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帆谈元代的“四等人制”
2017/2/23 22:35:43张帆 大象公会

     大象公会文章《元朝真有四等人制度吗》发布后,北京大学历史系的同学们就这篇文章向著名蒙元史学者张帆教授提出了一些疑问,并得到张帆先生回应。我们获得授权转载这篇访谈,并向张帆先生与同学们深表谢意。

     【转载自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学生会微信公号】

     本次访谈的主要内容是同学们围绕公众号“大象公会”发布的文章《元朝真有四等人制度吗》提出的相关疑问和张帆老师的回应。

     作者:张帆

     采访者:孟楷卓、王楠

    

     1

     孟楷卓:第一个问题就是那篇文章说元代文献没有关于四等人制的记载,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吗?

    

     那篇文章说的比较有道理。不过它的前半部分基本上来自日本学者船田善之的一篇论文,资料大都是从船田那里转抄的。四等人制的概念过去讲得很多,大家都习以为常了。近年以来对这个概念有一些质疑和检讨。目前我也认为,“四等人制”的概念确实有很大问题,不是十分合适。

     首先,它可能不应当叫“制”。叫“制”,就容易被理解为一项正规制度。比方说《中国大百科全书》的“中国历史”分册,应该是我们的权威著作了,其中的词条说:四等人制是元朝法定的民族等级制度。按照这样的说法,那么叫作“制”当然就没有问题。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所谓“四等人制”并不一定能称为法定或者正规的制度,叫作“制”有一些问题。

     另外,“四等人”的说法也不太准确。如果说“四等人”的话,让人觉得高低上下的等级差十分明确。实际上,很多时候也不是那么明确。客观一点,我们可以说元朝存在“四种人”或者“四类人”,但要是用“等”字,就把距离拉大了,不太合适。我在以前的学术研讨会上提出一个看法,认为应该叫“四圈人”。与其说是高低上下的差别,不如说是核心和边缘的差别。实际上关于这个问题,元朝人自己就是用“内外”来形容的。元末明初人叶子奇写的《草木子》批评元朝,说元朝是“内北国而外中国,内北人而外南人”,就是说元朝总是把“北国”、“北人”这一部分人的利益放在核心位置,而把广大的“中国”、“南人”放在外围和边缘,忽视了他们的利益。他的批评用的就是内外,而不是上下高低。所谓“四等人”,充其量大概也就是这样的情况。用“等”字来表述,可能让人联想到印度种姓制度那样严格的等级,事实上并没有这么大的差别。

     所以“四等人”的说法有些不妥,加上一个“制”就更加不妥。元朝文献中并没有“四等人制”这样明确的提法。十几年前,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先生在北大访问,我有幸见到他。他听说我是学元史的,就说有一个问题请教,四等人制是哪一年颁布的?当时我回答,四等人制不像两税法或者均田令那样,它并不是一个一次性的明文规定,因此不存在何时颁布的问题。所谓“四等人制”实际上指的是,在元朝统治下,不同的民族,在很多场合确实有不同待遇,政策并非对所有人一致。这种差别对待的情况一再出现,就被后人概括成为“四等人制”。那篇文章说元朝文献里没有直接提到“四等人制”这个概念,是对的。

     王楠:也就是说,元朝时蒙古人或者“北人”政治地位比较高,政策相对偏向他们,这也就是元朝出于自身利益的行为,对于种族的差别对待甚至迫害没有上升到制度的层面。

    

     是这样。首先谈不上“迫害”,可以说是“歧视”,但这种歧视也不是随时随地都有表现。而且,这是少数民族王朝的共同问题。其实汉族王朝也有对于少数民族的歧视,说不定歧视程度还更厉害,但少数民族总体比重很小,所以对他们的歧视不太引人注意。而少数民族王朝歧视汉人,是对绝大多数人的歧视,这就非常引人注意。

     在中国古代少数民族王朝中,现在看起来,民族歧视最厉害的还是元朝。虽然“四等人制”的提法有问题,但要是就此说这个概念完全是胡编的,甚至说元朝没有民族歧视,这也不是事实。民族歧视还是元朝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2

     孟楷卓:请问老师“色目人”的说法是怎样产生的,文章说来自汉语词汇?

