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法 | 有“我”,就是无明
2018/4/27 17:45:00 龙泉寺龙泉之声
前面与您分享了学诚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系列开示第十三讲:分位差别故。心不相应行法是从心法、心所法、色法这三种上面假立的。我们要明心见性,要从认识物质的行相,情绪的行相,思想的行相这样一层层来提高,最后到认清佛法的行相。
今天起继续与您分享第十四讲:四所显示故,这是说无为法是从心法,心所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这四种所显示出来的。从人无我开始,我们要认清种种错误的心态,梳理内心相续,更新内心思维系统,树立正确的知见,真正做到皈依三宝。
本周与您分享第十四讲第一节,法师谈到,五蕴是有为法,是因缘所生法,它们组成了这个假我,认不清楚“我”,就是无明,就不能解脱。
学诚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系列开示第十四讲·第1节
世亲菩萨《大乘百法明门论》
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分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如是次第。
──《大正藏》第31册,第855页
窥基大师《大乘百法明门论解》
言所显示者,此第五无为之法,乃有六种,谓此无为体性甚深,若不约事以明,无由彰显,故藉前四断染成净之所显示。前四有为,此即无为,先有后无,所以最后明也。
──《大正藏》第44册,第47页
讲|学诚法师
各位法师,各位同修,我们今天在见行堂讲法,那我们就接着上一次的《大乘百法明门论》,上次我们讲到第十三讲,那这讲就是第十四讲:四所显示故。“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四所显示故,第一页第五行,四所显示故,那么这句话要谈的是无为法。
无为法是从心法,心所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这四种所显示出来的。心法,心所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名为有为法。有为法,有生有住有灭,那因缘所生法就是有为法。因缘所生法的本体、它的本性,无为法,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不来不去,不是对待法,不是对立法,是无分别法。有为法是差别法,至于我们个人来讲,每一个人有身体。
我的身体,身体是色法——色蕴;我的感受,受法——受蕴;我的想法——想蕴;我的行为——行蕴;我的思想,我的观念——识蕴。色受想行识——五蕴都是有为法。
那我们人的本身也是有为法,所以要人无我,人无我才能够到达法无我,首先要通达人无我,进一步才能够通达法无我。那么人无我,我们自己对自己还没有搞清楚,自己认识不清自己,就是无明。有“我”呢,就不能解脱,有“我”呢,就是无明了。
学诚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第十四讲第1节
讲于北京龙泉寺德尘居
2009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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