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醒的范冰冰与睡不醒的影视股
2018/10/3 21:31:58 港股那点事

    

     作者 | puuuuuma

    

     今天早上来自新华社的一则消息彻底刷了屏,范冰冰偷税漏税案终于尘埃落定。根据新华社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税务局获悉,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此,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对范冰冰开出了巨额罚单,据统计,此次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接近9亿元。

     另外,由于范冰冰属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

     娱乐圈好日子到头了?

     偷税漏税、“阴阳合同”、限薪令、税务总局介入、巨额罚单,整个娱乐圈在过去的四个月中犹如一个巨大的漩涡,而范冰冰正处于这个漩涡的中心。

     说起如此成为风口浪尖,冰冰也很委屈,此次范冰冰被查,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被“误伤”的。

     事件双方冯小刚和崔永元的恩恩怨怨,持续多年,范冰冰则是“外人”。不过,“外人”范冰冰的一条微博,成为了让个人恩怨彻底升级的导火索,没想到最终引火烧身。

     接下来的发展则有些扑朔迷离,范冰冰被调查之后,有说她成功逃往美国的,有说她已经被羁押的,有说她被限制在家的,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直到今天,吃瓜群众终于等来了实锤,最后的结局更像是一个“花钱消灾”的标准套路。

     试想一下,如果范冰冰那天没有发那条微博,崔永元的火力就不会朝向自己,也断然不会发生之后的事情。范冰冰做梦也没有想到,那天的一则微博让她付出了将近9个亿的代价,还差点遭受牢狱之灾。

     范冰冰只是一个导火索,而她引发的这场火焰,烧至整个娱乐圈。

     实际上,“范冰冰事件”只是掀起了娱乐圈的一角。整个娱乐圈就像一座浮于水上的冰山,水面上的只占10%,至于水下的,娱乐圈有多大,水就有多深。

     该事件至少暴露出两个问题,一个是明星片酬畸高,一个是娱乐圈偷税漏税严重。实际上,之后国家对娱乐圈的整顿也是以这两点为立足点来展开的。

     1 “限薪令”

     从2010年至今,明星电影电视剧片酬几乎呈指数增长,有数据统计,仅2016年,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增长了近250%。以最近的几部电视剧片酬来看,主要演员的片酬皆在500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逼近亿元。

    

     10年前,一部国产剧中演员的成本通常占制作成本的30%,而这几年演员薪酬水涨船高,片酬超过制作成本50%已成常态,有的甚至高到75%。这样高的片酬不仅给影视公司造成极大资金压力,出来的影片质量更难以保证。

     中宣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问题。《通知》要求,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接下来,制作方发布了联合声明。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家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共同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

    

     《联合声明》明确了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上月,限薪的战火烧至综艺节目,广电总局下达“限薪令”,规定节目常驻嘉宾一个季度的总片酬不得超过1000万人民币。于是,便有今日赵薇舒淇退回《中餐厅》4000万片酬的新闻。

     2 严查偷漏税

     崔永元微博曝出的“阴阳合同”,只是影视行业用来避税逃税的冰山一角,艺人变身员工、明星工作室、税后片酬、税费优惠地注册公司等多种方式,都是影视行业心照不宣的避税手段。

     其中,通过在霍尔果斯、浙江东阳等地建立工作室,利用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避税,则已经成为明星的惯例。如果利用当地的税收优惠还能算合理避税的话,建立工作室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交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但无论如何都比按个人所得税的45%来的低。这就游走在了偷漏税的边缘。

     针对影视行业的偷漏税情况,税务部门已部署开展影视行业自查自纠,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于行政处罚,拒不纠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从这一点看,范冰冰此番被罚更像是立了个典型,反正都是要被罚的,何不痛快一点?

