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筛”≠“糖筛”
2016/5/13 健康咨询报

    

    

     孕17周时已经做过“唐筛”,在孕26周孕检时,被医生要求再做一个“糖筛”检查,筛查要做两次吗?

     答:其实“唐筛”和“糖筛”都是妊娠期非常重要的产科筛查,分别用于发现唐氏综合征和妊娠期糖尿病。

     唐筛是唐氏综合征筛查的简称,先天愚型儿主要就是唐氏综合征患者。而糖筛是妊娠期糖尿病筛查的简称。不管孕前有无糖尿病,妊娠期有些孕妇会出现血糖异常,甚至患上糖尿病,如不加以控制,会造成一系列对母体和胎儿的损害。

     唐氏综合征筛查一般在怀孕15~19周进行抽血检查,有的医院会在孕9周和孕18周左右做两次抽血检查。通过检测血中三种物质的含量,来计算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唐筛报告结果中的“高风险”,并非一定是唐氏综合征,而是要通过羊水穿刺等手段进一步确认;“低风险”也不等于胎儿百分之百没问题,只是患病风险低。另外,唐筛也取代不了B超的畸形排查,比如胎儿有无先心、兔唇、多指(趾)、缺胳膊少腿等,就须进行B超检查。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代谢异常,属于严重高危妊娠,通常发生于妊娠中晚期,病情较重或血糖控制不良者,会发生流产、巨大儿等严重后果。

     医生提醒,女性怀孕期间要定期进行产检,尽早进行糖耐量实验。女性在孕前3个月,除了进行常规的孕前检查,务必查一次空腹血糖,这不但能发现有无糖尿病,而且可以在前期积极进行干预,避免患上糖尿病。非高危人群的孕妇,在孕24~28周,也应按常规进行糖耐量实验。

     (健康咨询报 2016.5.9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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