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徐医生一起学院感:抗菌药物应用原则与分级管理
2018/6/6 6:00:00 大医精诚

     一、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 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 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二、抗菌药物分级的原则:

     各医疗机构应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三、卫生部办公厅第3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中,按“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管理的药物有哪些?

     医疗机构在使用“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1. 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

     2.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3. 甘酰胺类抗菌药物:替加环素;

     4. 糖肽类与噁唑酮类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多粘菌素、利奈唑胺;

     5. 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四、抗菌药物三级管理办法包括:

     1.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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