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转院费”事件,被处罚的两位医护到底冤不冤?
2018/12/5 大医精诚

     导读

     “我真是替那两位医生、护士不值,太冤了。”

     来源:“淼哥故事会”微信号

     作者:淼哥

    

     午饭后,办公室没人,淼哥坐在办公桌前看雷竞璇写的《远在古巴》。

     娟妹一阵风似的跑过来坐下:“淼哥,淼哥,前两天曝光的‘天价转院费’,处理结果出来了。”

     10月13日,田某父亲于出差期间突发疾病,在张掖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后,田某考虑到父亲病情危重,决定让张掖人民医院出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将父亲送至兰州的大医院。

     田某称:医院提出需收取5550元救护车费用,另外需要给两名护送的医护人员3000元,且只收现金,但对方收钱后没有开发票。

     田某认为,从与医院协调转院事宜到出发,期间耗时2个多小时,认为医院“拿病人生命胁迫家属索要钱财,不给钱就不让走”。

     这另外需要给两名护送的医护人员3000元,是“索贿”行为,所以事后向医院相关部门及媒体反映情况。

     媒体报道一出,引起一片哗然,医院官方也做了回复:第一时间就退款并处理了。

     1.扣除相关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分及评先评优;

     2.当事医护人员2年内不得晋升及评先评优;

     3.当事医护人员记不良执业行为积分4分;

     4.全院通报、全面整改、强化医德、完善规章;

     5.逐级作出检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看了医院的情况通报,我怎么觉得这两名医护人员很冤呢?

     淼哥翻看手机,叹了口气:口水淹死人呀,事情一到网上曝光,说什么的都有,为了迅速平息纠纷,只能挥泪斩马谡。

     我来分析一下,看看这里面有什么门道,当事医护人员冤不冤,大家心里自有判断。

    

    

     一、为什么要转院?

     田某父亲得的是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此病表现为突发剧烈疼痛、休克、虚脱与血压变化,还有血肿压迫主动脉分支血管时出现的脏器缺血症状。

     此病非常危险,年龄高峰为50~70岁,男性发病率高于女性,多数病例在起病后数小时至数天内死亡。

     在开始24小时内,每小时死亡率为1%~2%,部分患者在2周内死于心脏压塞、心律失常等心脏合并症。

     作为亲属,在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后,网上一搜索就知道这种病的严重程度,质疑当地医院的就诊能力,要求转到上级医院,乃人之常情。

    

    


     二、从协调转运到出发耗时两个小时,久不久?

     田某父亲住在普外一科,10月14日上午9:30家属要求转院治疗,并要求医院有经验的医师、护士护送,救护车11:10分出发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医护人员24小时不敢关手机,因为科室随时有任务会通知,周日正常休息的时候,要么在外面开会学习,要么在家陪陪老婆孩子,忽然一个电话打来,要求回医院加班。

     当事医生、护士不得从家里往医院赶呀?如果知道了要护送病人去500多公里外的兰州,不得带点换洗衣服呀,内裤总得用塑料袋包一条吧?

     赶到医院,当事医生、护士得准备好病人的全部影像化验结果,准备好相关病历文件,准备好运送途中急救的药品物质,准备和病人及家属交代转院途中的可能风险,这些准备工作不得花时间吗?

     “120”救护车属于公共资源,一般来说是不允许驶出当地的,这辆“12”’救护车要离开张掖2天,医院相关负责人不同意是不可能的,这协调不得花时间吗?

    

     三、“天价转院费”,到底贵不贵?

     田某为这次转院花了8550元,5550元是救护车车费,是开了收据的,院方指出收费是有标准的

     长途运送急救病人的救护车费按50元/5公里·车计收,超过5公里每公里加收10元(含燃油费、往返路桥费)。

     另外的3000块钱,属于病人家属和护送的医生、护士私下商议的金额,无法计入医院对公账户,没有收费标准,没办法开收据。

     我就不提欧美国家因为收费昂贵,病人不敢叫救护车的段子了,毕竟中国有自己的优势,我们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让老百姓享受到了物美价廉的急救资源。

    

    

     5550元的救护车车费,是甘肃省发改委订的收费标准。

     说实话,救护车一路绿灯,处处有人让行,车上配备了齐全的抢救药品器械,来回1000多公里,这个价格不贵吧?

     问题就出在私下协商给护送的医生、护士的3000块钱,到底贵不贵?

     前面说了,田某父亲得的是主动脉夹层动脉瘤,一路颠簸500多公里,分分钟可能出现意外,田某要求医院有经验的医师、护士护送,就是知道这种情况的严重性。

     周日,好不容易等来了休息时间,被叫到医院,护送一位随时可能猝死的病人,跑500多公里,晚上还要在外地住一天,第二天赶回医院还要正常上班。

     3000块钱,两个专业人士,两天的出诊费、伙食费、住宿费……贵吗?

     换作是我,如果不是科室安排,我是不会为了这1500块钱冒这个风险的,毕竟现在医疗环境不好,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护送的病人主动脉上有个地雷,一个小坎颠簸,一次血压波动,分分钟就可能撂在半路上。

     医院里有上级医生,有兄弟科室,有配套资源;而救护车上只有临时的应急措施,那种孤立无援、高度紧绷的心情,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相当于什么?你在家躺着好好的,忽然有人通知你驾着一艘独木舟,把一箱玻璃酒杯送到中国台湾金马晚宴去,来回两天,自己解决食宿,一人1500块。

     我不敢说什么农夫与蛇,我只是说张掖医院真的是尽职尽责了。

     “120”救护车派出去跑这么远,还专门配了科室两名业务精湛的医生、护士,这种服务理念,真不是每一家医院都能做到的。

     内行人知道,“120”救护车护送到上级医院,是会有很多便利的,至少对方急诊会更加重视一些,能第一时间对接,不用自己无头苍蝇似的到处挂号、分诊、排队。

     而如果有专科医生、护士跟在一起,更能轻车熟路地找到相应科室,并且第一时间把有价值的病史告知对方,真可谓超级VIP的待遇。

     对于分分钟可能出现致命危险的病人,如果能用钱买到上述服务,我真是花再多的钱都愿意,因为生命无价,生命不容犯错。

    

    


     四、“不给钱就不让走”,这事对吗?

     不是不让走,是病人家属自己要求医院“120”救护车护送,还要求专科派有经验的医师、护士护送。

     为什么不给钱不让走?我就不细说了,这协商好的给了钱,给了钱还被要回去,要回去被投诉,被投诉了还要挨处分,闹得全国皆知,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娟妹噘着嘴巴:“我真是替那两位医生、护士不值,太冤了。

     淼哥45度望着天花板:“有人说了,3000块钱收的不对,因为超出了有关规定。”

     长途运送急救病人,医务人员出诊费按50元/天收取,超过24小时,不足半天按半天收取,超过半天的按一天收取,也可根据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这两位医生护士,牺牲休息时间,承担巨大风险,一路保驾护航,细致周密交接,这是他们的隐形服务;两天5顿饭,一男一女要分开住宿,瓶装水也要喝几瓶吧,这是他们的显性支出。

     全部上述人力、物力,1人1天50块,这一趟收100块,是符合物价标准的。

     当然,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医生、护士的使命就是治病救人,不能谈钱,一谈钱就庸俗了。

     这不,他们两个为自己的幼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事情捋完,相信医护、医院、患者、群众心里各有评价。

     “天价转院费”,以后还会出现吗?最后吃亏的到底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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