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个辅助用药初选品种曝光!福建或全面跟进“4+7”!两医药大省接连叫停药房托管……
2019/2/16 8:26:03 医药经济报

    

     73个辅助用药初选品种流出;福建省或跟进“4+7“带量采购;上海卫健委下发通知,严禁医疗机构要求企业返点、返利行为;广东、江苏接连叫停药房托管……本周医药圈发生了哪些大事?小编进行了梳理,一起来看看吧!

     73个辅助用药初选品种曝光

     近日,一份《关于征求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在业内流传,同时流出了一张73个辅助用药初选品种情况表。

     国家将对所有公立医院按要求报告配备品种、生产企业、使用数量、采购价格、供应配送等信息开展全面监测;并在全国各级公立医院中抽取不少于1500家,在全面监测工作基础上,对药品使用与疾病防治、跟踪随访相关联的具体数据进行重点监测。(医药地理)

     点评

     2018年底,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布全国和各省级辅助用药目录。业界预计国家版辅助用药目录将很快发布,相应的限制政策也将落地,辅助用药的大限将临近。

     福建或全面跟进“4+7”集采

     日前,福建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召开跟进国家集采使用工作座谈会,就“福建省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征求意见。流出的讨论稿显示:福建省公立医院将全面执行,“4+7”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可获得福建省60%的采购基础量。厦门可能于3月1日起执行,全省可能于4月1日起执行。(药脉通)

     点评

     作为医改“先锋”福建,此举意味着其将成为第一个全省推进“4+7”带量采购的省份,对该模式的全国推广带来重要示范意义。目前国家对于“4+7”带量采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保障措施,采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在“4+7”集采带动下,企业间的价格竞争愈发激烈。在非“4+7”区域,价格联动效应也越来越明显,未中标企业和中标企业价格竞争升温。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要求,“将在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覆盖范围,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预期。”不过,业界也预计带量采购在更大范围推广尚需一定时间。

     广东、江苏接连叫停药房托管

     2月11日,广东省发布通知,落实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的要求。

     不久前,江苏省卫健委也发布了《关于全面停止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企业托管药房或与企业开展类似业务合作;已经实行药房托管、变相托管的公立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托管、变相托管行为。(广东省卫健委、江苏省卫健委)

     点评

     近年来,在各地开展类似于药房托管的模式呈现愈演愈烈态势,反对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随着一些问题的曝出,药房托管陆续被一些省市叫停,山东、青海、上海、湖北、广东等省市均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规定,不允许对公立医院进行药房托管。

     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至此,国家层面正式宣告禁止药房托管。随着近期各地陆续跟进,禁止药房托管将迅速在全国铺开。

     上海严禁医院要求药企返点、返利

     近日,上海卫健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严禁医疗机构要求企业返点、返利行为;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

     《通知》显示,上海将禁止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账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同时,上海严禁医疗机构以药品、医疗器械使用金额一定比例返点、返利等名义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利益。

     此外,上海将严格对药品及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此外,对通过带量采购、谈判、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的采购价格,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新华社)

     点评

     当前,全国各地不断加强医药反腐力度。按照上海市部署,将完善药事委员会建设和处方审核、点评制度,强化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此外,上海也将对使用量大、临床应用安全使用风险高、可能存在不合理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重点监管。

     15个大品种将启动GPO谈判

     2月13日,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发布通知,将对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等15种药品进行医保集团谈判。纳入本次谈判范围的药品包括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二甲双胍、奥拉西坦、紫杉醇、磷酸肌酸钠、伏立康唑、七氟烷、奥沙利铂、布地奈德、胰岛素、人血白蛋白、埃索美拉唑、康艾、前列地尔、人凝血因子。

     根据通知要求,相关品种须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报名并校验通过,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全国最低价,方可参与本次谈判。谈判首先进入人机谈判环节,参考全国最低价进行。采购金额高或降价不充分,将进入专家谈判环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

     点评

     根据广州GPO之前发布的文件,15个品种都是2017年度采购量排名前20名的药品。而奥拉西坦、磷酸肌酸钠、康艾等也被多地列为重点监控用药。

     广州此举意味着,一些采购量大的药品将被列为重点谈判对象,除了参考全国最低价外,进一步降价将不可避免。

     国家将抽查抗菌药管理情况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在2019年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中,将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医师、外国医师、香港澳门医师、台湾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等。(国家卫健委)

     点评

     在围绕医疗机构的各项监督抽查中,抗菌药物管理使用和处方管理情况赫然在列,这与当前医院药物使用管理方向一致。这几年,国家围绕抗菌药物使用出台多项措施,抗菌药物不论是使用量还是使用金额均呈现放缓态势。相信伴随着处方管理趋严,抗菌药物的使用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21个罕见病药品3月起减税

     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18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部署加强癌症早诊早治和用药保障的措施,决定对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

     会议指出,一要加快完善癌症诊疗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推进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努力降低死亡率。二要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满足患者急需。组织专家遴选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完善进口政策,促进境外新药在境内同步上市。畅通临床急需抗癌药的临时进口渠道。落实抗癌药降价和癌症患者医疗救助等措施,修订管理办法,加快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频率,把更多救命救急的抗癌药等药品纳入医保,缓解用药难用药贵。三要保障2000多万罕见病患者用药。从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参照抗癌药对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中国政府网)

     点评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罕见病防治管理。2018年5月,国家五部委联合印发第一批罕见病目录,共收录了121种罕见病。同时,制定罕见病的诊疗规范和指南,开展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按照预防为主、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措施降低罕见病的发生,并动员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关爱和支持罕见病患者。

     ■整理 齐欣

     ■编辑 陈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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