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编制,被医院辞退后拒绝经济补偿,怎么办?
2022/4/24 14:00:00 丁香园

     一位丁香园粉丝在微信后台留言提问:「我在河北一个三线城市医院的急诊科工作了三年,是劳务派遣制。接到医院停职通知时,领导都劝我主动申请辞职,说这样『对名誉好』,不影响未来继续找工作。

     但是我没有妥协,因为有朋友告诉我,医院在合同期内辞退职工时,必须进行经济赔偿。然而,当我向医院要求经济补偿时,却遭到了拒绝。

     院方说,我是和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医院没有关系。可我确确实实在这里辛苦工作了三年,难道医院不该对我进行经济补偿吗?」

     来自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刘中直律师解释道,「劳务派遣」是一种分离了「招聘」和「用人」的用工模式,第三方派遣机构和医院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员工和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会被派往医院工作,由医院对你进行日常管理。这种情况下,医院向派遣机构支付费用,再由派遣机构向你支付工资。

     医院和你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也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你无法和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在「劳务派遣」的情况下,如果出现医院破产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医院和派遣机构的协议到期等等一系列情况,院方有权利将这些派遣制职工「退回」派遣机构。

     如果你遇到这种「被退回」的情况,派遣公司又一时无法给你安排新的工作,那么公司需要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按月给你发工资。也就是说,派遣机构需要在你没有工作的情况下,保证你的最低收入水平。

     而经济补偿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医院和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中都会做出明确的约定。只要相关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就有约定的遵循约定,没有约定的,通常会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来确认责任主体。

     这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为了防止出现医院和派遣公司互相「踢皮球」的情况,可以把派遣机构和医院都列为仲裁中的被申请人,再由仲裁机构进行责任划分和仲裁决定。

     策划:z_popeye、地猫

     监制:gyou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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