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为留置针留置几天而纠结吗?
2018/8/10 20:09:24 护士笔记

    

     近日,有同行在微信群给笔者留言,讨论留置针拔除标准是按“国标”还是按“美标”?

    

    

     如果没有微信,关于留置针留置时间的讨论也许不会那么纠结,因为大家都会按照各家医院制定的标准去执行。正是因为有了微信,有图有真相的文章让远在天南地北各家医院工作的同行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下反而使大家感到困惑了。

    

    

     2016-12-11~2017-02-14所拍的图片

     如上图中的图片,为一晚期肿瘤临终患者,因并发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只能选择在下肢输液。由于右下肢并发癌栓导致下肢肿胀明显,唯一能输注的只有左下肢静脉。正因为病情的原因,不管是护士还是病人和家属,都十分注意保护这枚留置针,最终,这枚留置针留置时间一直持续到死亡后拔除,共计留置了69天。笔者曾经就此写过一篇文章而引起了同行的热议。

    

     其实,像这样的案例只是一个个案,就笔者的职业生涯来说相信以后也不会遇到第二例。因为这位病人是一位退休老医生,病人的儿子也是一位医生,他们一家人都非常理解和配合医疗和护理工作。

     在此说明:笔者呈现案例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哗众取宠”,只是为了说明一种可能,影响留置针留置时间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人为因素”。在此,建议留置针拔除标准中增加“人为因素”,免得护理同行总是为了留置时间而纠结。

     留置针拔除之分门别类法

     说明:以下分类仅代表笔者个人的奇思妙想,目的是为了告诉临床护理人员不要再纠结于拔除时间。拔除标准请按照所在医院的制度,结合病人因素及护士个人考量而决定。建议,当个人想法与科室规定不符时,与护士长协商探讨后,选择一个最好的方案。

     第一类:综合评估型

     这一类护理人员往往带着辩证思维、综合评估后确定留置针的留置时间,善于做好患者和家属的宣教和沟通工作,最终能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拔除标准:参照INS静脉输液治疗指南所规定的标准。

    

     拔除标准实施细则:

     A.若不再属于护理计划的一部分或已有 24 小时或更长时间未用过,应拔除外周静脉短导管。

     B. 根据部位评估结果和/或全身性并发症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诸如血流感染),临床上有指征时,都需拔除儿童或成人患者输液中或未输液的外周静脉短导管。

     并发症的症状和体征包括但不限于:

     任一程度的疼痛、触痛或没有触诊的疼痛。

     颜色变化(红斑或发白)。

     皮肤温度变化(热或冷)。

     水肿。

     硬化。

     穿刺部位渗出液体或脓液。

     其他类型的功能障碍(诸如冲管时遇到阻力,无血液回流)。

     C. 在医疗机构中,当无菌条件未达到最佳标准时,考虑在置入的导管上贴上标签(诸如「紧急」)。尽快拔除或置入新的导管,最好在 24 至 48 小时内。

     D. 将疑似导管相关感染的症状和体征,通知独立执业医师,并讨论是否需要拔除外周导管前获得培养物(诸如渗液、血培养)。

     E. 若出现外渗,在拔除导管前取下给药装置,从导管连接处抽取残留的药物,尽量去除内腔和皮下组织中的发泡性药物。

     第二类:果断拔除型

     留置针在留置期间难免会出现并发症,甚至有发生“断针入血管”的报道。毕竟目前的医疗环境难免会有遇事不理解的病人和家属,为了“安全”起见,那就请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同行们没有必要为了多留一天而担风险。

    

    

     拔除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即外周静脉留置针应72~96h更换一次。

    

     如穿刺部位有红肿、渗出、疼痛等表现,则立即拔除。

    

     第三类:创新改进型

     纵观留置针的发展历史,其留置时间标准也一直在更新。就是INS指南也是每5年要进行更新,标准参考的依据也都是来自于文献。如下面这位同行所言:没有创新,哪来进步?

    

     如果在2021版的INS静脉输液指南更新中增加一个更加细化的评估标准来确定留置针的拔除标准,则一定会给更多的病人和临床护士带来福音。

    

     来源: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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