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了,满屋保健品都还没吃完!谈谈保健品的那些猫腻!
2018/12/28 11:53:32姜允申 家庭医生报

    

     近日,知名医疗科普媒体号“丁香医生”发布头条文章《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在网络刷屏引发关注。

    

     还有一则“老人去世遗留一屋保健品 商家承诺:活100岁奖100万”的新闻同样引发众多网友热议和评论。

    

     但我们相信,真相是永远掩盖不了的,自然会有大白于天下的时候。这里,我们先从科普角度来谈谈,目前大热的保健品市场的那点事儿。

    

     保健品在我国曾有几起几落。

     近年来,我国保健品的销售十分红火。保健品是处于普通食品和药品之间的一类特殊食品。

    

     由于目前某些保健品存在虚假宣传和扩大宣传的现象,还有相当比例的保健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坑害了不少老百姓。有的人现在还在上当受骗。

     当然,有些保健品针对特定人群还是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保健作用,由于保健品的本质仍然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它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它对于生理机能正常,想要维护健康或预防某种疾病的人,它是一种营养补充剂。保健品对人体应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的危害。

     重点来了!

     保健品不是药品,

     不能替代药物治疗,

     因此,消费者患病时必须及时就医,

     不能将保健品当药服用,

     以免延误治疗,加重病情。

    

     在国外有的称其为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s),也有叫营养食品(Nutritional foods),欧洲各国称其为保健食品(Health foods),日本1990年将功能食品改称为特殊保健食品(Food specified health use)。

     我是从事保健品与药品毒性鉴定,药效与保健功能测试工作的实验人员,从上个世纪80年代就干这行,工作了几十年,因此懂得其中一些奥妙。

     商家或研究者拿来样品,要我们进行测试时,总希望他们今后能赚钱。他们为甲方,要与我们乙方签协议。我们按国家规定的测试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不论是动物试验,还是人群试验,严格按照我国GLP规范要求做,规定的动物品种或特定的人群、数量,最后要统计分析、处理结果、写出报告,经领导审核,盖上公章,交给甲方。他们还要请有关专家开鉴定会,审核、签字,交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生产、上市、销售。

    

     我干了几十年还尚未发现有特效作用的保健品,因此消费者选用保健品时一定要好好看看说明书、原料、成分、配方、保健功能、适用人群、保质期等,不要盲目购买,不是越贵越好,送礼要看对象。

     测试单位也不是任何单位都能做的,这要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室的条件、设备、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验证、审核、批准、颁证,方能从事鉴定工作。对动物的品种、年龄、性别、饲养环境(如光照、空气、垫料等)与饮水、饮食都有严格要求。对实验室也有严格要求,进去要穿戴消毒的实验衣裤、鞋、帽、口罩。进实验室还要风淋,鞋也要经过消毒水消毒,一切按国内GLP规范执行。

     开发者与生产、销售者为了更大的利润,在产品说明书或宣传中各显神通。有包治百病的,一吃就灵的,一点功效吹得好大的,无中生有的,有的搞名人效应,请权威介绍,送领导试用,请名人讲话的,有的大打广告,上电视、报纸、杂志、电台等。

    

     有的开各种推销会,发表演讲,开讲座,打感情牌,让人相信,同情,多买它的产品。有的送小礼物,有的组织旅游等等,还有的搭配销售,上门推销,跑到人家家里来推销,电话推销等,真是花样百出。

     其实,我们对保健品要有一个正确认识,它不能包治百病,也不是一吃就好的,它只针对特定人群。

     因此,购买保健品应谨慎,应到正规的药店或超市去买,注意标志和批号:

    

     要有卫生部门批准的文号和保健品标志,国产保健品有卫食健字第号,或者国食健字第号;进口保健品有卫进食健字第号。保健食品标签,还应有生产日期、保质期、适宜人群、用量与用法。少听虚假宣传,防上当受骗。

     当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意识的提升及保健品越来越科学化,精细化,有效功能因子的提纯,纳米化更易吸收,精准化,针对性更强,保健品在世界各国都会有很大的发展。所以,我们应当理性看待。

     作者:南京医科大学毒理学系 教授 姜允申

     编辑:陈师睿 汤琼

     审校:谢涛

     核发:万洪新

     图: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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