革这块硬骨头。

     8月6日,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10月底前,在全国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2月底前在100个试点城市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介绍到,公立医院改革分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目前全国有1463个县(市)已启动改革,占74.9%,其中13个省份已经覆盖全部县(市);共有3297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占78.3%,其中8个省份已经全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个,其中61个城市已出台实施方案,764家城市公立医院已启动改革。

     破除“医药补医”建立新的补偿机制

     破除“医药补医”机制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久前,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组织专家对17个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显示,取消药品加成并不能从根本上破除以药补医,也没有解决医生、医院的逐利问题,一些公立医院甚至出现了以检查和化验养医的情形。

     针对于此,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傅卫解释到,取消药品加成并不等同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仅仅是切断公立医院以药补医逐利机制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破除以药补医的核心应该是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性,新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没有建立,则必然会出现取消了药品加成后,出现以耗材、检查养医的情况。因此,取消药品加成只是第一步。之后我们需要逐步推进补偿机制的改革、价格调整、分配制度改革、支付制度改革以及管理制度、绩效考评等综合改革措施的推进。

     薪酬制度改革是必答题权力将下放

     医务人员是医疗服务的主体,是医改的主力军,如何调动主力军的积极性,薪酬制度改革至关重要。但就目前情形来看,薪酬制度改革似乎有些缓慢。

     傅卫指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是下一步公立医院改革的必答题。相关改革权限将下放到试点城市,在这方面应该着力予以突破。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国家层面正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指导性政策。与此同时,也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在改革试点中能够加大这方面的探索,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的总体收入水平,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的价值。傅卫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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