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19年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平台建设项目
2019/5/13 23:20:55大家都关注了 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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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办公室,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建设平台项目(2016-2019)承担单位:

     为持续有效推动“一带一路”人文交流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国科协2019年工作总体部署,现启动2019年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2019年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涉外管理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预审工作,确保申报项目在获批准后可以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2019年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及对象

     (一)培育发起区域科技组织/联盟项目(编号KXPT-2019-001)

     项目内容:旨在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开展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逐步培育发起区域科技组织/联盟,形成国际科技交流机制。

     项目数量:8项(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经费额度:15—50万元/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具体额度)

     项目周期:1年

     申报对象: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与境外科技组织联合共建研究/培训中心项目(编号KXPT-2019-002)

     项目内容:旨在适应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实质性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的需要,与境外科技组织联合共建研究/培训中心,培养与相关国家开展国际组织/联盟建设的人脉。

     项目数量:5项(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经费额度:15—30万元/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具体额度)

     项目周期:1年

     申报对象: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三)多边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编号KXPT-2019-003)

     项目内容:旨在通过多边国际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方式,在相关领域发起国际交流计划或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等。

     项目数量:5项(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经费额度:15—30万元/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具体额度)

     项目周期:1年

     申报对象: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所属事业单位,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建设平台项目(2016-2019)承担单位。

     (四)双边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编号KXPT-2019-004)

     项目内容:旨在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组织开展实质性双边科技人文交流合作,签署合作协议,逐步形成“一带一路”民间科技组织交流合作网络,汇聚沿线国家的科技资源。

     项目数量:8项(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经费额度:5- 15万元/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具体额度)

     项目周期:1年

     申报对象: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所属事业单位,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建设平台项目(2016-2019)承担单位。

     二、申报资格

     (一)各全国学会,各省、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所属事业单位,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建设平台项目(2016-2019)承担单位。

     (二)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在2018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本次不具有申报资格:

     1.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

     2.受到民政部做出的行政处罚的;

     3.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三、申报要求

     (一)请认真阅读并填报提交《2019年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任务、预期目标、绩效指标、进度安排、以及经费预算等。

     (二)申报单位应建立专职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具备完备的计划(包含增强科技人文交流、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人员交流内容)及实施项目所需的人才、资源等保障条件。

     (三)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7日,以项目申报书送达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快递只限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

     (四)各申报单位请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其中正本2份,复印件4份。正本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所属事业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上级科协意见并加盖上级科协公章。

     (五)各申报单位限申报一项。

     四、后续工作

     (一)申报截止后,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将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项目承担任务通知。

     (二)入选项目申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于30天内与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签署项目合同,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合同规定的项目工作任务进行转包。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组建工作团队,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到人,做好条件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合同实施项目,接受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监督和指导,配合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开展的项目实施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成果、总结、验收、绩效自评及相关材料。

     联 系 人:单晓娜

     电 话:010-68578284

     电子信箱:shanxiaona@cast.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中国科协100038

     该项目申报书请点击文末“原文链接”获取

     来源:中国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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