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角】拒缴医疗费用? 医院有权停止治疗!
2017/12/10 医师报

    

    

     “郑雪倩 王安其·拒缴医疗费用? 医院有权停止治疗!,[528].医师报,2017-12-7(11)”

     ▲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 郑雪倩

     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 王安其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因患者欠费,扣除医生工资的消息再次引起轩然大波。患者欠费,如何催缴,可谓是所有医院都面临的问题。

     如果患方拒绝缴费,医院能否停止对患者的治疗?如果停止治疗,一旦发生不良后果引起医疗纠纷,责任应当如何分配?如果继续治疗,那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此外,部分医师仅采取口头告知的方法向患方催缴医药费,因此实践中经常出现患方在法庭上声称不知道自己已欠费的情况,导致医院面临着举证困难等问题。

     还有医院使用催缴费用告知书,但普遍存在告知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使得患方在收到催缴费用单以后不能明确欠费数额、何时缴费以及拒缴费的不良后果等,影响患方及时缴费。

     因此,确有必要制订统一、规范的文本,帮助医师告知患者应当履行缴费的义务,明确告知不缴费产生的不良后果,规范告知行为,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告知书应明确:

     拒绝缴费则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在制订患者拒缴医疗费用告知说明书时应当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第一,告知患者欠费数额以及住院的时间段。在该告知书中,医师应当将患者的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以及住院时间段都做出明确记录,有利于患方了解其是在哪一时间段欠费以及具体欠费数额,并告知患方按照我国目前医疗收费的规定,除紧急抢救以外,患方均应按照医院管理规定先缴纳医疗费用,方可保证其后续治疗。

     第二,告知患方拒绝缴费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方应当明确按照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设立,如果其拒绝缴费,医院有权停止治疗。鉴于人道主义精神,医院除紧急抢救以外,可以仅采取一般的基础治疗。同时,医师应当向患方告知如果其拒绝缴费,导致手术和检查治疗无法进行,治疗中断,可能会使患者的疾病加重或复发,延长其治疗时间,也可能使其原有的感染加重、伤口延迟愈合、器官功能减退甚至衰竭等,丧失治愈的最佳时机,增加痛苦。

     因此,该告知书可以提醒患方应当遵守规定,及时补缴费用,以保证获得最佳治疗效果。如果患方确有特殊困难,应当向医院提出相关的申请和说明,以便采取其他合法方式解决。如果患方在明知欠费的前提下无合理理由拒绝缴费,可以视作患方主动放弃治疗,不良后果由其个人承担。

    

     《医师报》12月7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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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排版:《医师报》 毕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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