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谁来监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么?
2018/7/4 19:58:57科研人都关注了 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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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NSFC的监督委员会体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2月10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党组领导下独立开展科学基金监督工作,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全体委员会议报告工作。

     监督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聘任。监督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由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部分委员组成。监督委员会设办公室,承担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维护“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维护科学基金制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科技工作者的权益,弘扬科学道德,反对科学不端行为,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的环境和氛围,促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事业的健康发展。

     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制定和完善自然科学基金监督规章制度;

     ● 受理有关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投诉和举报,必要时会同或委托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 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管理以及实施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 对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 开展旨在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及其他相关活动。

     监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科学基金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完善监督机制的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规章制度;认真受理科技界有关科学基金工作的投诉和举报;深入调研,认真听取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宣传,弘扬科学道德,倡导实事求是的作风和科学态度,得到科技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重视与国内外科研管理机构的监督机构开展广泛深入的工作交流,以学习借鉴各有关机构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实行有效监督等方面的经验,拓展视野,集思广益,不断提高科学基金监督工作水平。

     经过多年的努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初步成效,将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加强我国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支持科技源头创新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的情况、对科学基金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请以下列方式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邮政编码:100085

     电子信箱:oic@nsfc.gov.cn

     电 话:(010)62326346

     传 真:(010)62327088

     如要对与科学基金项目有关的科研不端行为提出投诉和举报,请在线填写,举报网址:http://ri.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五届监督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陈宜瑜

     副主任:朱作言、何鸣鸿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以政、王跃飞、朱邦芬、朱蔚彤、刘明、刘芝华、闫寿科、苏先樾、李召虎、李真真、周兴社、郑永飞、姚祝军、黄海军、崔翔、焦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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