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拟硬性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2019/9/7 10:30:00 丁香医学生

     8 月 22 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此前,该草案已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两次审议。

     作为作为卫生与健康领域的「母法」,该草案中关于强化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方面的一条政策却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

     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

     「强基层」作为医改的重点内容之一,此次在草案三审稿中也得到进一步强化。

     草案明确,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草案规定,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国家采取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国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养老政策。

     日渐流失的基层卫生人员

     一直以来,基层医疗机构都面临着「人才瓶颈」问题——引不进,留不住。

     一方面,即使采取放宽录用政策、培养免费定向生等对策,成效依然不明显;另一方面,很多基层医疗机构花很大力气培养业务经营,但是他们其中一部分人学有所成后就跳槽到了条件更好的医疗机构。

     以乡村医生为例,近年来因为收入较低、社会保障缺位等多重因素,村医人才流失严重。

     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18 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8 年我国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共有 90.7 万人,与 2017 年相比,减少 6.2 万人。

     任务多、收入少、没编制、没发展,如此种种,几乎斩断了年轻医生到农村去的念头。他们涌向支持科研的公立医院、待遇优厚的私人诊所,而村医迅速老龄化,缺乏新鲜血液的补充,有些地方甚至不得不返聘已退休的甚至不合格的医生

    

     强基层,不仅仅靠强制就可以解决问题

     「强基层,更多是一个现实层面如何操作的问题。在基层人才待遇差、经费保障不足的长期背景下,执业医师晋升副高应有基层经历条款很难真正产生效力,下沉医疗卫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鑫如此表示。

     其实,为了保障人员队伍,各个省市也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从单纯的提高待遇,到提供进修、升职机会,再到大专家下沉带教等等,从不同角度让基层医护人员感受到发展前景。

     但是这种单纯的「输血」还不够,还需要从培养当地医生、提升县医院学科的建设做起,增强本院医务人员归属感、让他们有成就感、有盼头、有干劲。

     该政策既是一项艰巨任务,同时对县医院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发展契机。通过完善编制标准、薪酬制度,完善人事公招制度、职称评审和医师考试制度,希望可以为医疗人才在基层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从容的环境和更加广阔的舞台。

     初级医生是国民健康极为重要的防线,也是我们卫生医疗市场的主力军。我们要保护的不仅仅是患者的健康,也必须保证提供服务的医生不会过度劳动、拥有合理的收入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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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图:站酷海洛

     参考来源:

     1.《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迎三审:强化基层,但经费仍缺制度保障,界面新闻

     2.胡厘头 村医辞职背后,是无数农村的隐痛,新周刊

     3.龚晓红 浅谈基层医疗机构如何实施人才战略,中国人口报

     4.吴施楠 做强基层医疗 不仅要输血更要造血,搜狐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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