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首批《佛教教职人员证》颁发
2015/12/2 龙泉寺龙泉之声

     中国佛教协会举行首批《佛教教职人员证》颁发仪式,图为学诚大和尚为首批获证法师颁证

    

     学诚大和尚作了《汉传佛教教职人员的培养与管理》专题讲座,勉励教职人员要坚定信仰、明确宗旨、树立目标

    

     与会获证法师

    

     会议现场

    

     合影留念

     12月1日上午九时许,国家宗教事务局相关领导、中佛协学诚会长、宗性副会长、刘威秘书长、在京的副秘书长,中国佛教协会会本部、中国佛学院、广济寺、灵光寺、法源寺等100多人出席颁证仪式。会议由宗性副会长主持。

     首先,国宗局一司裴飚巡视员宣读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对中国佛教协会本部、中国佛学院及在京直属寺院教职人员《佛教教职人员》备案意见函。

     礼请学诚会长向中国佛教协会会本部、中国佛学院、广济寺、灵光寺、法源寺的105名法师颁发《佛教教职人员证》。

     自2011年国家宗教局部署开展全国性宗教团体及其直属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专项工作以来,中佛协积极配合,完成了对中国佛教协会会本部、中国佛学院以及三所在京直属寺院的佛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

     “今天为105位法师颁发《佛教教职人员证》,具有特殊的意义。”学诚大和尚在致辞中说“当前,对全国范围内的佛教教职人员开展认定备案工作,是规范佛教教职人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教职人员证书的颁发,是完成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的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环节。此次发放的《佛教教职人员证》不仅体现了佛教特色,而且证书的基本信息也比较完整,规范了发证单位和备案机关,每位法师拥有唯一的备案编号,这也就增强了教职人员证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而发放统一的佛教教职人员证,对于深化和巩固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成果,做好佛教教职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有效杜绝假冒僧尼,具有重要意义。”

     学诚大和尚指出:“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以及《佛教教职人员证》的颁发是依法管理佛教事务、规范佛教教职人员行为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全国佛教教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强佛教的教制建设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颁证仪式之后,学诚大和尚作了《汉传佛教教职人员的培养与管理》专题讲座,勉励教职人员要坚定信仰、明确宗旨、树立目标。在全球化时代出家人要有危机感、紧迫感,要有学习、提高的意愿,坚持研修佛教经律论的毅力,顺境逆境中都能担当大任的决心,自利利他、弘化一方。作为寺院的住持和执事,要发扬佛教“传帮带”的良好机制,传承与创新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培养人才、善用人才的寺院制度,把佛教僧团如法如律管理好,僧众、居士得到有效的培养与管理,发挥好佛教寺庙的教化功能。【今日中国佛教】

     摘自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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