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当商业习惯违法时
2014/2/18 哈佛商业评论

     文/宋文洲

     宋文洲是日本软脑集团创始人,是第一个在日本创业上市的中国企业家,著有《质疑日本的营销》等著作。

     2013年12月底,美国司法部裁定多家日本汽车零件厂商串通操纵价格,进行不公平竞争,触犯了美国的反垄断法,因此,对其中21家日企开出18亿美元的罚单,并将20名日企负责人逮捕入狱,判处1-2年监禁。

     日本制造业最大的竞争力之一就是一种被称为“经连会”(Keiretsu)的供应链体系。Keiretsu为日文“系列”的发音,指的是日本式的企业组织。一个“经连会”是一组联营公司,它们相互持股结成紧密的联盟,旨在荣辱与共、共同成长。我们可以从疯狂占领美国市场的丰田汽车的做法窥其一斑。丰田汽车从日本带来很多配套的零件厂商,其主要零部件都交给他们生产,在美国本土形成了一种“肥水不外流田”的封闭的供求系统。

     之所以称其为“封闭供求”关系,是因为丰田和零件厂商之间的价格以及供货关系是非市场性的。丰田只把订单交给系列厂商,系列厂商必须优先满足丰田的订单,而且价格比市场价便宜很多。乍看起来,这是供应商的压榨,但事实上供应商也会得到很多好处。

     第一,丰田汽车销量大,垄断丰田汽车某一零件的生产、供应,即使价格便宜,“经连会”内的供应商也不会亏钱。丰田的订货保障了他们的生存空间。

     第二,丰田汽车名声在外,能成为丰田“经连会”一员,本身就是一种市场信誉,也是对产品的质量证明。

     第三,利用剩余生产能力,可以为其他品牌的汽车提供零部件,但这时的价格却是市场价格,有时甚至高于市场价格。

     如此说来,这么好的事情,为什么其他企业不来仿效呢?那是因为这种操作有两个前提。第一个前提是核心企业必须对市场有决定性的影响,无论是在份额上还是在知名度上;第二个前提是“经连会”厂商间必须抱团,坚守内部秩序,共同对外,不出“叛徒”。

     对一个国际企业来说,第一个前提相对容易做到,但第二个前提却很难,或者说根本想不到。没有一种封闭式的、类似黑社会式的抱团文化,肯定有会企业因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成为“害群之马”。而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不是别的,正是日本的抱团文化,这是根植于日本人心底的集体危机感。(更多关于“经连会”的分析,详见《哈佛商业评论》2013年9月刊《丰田“经连会”过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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