     当然,娱乐圈的乱象不止以上两点,高片酬和偷漏税只是两个最紧要的陈疾。所谓饭要一口口吃,改革要一步步来。可以预料的是,娱乐圈的太平日子基本到头了。

     2

     影视股走向何方

     影视版块曾是A股市场上的明星板块,深受投资者的热捧。在2015年之前那一波A股牛市中,影视股的涨幅令人印象深刻。例如,华谊兄弟的市值曾飙升至900亿元,距离千亿仅一步之遥,与如今的140亿市值形成鲜明对比。

    

     图:2014年3月~2015年6月华谊兄弟股价走势

     A股市场上影视逐渐失宠,一方面是影视剧的确定性弱,公司业绩容易受单部作品的盈利影响,另一方面,影视圈乱象丛生,票房作假、偷票房等现象频发,也日益消磨投资者的信心。尤其是,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影视公司开始了一波收购明星名下空壳公司的潮流。

     你问我为何A股上好些影视股才十几倍PE,股价却死活上不去,我只能回答你“你说呢?”

     2015年,华谊兄弟(300027.SZ)以10.5亿元现金收购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冯小刚和陆国强合计持有的70%的股权,而东阳美拉于今年9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仅为500万元,有业绩对赌,2016年为华谊兄弟带来不低于1亿元税后净利润,此后4年,每年贡献的税后净利润逐年递增15%,如果无法完成目标,冯小刚则需补齐差额。小学数学题,按照业绩承诺,东阳美拉5年间税后净利润须达6.74亿元,极端情况下什么都不做,无营收,冯小刚可以从已获得的10.35亿元现金中拿出6.74亿元来补足业绩目标之差额部分,仍净赚3.61亿元,片酬再高哪里有印股票来钱快...

     这一连串操作引得后来人纷纷效仿,其中,赵薇是佼佼者。她曾被外界赠予“女版巴菲特”的头衔,其欲以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50倍的杠杆,撬动了市值约100亿元的万家文化的操作令人咂舌。

     靠片酬赚来的毕竟是辛苦钱,如果偷漏税还要冒着被查的危险,而真正的“高端”玩家早已在一、二级市场上辗转腾挪。在2017年娱乐明星收入排行中,范冰冰以2.4亿收入排名第一,殊不知,赵薇早已基本不赚这些辛苦钱了,仅靠资本运作,其身价都不知道比范冰冰高到哪儿去了。

     不过,有句话说的好——“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惹了税务局的范冰冰的结局大家都看到了,触碰了证监会底线的赵薇当然也还了回去。当年的操作被证监会紧急叫停之后,证监会的目光就一直没有从她身上挪开过。直到17年,赵黄夫妇被证监会禁入市场5年。

     范冰冰事件后,影视股股价纷纷下跌。不过,这可怪不得范冰冰,即便没有范冰冰这件事,影视圈一天不回到正轨,这些影视股的股价就一天也起不来。看看唐德影视的股价吧,范冰冰只是加速了其股价的下跌。

    

     显然,范冰冰被罚款,并不意味着利空已经出尽。

     3

     尾声

     何为合理避税,何为偷漏税,在中国其实不好区分。这两者之间有一片巨大的灰色地带,最后导致的结果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个国家的税法越是完备,这两者之间的灰色地带越小。

     税法中的灰色地带为偷漏税提供了丰厚的土壤,税务系统的偶尔缺席则为偷漏税提供了天然的缺口。明星们的这套“避税”的玩法有年头了,为何直到现在才被严肃处理?根本原因还是整个税收系统的不完备所导致。

     所以,运动式反偷漏税往往在一时奏效,过后则有死灰复燃的威胁。

     关键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监管收紧为中国影视行业带来一场供给侧改革,让内容回归内容,为影视产业做减法。

     前两年小鲜肉充斥银幕,演技糟糕,画面粗糙,在我看来是“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资本偏爱小鲜肉,因为电影电视剧这种内容是非标的,投了之后听个响,能不能赚钱还要观众说了算。小鲜肉自带流量,单靠粉丝经济就能旱涝保收,甭管演技如何。

     不过,这套IP+资本的组合已经不太奏效了。

     一方面,“久病成良医”,观众的审美趣味提高了,上了一次当不会再上第二次当。

     另一方面,限制明星片酬控制在合理比例,才能给导演、编剧、特效、后期、剪辑等预算空间,确保电影在每个环节的质量是可控的。

     监管收紧,意味着整个行业从“劣币驱逐良币”向“良币驱逐劣币”的阶段演进。那些借资本洪流涌入影视行业,不管是洗钱的也好,偷漏税的也好,都将随这波洪流而去,卷入历史的渣滓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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