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
2015/9/24 十点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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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马尔克斯

     摘自《蓝狗的眼睛》

     今天是星期天,雨也停了下来,所以我打算带上一束玫瑰去给自己上坟。玫瑰花红白相间,是她种了用来献给祭坛或编成花冠的。冬天里天气闷闷的,有点怕人,一上午都阴沉沉的,使我想起了村里人丢弃死人的那个山岗。那里光秃秃的,一棵树也没有,风吹过之后,星星点点洒落着一些老天爷施舍的残渣。现在雨停了,中午时分的阳光应该已经把山坡上的泥地晒干了,我可以走到坟头,那底下躺着我孩提时的躯壳,只是现在已经在蜗牛和草根之间变成了一堆杂乱的零碎。

     她跪在她那些圣像跟前。我想去祭坛前把那几朵最红最鲜的玫瑰拿到手,但第一次没能成功,之后我就一直在屋里没挪动地方,而她一直神思恍惚。原本我今天可能已经得手了;可是灯突然闪了一下,她从恍惚中惊醒,抬起头,向放着椅子的角落看了一眼。她一定在想:“又是风。”因为祭坛那边果真有什么东西响了一下,房间晃动了一下,仿佛那些滞留在她身上的回忆被触动了一般。那时我明白了,我还得再等下一次机会才能去取那几朵玫瑰,因为她这会儿头脑清醒,而且正看着那把椅子,我如果把手伸到她脸旁,她会感觉到的。现在我能做的就是等她过一会儿离开房间,去隔壁房间睡她那星期天的例行午觉。那时,我就可以趁她还没回这个房间、死死盯住那把椅子之前,带上我的玫瑰离开。

     上个星期天事情要难办一些。我足足等了快两个小时她才进入沉醉的状态。那天,她看上去烦躁不安,仿佛一直被某个确定的念头折磨着:她在这屋里的孤独感突然间减退了。她拿着一束玫瑰在屋里转了好几圈,最后才把它们放在了祭坛前面。然后她走到过道,又转进屋子,向隔壁房间走去。我知道她在找那盏灯。后来当她又走到门口的时候,在走廊的光影里,我看见她身上穿着深色外套,腿上是粉色长袜,我感觉她还像四十年前的那个小女孩一样。那时,就在这间屋子里,她在我床前低下身来,对我说:“现在您的眼睛又大又僵,是他们用小棍儿给支开的。”那是在八月里的一个遥远的下午,一群女人把她带到这间屋子里,给她看了尸体,对她说:“哭吧。他就像你的哥哥一样。”而她,就那样靠在墙上,哭着,很听话,身上仍旧湿漉漉的,那是被雨水打湿的。

     三四个星期天过去了,我一直琢磨着怎么才能接近那些玫瑰花,可她一直守在祭坛前,守着它们,那股机灵劲儿令人吃惊,她在这屋里生活了二十年,我从未发现她如此警觉。上个星期天,她出去找灯的时候,我总算选准了几枝特别棒的玫瑰花。我从来没有离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么近过。可就在我打算回到椅子旁的时候,我听见过道里传来了脚步声,我匆匆忙忙地把祭坛上的花弄整齐,就看见她出现在门口,手里举着一盏灯。

     她身上穿着深色外套,腿上是粉色长袜,然而她脸上闪现出某种像显灵的亮光。这时的她不像是那个二十年来一直在院子里种玫瑰的女人,而像是那个八月里被人们带去隔壁屋里换衣服的女孩,四十年过去了,她变胖了,也变老了,现在回到这里,手里举着一盏灯。

     虽说在熄灭了的炉子旁烘了二十年,我鞋上那天下午结的泥巴的硬壳还在。一天,我去找鞋,那时大门已经关上了,门槛那儿的面包和一束芦荟已被取走,家具也都搬走了。所有的家具都搬走了,只留下角落里那把椅子,正因为有了这把椅子,我才得以度过之后的岁月。我还知道人们把那双鞋放在那里是为了烘干它们,而他们从这所房子里搬走的时候,根本就没人记起它们。所以我才去找我的鞋。

