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士工伤后医院拒返岗?劳动仲裁裁决出来了!
2020/12/1 21:51:15 护理界

    

     楚天都市报11月29日讯(记者张万军)日前,陕西华阴市人民医院一名护士报料称,今年8月底她在工作中遭受过量消毒水刺激而受伤,在长时间请假治病后,医院不仅扣发其工资,还拒绝其返岗。目前,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了裁决:要求医院支付该护士工资差额2.8万元,为其补交社保,和其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1月29日,当事人张丹阳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2019年3月1日,她通过公开招聘进入华阴市人民医院担任护士。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她正式成为一名儿科护士。但从她入院至今,医院从未和她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今年3月12号,她被调至感染科(发热门诊),主要工作是对从外地、疫区、境外回来,或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进行排查,把好抗疫的第一关。

    

     今年8月7日,她被医院评为“战疫优秀护士”。8月25日晚,她在医院值夜班时,由于白班护士未按正确比例配比过氧乙酸消毒液,致使感染病区办公室及病房内过氧乙酸气体含量严重超标。她和两名医护人员、一位病人和其家属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呕吐、呼吸不畅等中毒反应。事发后她上报了科室护士长和主任。8月26日早晨,她感觉身体不适更严重,在华阴医院急诊科接受了检查,被告知身体正常。

    

    

     几天后,因出现了持续发热、心率失常症状,张丹阳自费到西安长安医院检查,被医生诊断为“刺激性气体中毒”。9月7日至17日,她在华阴人民医院急诊科和内二科住院治疗,但医院领导和医生均不承认长安医院的诊断证明。

    

     此后,身体状况一直不佳的张丹阳办理了请假手续,休了一个多月的工伤假。11月9日,张丹阳感觉身体好转,打算返回工作岗位。她到感染科报到时,被告知其人事关系已退回护理部。她到护理部报到时,护理部负责人称她之前的请假手续不全,拒绝为她安排工作。她多次找医院领导沟通,领导称她的病是她自身原因引起的,和医院无关。张丹阳还发现,自己的9、10月份工资被扣发,抗疫期间的医护人员补贴也没拿到。张丹阳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她后来向华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此事。11月25日,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认定她和医院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医院向她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8208元,医院为她缴纳去年3月1日至今年10月之间的社会保险,10日内医院和她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前,媒体报道此事后,张丹阳称受到医院的强大压力。“这两天,医院有多人一直在我家门口敲门找我,要求我删除网上的相关视频材料,我现在都不敢出门。”张丹阳表示。29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先后致电华阴市人民医院一位王姓院领导、办公室一位柳姓工作人员和张丹阳的部门领导,电话均无人接听,只有王姓院领导短信回复称会稍后回复记者,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图文来源 |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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