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注意啦!“人前教子”会毁了孩子自尊
2015/11/16 家庭医生报

    

     中国有句古话:“人前教子,人后教妻。”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解读,就是孩子年纪小,不论心理还是行为都不成熟,加之要树立家长的“权威”,所以孩子有了过错,应当在众人面前“兴师问罪”,这样能让孩子长记心。相反,夫妻是平等的,如果在他人面前数落妻子的不是,有伤妻子自尊,不利于家庭和睦。

    

     笔者对于后半部分表示赞同,但对前半部分却不敢苟同。在教育孩子方面,家长也需要顾及孩子的自尊。

     从人的心理需要考虑 著名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的心理需要是有层次的,高级心理需要的满足是以低级或基础需要的满足为前提,比如人的最基础的心理需要是生理需要,然后是安全需要,而在此基础上的需要就是尊重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尊重需要是各年龄的人所共有的,也是非常基础的一种心理需要。所以,任何人之间的交往,包括亲子关系,尊重是最基本的前提。

     从孩子的心理特点考虑 孩子心理不成熟,并不代表他们自尊心不强。恰恰相反,孩子往往比大人更看重他人的评价。正是在和他人交往中,特别是从他人的评价过程中,孩子才逐渐学会评价自我。同时,由于孩子没有对自身稳定的认识,特别容易产生自卑感。如果此时家长还是采取“人前教子”这种过时的教育手段,势必会打击孩子的自尊心。常此以往,孩子情绪会变得无助、焦虑、自卑、压抑,行为上表现为自暴自弃、胆怯、畏缩。

     英国教育家洛克曾说过:“父母不宣扬子女的过错,则子女对自己的名誉就愈看重,他们觉得自己是有名誉的人,因而更会小心地去维持别人对自己的好评;若是你当众宣布他们的过失,使其无地自容,他们便会失望,而制裁他们的工具也就没有了,他们愈觉得自己的名誉已经受了打击,则他们设法维持别人的好评的心思也就愈加淡薄。”所以在西方国家,最忌讳家长“人前教子”,更不允许当着外人的面斥责孩子。

     因此,在外人面前,只要不是非立即制止不可的错误,家长最好还是忍一忍,给孩子留足面子。事后,则要“人后教子”,即放低姿态,给孩子讲道理,说明哪些事情可做,哪些不可做。也只有做到“人前旁敲侧击,人后入木三分”,才能既让孩子认识到错误,又维护了他们的自尊。(辽宁 教授 邹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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