    

     日本学者船田善之提出:所谓“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人中,“色目”这个词在蒙古语中找不到对应词汇,因此这个词汇应当是汉文文献制造的概念。这个看法不对。“色目”这个词汇在蒙古语中也有,只是他没有注意到。

     在元朝,有大量的高层文件,包括皇帝下发圣旨,以及向皇帝汇报工作后形成决议,都是用蒙古语交流,蒙古文记录,向汉族社会公布的时候再翻译成汉语。翻译过程中会保留很多蒙古语的语法特征,形成所谓“蒙文直译体”。这种文体的文件,一看就知道是从蒙古文翻译过来的,不是直接用汉文起草的,它一定有一份蒙古文原稿。但是今天能见到的,通常只有汉文译稿,蒙古文原稿没有保存下来。这种“蒙文直译体”的汉文译稿中,“色目”一词多次出现。照常理判断,它不可能是翻译时凭空杜撰并添入的,在蒙古文原稿中一定有一个对应的词汇。只不过因为见不到蒙古文原稿,一时无法确定这个词汇是什么。

     这个词汇现在似乎找到了。前几年,西北师范大学的胡小鹏老师写了一篇文章《元代“色目人”与二等人制》,提出一个重要观点。他认为元朝蒙古语中有“色目”这个词,这个词出现在《蒙古秘史》当中,明初汉语音译为“合里·亦儿坚”,还原后的读音是qari irgen,意思就是外人、其他人。这个发现很有价值。在蒙古统一草原的过程中,无论打仗还是管理。涉及到下面的老百姓,难免有所区分。最简单的区分就是两种:自己部落的人,其他部落的人。后者,就是“合里·亦儿坚”。自己部落是统治核心,其他部落是外围。这个外围,有征服的、招降的、主动投奔的,包括很多不同部落,其实这就是元朝最早的“色目人”。后来蒙古征服的人越来越多,色目人的范围也不断扩大,汉人也包括进去了。

     不过,需要补充的是,关于“色目人”还有另外一种视角。等到忽必烈建立元朝,统治重心转到汉族社会,被统治百分之九十几的人都是汉人,首都也搬到了汉地。这时候制定政策,主要是针对汉人的,但社会上又不光只有汉人,还有很多其他民族。相对于汉人来说,这些其他民族就成了“色目人”,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少数民族。只不过,这时候少数民族是居于核心地位的,汉人属于外围。再加区分,少数民族当中,蒙古人又比较特殊,他们是真正的统治民族,经常需要单独对待。那么,从这个广义“色目人”概念中把蒙古人区分出来以后,剩下的就是狭义“色目人”了。

     总之,元朝“色目人”概念的使用,其实比较混乱,很不稳定,很不清晰。从蒙古人角度来说,汉人和其他民族都是色目人;从汉人角度来说,不是汉人的都是色目人,蒙古人也包括在里面。从忽必烈开始,后一种用法更多一些。再往后征服了南宋,又出现南人。到元朝中期,区别逐渐清晰。元朝中期开科举,原则上每次录取进士一百人,规定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占二十五人,这是很明确“四等人”同时出现的用法。元朝前期还几乎看不到这样的表述。

     孟楷卓:您的意思是说,色目人在有些情况下也是包括蒙古人的。

    

     是的。比如文件中只提到两种人,汉人如何,色目人如何。这里的“色目人”就往往包括蒙古人在内。如果提到的两种人是蒙古和色目,应该提到汉人却又没提到,这时候“色目人”中很可能包括汉人。

     3

     王楠:一般来说使用四等人制说法的教材,都说色目人获得的利益和地位相对汉人较高,这个属实吗?

    

     属实。对于蒙古统治者来说,色目人在汉地没有背景和基础,用起来比较可靠。而汉人属于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其忠诚难免受到怀疑。色目人因而作为统治汉人的助手得到信任。另外按照蒙古人的想法,谁跟着我早,我就对谁更好,因而色目人比较受到青睐。大体来说,色目人的待遇介于蒙古人和汉人之间,当然也不是任何时候都分那么细。

     4

     孟楷卓:关于参加蒙古人队伍的早晚问题,这篇文章提到“根脚”,或者说一种背景。

    

     决定地位和待遇的是“根脚”,不是民族,这是日本学者船田善之的观点。所谓“根脚”,就是家庭出身。在元朝,这个概念一般不用于族群之类的大集团,通常都是针对个人或家族的。不会说一个民族、一个大的族群,他们的“根脚”怎样。因此船田的说法,我觉得有点矫枉过正,不全对。根脚当然能够决定个人和家族的地位、待遇,但是也有不少相关政策与根脚没有直接关系。比如说武器管制,禁止汉人持有和使用兵器,对蒙古、色目人不太限制。在这方面,一个普通的蒙古、色目老百姓都会拥有高于汉人官员的特权,与具体的“根脚”无关。又比如人事方面的荫补制度,官员做到一定级别,可以保送一名子弟进入官僚队伍。这时候规定“色目比汉儿人高一等定夺”。不管“根脚”如何,色目官员的子弟就是比相同级别的汉人官员子弟待遇高。总之在元朝,“根脚”的确非常重要,但主要是针对少数个人和家族的,对于大的族群,不能同理而论。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大象公会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