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药品带量采购扩面正式开标,9 个品种平均降幅超 50%? | 丁香早读
2019/9/25 6:56:00丁香早读 丁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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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轮药品带量采购扩面正式开标,9 个品种平均降幅超 50%

     9 月 24 日,国家医保局主导的新一轮药品带量采购扩面正式开标,采购品种共计 25 个,竞标将涉及全国 25 个省市。此次采购将按照报价最低原则,允许中选企业数量增至 3 家。

     截止 9 月 24 日数据,有 9 个品种涉及 12 家企业的最低报价在 4+7 的基础上降价幅度超过 50%,降幅较高的几个品种分别是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奥氮平、氨氯地平、恩替卡韦、利培酮、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等大品种,降幅均超过 70%。(来源:Insight 数据库)

     丁香园为读者简要梳理国家药品带量采购时间线如下:

     2018 年 11 月:国家药品带量采购试点落地时间表确定

     2018 年 11 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正式通过,确定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4 个直辖市和广州、深圳、西安、大连、成都、厦门 7 个城市进行带量采购,涉及 31 个指定规格的采购品种。

     2018 年 12 月:「4+7」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出炉

     2018 年 12 月,「4+7」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上海出炉。国家联采办公布的情况显示,31 个试点通用名药品 25 个中选,其中包括 23 种国产药品,2 种国外药品,成功率 81%。

     2019 年 1 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

     2019 年 1 月 1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 11 个城市,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图片来源:卫健委网站截图

     2019 年 1 月: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等要求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

     2019 年 1 月 25 日,卫健委印发 《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

    

     图片来源:卫健委网站截图

     通知要求高度重视中选药品的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畅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政策通道,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和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

     此外,通知还强调,公立医疗机构要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提高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水平,建立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做好中选药品临床使用情况监测。

     2019 年 3 月:带量采购药品使用量未达标,将扣减医疗机构医保费并约谈医生

     3 月 5 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文件明确将「4+7」集采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超出部分患者自负。

    

     图源:国家医保局网站截图

     文件规定,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按购销合同完成中选药品采购量。采购量完成后,仍应优先使用中选品种,原则上在试点采购周期内采购中选药品使用量不低于非中选药品采购量。

     各试点地区医保部门按照「按月监测、年度考核」的方式,从严管理。对采购结果执行周期内未正常完成中选品种采购量的医疗机构,相应扣减下一年度医保费用额度。对中选品种处方量下降明显的医生,应进行专项约谈。

     2019 年 9 月:国家药品带量采购扩围,2 批覆盖 25 地,1 个品种可多家中标

     国家药品带量采购第二批正式启动,9 月 1 日,上海阳光医药网公布《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文件显示,此次集采扩面将在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等 25 个地区推开,涉及第一批试点的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等 25 个中标产品。

     根据「多家中标」的新规,中选企业不超过 2 家(含)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1 年;中选企业为 3 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2 年。在采购量的约定方面,根据中选企业的数量(1~3家),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50%~70%。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的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

     根据联采办此前在上海组织召开的药采政策通风会的会议精神,第二轮集采的中选原则是适度竞价,多家中选,不过度追求降幅。

     本次联盟集中采购还增加了「黑名单」制度。申报企业、中选企业以及配送企业如果存在提供回扣、商业贿赂、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提供虚假文件、不履行供货承诺、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等,都将纳入名单,轻则取消申报资格,重则禁止 2 年内参与联盟地区的采购。(来源:上海医药阳光采购网)

     第 276 期丁香早读到此结束

     责任编辑:陈以寒

     题图来源:站酷海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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