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两名赛比安传销头目在北京被判刑
2019/1/20 11:04:00中国消费者报 反传联盟

     ↑ 点击上方“反传联盟”关注我们

     反传销网1月20日发布:2016年8月份,“赛比安”(saivian)网络传销进入中国后以“消费返利”的名义迅猛发展, 并号称公司是“世界最大的消费大数据公司”,已于2016年10月获得美国直销协会的会员资格。据调查,“赛比安”传销已遍及河南、广东、浙江、四川、云南、陕西、上海等多个省市。

    

     赛比安传销以“消费返利”模式吸引参加者,参加者最低需交纳900元加盟费和300元托管费成为会员,参加者可通过连续缴纳三个月后,开始每月返现900元;也可通过发展下线获利,发展下线后,通过收取他人入会费,每天返利5美元,最高可达3000美元;每月1080元,随着下线会员增多,级别升高,最高可达65万元。

     赛比安成员共分会员、大使、总裁大使等13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一个团队,创始人团队有3人,总统大使有2800人。也就是说成立一个团队至少要交3600元给组织。

     加入组织之后,只要按照上线要求在组织“消费”,可以返利20%。每个会员交纳的费用、消费金额的返利等数额全部在组织的电脑数据后台。

     这些返利一般是不能取出来的,只有不断地发展了下线,下线交给上线的钱达到一定的数额,才能取出来。也就是说,真正能兑现的是排名前三的团队,如总统大使、钻石大使、铂金大使等。

     日前,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公示了一份对于张某云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一审判决书,分别判决张某云、刘某敏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上半年间,被告人张某云、刘某敏以投资赛比安项目缴纳会费并通过他人投资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介绍多人加入该项目成为会员,并按照上下线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以此展开传销活动。

     截至案发,被告人张某云、刘某敏共发展传销人员累计30余人,且层级达到3级以上。

     平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云,刘某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秩序,二人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分别予以惩处。鉴于刘某敏有自首情节,张某云认罪态度较好,均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人张某云的辩护人提出,张某云虽未主动投案,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该参照自首量刑,且其系初犯、偶犯,参与此次传销活动前有正式工作,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此,法院认为,张某云未主动投案,且根据其犯罪情节不宜宣告缓刑,未予采纳。最终,二人分别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重点回顾

     【重拳】这伙人被宜春警方抓了,原因是

     【案件】又一个“暴富神话”破灭!碰上这种“洗脑营销四部曲”,赶紧远离

     【头条】关于打击“民族资产解冻”类欺诈的公告

     【头条】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头条】近高危P2P平台1万多家虚拟币传销平台200多家

     【头条】“云联惠”传销主犯在越南投案自首!

     【头条】卧底“中绿传销”:投2900赚130万的骗局

     【追踪】易商通高志华被抓,“水松缘”的虚拟币还能撑多久?

     【头条】“北京易商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寿光公安请受害者主动报案

     【头条】“醉江山”涉案金额3.15亿元,抓获270人冻结资金6000多万

     【追踪】万顺叫车刷单收益超P2P,司机招募疑似传销

     【打传】秦皇岛公布10名涉嫌传销人员名单

     【防骗】转发这篇文章到家族群,别让爸妈的钱被坑!

     【科普】你能认清上市、挂牌、原始股的概念吗?警惕以“原始股”为名的非法集资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庞氏骗局快讯,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蓝梦、弘毅

    

    

     微信:13361661286

     联系电话:0794-4287069

    

     防骗秘籍:

     1:凡是以XX虚拟货币、XX区块链、XX原始股、XX物联网,宣传投资入股,保证赚钱,静态几倍,动态更多,都是属于骗局.

     2:凡是要求发展下线,层层得利的一定要谨慎,避免陷入传销骗局!

     3:凡是高回报的,那必然是高风险,切勿为蝇头小利所迷惑,庞氏骗局就像击鼓传花,总有人倒霉的!

     4:别以为现在每天给你返利(或者存活很多年)就不是骗局,因为这是骗子在放长线钓大鱼,当骗子玩腻了或者捞到一定的钱财就会卷款跑路,或者是其他的借口理由让你再投钱参与,你想走法律渠道都难,因为你往往没有有效的收据等证据链(有的有收据,那往往也是合同陷阱)

     如果您觉得本文能够帮助您和亲友识别、防范传销和非法集资等骗局,请分享到朋友圈,想要获得更多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订阅号【反传联盟fcx114-com】,订阅舆情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服务号【防传管家dcgz-fcx58】,想要与网友互动讨论,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反传销微论坛!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反传联盟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