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推荐】病人要求回家输液,村医该不该同意?专家给您支招了!
2015/10/25 健康报

     来源:健康报微信传播矩阵-村医导刊(cydk2009)

    

     农村是熟人社会,村医又大都是本地人。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面对患者提出的回家输液等看似不重要的要求,村医总认为“都是熟人没事”,便放松了警惕,但谁知却藏下了深深的隐患。

     近日,河南省一所村卫生室发生了一起患者自主要求回家输液却引发安全事故的案例。就此,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他们都提醒村医,面对乡亲们的熟面孔,更应提升法律意识。

     回家输液出事故 村医有责任

     今年7月17日下午,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杨楼乡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今年52岁的杨女士生病后,女儿小悦带她去村卫生室输液。输到一半,母女俩就主动提出要带着剩下的一瓶半注射液回家自己输。可谁知,回到家中,小悦在换输液瓶时出了大错,因为没有仔细查看瓶身,给母亲输了混有洗衣粉的100毫升液体。这之后,杨女士经过急救,脱离了危险。

     在杨女士的事件中,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洋认为,村卫生室和小悦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赵海洋说,小悦在为患者输液前没有仔细查看瓶身及液体情况,在为患者输液过程中发现患者有不良反应也没有及时停止输液,更没有告知村医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最终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与此同时,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如果村医不允许小悦及其母亲将注射液带回家,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发生。因此,村医在这里承担次要责任。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管理处相关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村卫生室应设置有治疗室、诊断室、观察室等,以便医生随时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输液反应等,同时在患者发生不良反应时能及时采取措施。该起案例中,村医的过错就在于让患者自行将注射液带回家,其行为违反了规定。

     提供上门诊疗 这些招数要记牢

     在日常工作中,相信上述情形大多数村医都遇到过。河南省新密市卫生局信息调研科科长张建鹏建议,村医在诊疗过程中遇到重症患者或者年老体弱者等确有需要者,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但服务期间应一直待在患者身边,“这可以避免类似上述情况的发生”。

     针对村民的需要,村医提供上门服务,自然便利了很多,但这时一堆问题又来了。哪些治疗能做?上门治疗前,村民说“出事儿保证不告你”,但出力救人还惹上官司的也有,这时该怎么办?对此,河南天昭律师事务所律师姬瑞明为村医支招了!

     第一,村医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诊疗经验,判断患者是否适合在家治疗。如果患者家庭就医条件相对较好,且患者只需要接受一般治疗、输入一般液体,可上门服务,但村医应在患者身边观察其用药反应,以便在患者发生不良反应时第一时间进行救治。如果患者的治疗有特殊要求或者输入的液体有特殊副作用时,应把患者留在村卫生室进行观察。

     第二,村医要履行告知义务,把患者的患病情况、治疗情况、在家治疗可能引发的危险等告诉村民。

     第三,最好能组成诊疗团队。有条件的村医提供上门服务时,最好有具有护士资格的人员同行,如果能组成一个小的诊疗团队则更好。

     第四,提供上门服务时,如果能与患者签订一份书面协议,那么双方的权益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村医能更长久、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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