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光 | 公民的政治角色
2016/4/8 中国好学者

    

    


    

    


     摘要

     毋庸讳言,新中国成立后,公民作为主人角色的理想,并没有得到真正完全实现,特别是“文革”中它更遭到了严重的扭曲和践踏。今天,在现代化和改革的进程中,“政治参与”、“政治公开”又成为知识分子学者群等各阶层关注的题目。我想,给大众提供越来越多的充当政治角色的机会,人民参与政治决策过程,并充分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自由权利,这是建设社会主义高度民主不可缺少的基础,也是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

     学者简介

     李曙光, 江西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公司法学、破产法学、法经济学。

     公民的政治角色

     李曙光

     政治角色 (politic role),这是西方政治学中流行的一个概念。撇开西方政治学家对这个概念的认识不谈,我总觉得这个名词实在是形容得很贴切。一个政治社会,就像一个大舞台,人们在他们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生、旦、净、丑,色色俱全,有的唱主角,有的跑龙套,有的连作为公民的演员资格都没有。

     在中国封建政治社会中,中国的平民百姓恐怕只配充当单调的、微不足道的角色,没有资格充当多种社会角色,更没有资格充当主人角色。他们既无力影响政治决策的过程,也少有机会与政府机构和官吏接触,就更不会想到平等、自由、投票、选举这类民主政治的内容,无限生机被长时期地压制在封建的桎梏之中。有一首古歌唱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这从一个角度反映出中国古代平民百姓对政治所表现出的麻木冷漠和与己无关的态度。他们厌恶政治,“天高皇帝远”倒成了一种令人向往的政治境界。在极端的封建专制集权政体下,平民百姓除了用“逃亡”来抗议苛令苛吏,用“造反”来反抗暴政外,对自己命运的掌握在政治上也只能处于无为状态。比较中西方文化的基本特质,也可看到两种政治观念之间的差异。西方人头脑中渗透着自由、平等、权利的思想,而中国的老百姓却是浸润于一味强调和谐、贡献、义务的观念之中。社会本位主义的伦理哲学使个人权利得不到承认,个人权利意识缺乏依附的土壤,每一个中国人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履行伦理义务,由此便造成了中国民众冷漠的政治心理。

     既然老百姓在封建政治社会中只配充当草民角色,因此中国民众世世代代的最高政治理想便是“贤人政治”、“精英政治”,把希望都寄托于真命天子、太平宰相与“为民做主”的父母官身上。但是现实往往总是给他们那种期望以无情的打击,除了严刑峻法会教他们恭顺外,还有一整套的礼教纲常伦理观念以缓和他们的反抗情绪。但愈是如此,就愈有人热烈讴歌明君、贤相、清官,这反映了国民性格中的某种劣根性。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过程中,人民大众参与政治的格式起了数千年来的第一次根本变化,工农及贫苦大众下层阶级都变成了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角色,不少人上升为干部,最高层次的政治领袖也以他们作为“参考群体”,人民对政治的态度由冷漠到热情,由消极变积极,由被动成主动。著名的美籍华裔政治学家邹谠深刻地指出:这是共产党战胜国民党的最根本原因。

     毋庸讳言,新中国成立后,公民作为主人角色的理想,并没有得到真正完全实现,特别是“文革”中它更遭到了严重的扭曲和践踏。今天,在现代化和改革的进程中,“政治参与”、“政治公开”又成为知识分子学者群等各阶层关注的题目。我想,给大众提供越来越多的充当政治角色的机会,人民参与政治决策过程,并充分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自由权利,这是建设社会主义高度民主不可缺少的基础,也是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

     — THEEND —

     本文原载于《世界经济导报》1987年12月7日,后收入李曙光:《法思想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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