     许多年之后,她回来了。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屋子里麝香的气味早已和尘土味,和干巴巴的、若有若无的虫子味浑然一体。我一个人待在屋里,坐在角落那儿,等候着。我已经学会了辨别木头腐烂时发出的声音,辨别紧闭的卧房里陈旧空气的鼓翼声。她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她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只箱子,戴了顶绿色的帽子,身上穿着那件从那时起再没离过身的棉布上衣。那时她还年轻,还没有发胖,长袜里裹着的小腿也不像现在这么粗。她打开房门的时候,我浑身是土,结满了蜘蛛网,在屋子里某个地方叫了二十年的蛐蛐也静了下来。可尽管如此,尽管有尘土和蜘蛛网,尽管那只蛐蛐突然改变了主意,也尽管刚到的她年龄上有了变化,我还是认出了她,她就是八月里那个大雨倾盆的下午陪我一起在马厩里掏鸟窝的女孩。她现在的样子,站在门口,手里拎着箱子,头上戴着顶绿色的帽子,仿佛马上就要尖叫,马上就要说出当时说过的话:那是在人们发现我仰面朝天摔在马厩的草堆里,手里还紧紧握着一节折断了的梯子横杠的时候。她把门完全打开后,合页发出了嘎吱声,屋顶上的灰土稀稀拉拉地落了下来,仿佛有人用锤子敲打着房梁。这时,她在门口的光影中迟疑了一下,然后把半个身子探进房间,说了句话,那声音就像在唤醒一个沉睡的人:“孩子!孩子!”而我一直静静地待在椅子上,浑身僵硬,腿伸得老长。

     一开始我想,她就是来看看这间房子而已,可是她居然住了下来。她给屋里换了空气,感觉像是她打开了箱子,让里面陈年的麝香味散发了出来。当年,人们把家具和衣服都装在大木箱里拿走了,而她带走的只有这房间里的气味。二十年过去了,她把这些气味又带了回来,释放回原来的地方,她又重新立起一个小小的祭坛,和原先那个一模一样。无情的时间辛辛苦苦毁掉一切,而她一到,一切便都恢复了原样。从那时起,她吃住都在隔壁房间,但白天都待在这边,同那些圣像默默地交谈。下午,她坐在门口的摇椅里,补补衣裳,有人来买花就招呼一下。她总是一面摇晃,一面缝补衣裳。每当有人来买一束玫瑰花的时候,她总是把钱掖进腰间围巾的一角,嘴里也总说着同一句话:“拿右边的花,左边的是留给圣徒的。”

     她这样在摇椅上一待就是二十年,缝缝补补,摇摇晃晃,眼睛看着那把椅子,仿佛她现在要照看的不是那个和她一起度过一个个童年午后的孩子,而是一个待在这里的有残疾的孙子,这孙子从他奶奶还只有五岁的时候就一直坐在这里没动窝。等她再低下头时,说不定我就可以走近那些玫瑰花。如果我成功的话,我就要到那个小山岗上去,把花放在坟头,再回到椅子上坐下,继续等候着,等到哪一天她不再回到这个房间里来,隔壁房间里也不再发出窸窸窣窣声。

     到那一天,一切都会有个变化,因为我必须再一次离开这所房子,出去找个人告诉他:这个卖玫瑰花的女人,这个孤苦伶仃地住在这所破房子里的女人,需要四个人把她抬到小山岗上去。之后,我将永远一个人待在这间房里。不过她也可以心满意足了,因为到那一天她就会知道,每个星期天到她的祭坛前弄乱她玫瑰的,并不是那来无影去无踪的风。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2014),哥伦比亚作家,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主峰,永远的文学大师。“20世纪的文学标杆”。代表作品:《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礼拜二午睡时刻》等。

     蓝狗的眼睛

     马尔克斯四大经典短篇小说集之一。魔性与灵性交织的杰作。翻开本书,不一定能找回每个人失去了的时光,但能够获得一种全新的观看已逝世界的方式,获得和岁月角力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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