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之死”立案,从程序通往正义
2016/6/1 凭海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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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案件的处理,还是公安的执法,回到法律程序的轨道上,才是法治的胜利。雷洋案不能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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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洋之死”立案,从程序通往正义

     姜赟/文

     “雷洋案”又有新进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今天权威发布:6月1日,该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涉事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雷洋案的辩护律师对此评价,北京市检察院接受报案,及时立案,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从及时动态公开案件信息、委托第三方进行尸检,到北京市公安局“绝不护短”的表态,再到市级检察院立案侦查,人们从中看到执法机关推进公开透明、夯实法治信仰的决心。

     程序正义体现了法治与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尽管尸检还在病理检验阶段、结果尚需等待,尽管侦查还需时间,但要认识到,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下,证据的采信、事实的认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雷洋案”正沿着法治程序的轨道一步一步走向真相与正义。在此“空窗期”,让我们耐心等待,积极监督,将对这一案件的关切汇入对司法公正的推动。

     对于社会来说,每一起争议案件,都是一次普法教育;每一次依法解决,都是一个推进法治建设的契机。透过这起引发多元舆情的个案,一个法治共识值得珍视,即对确有执法过错的,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包庇决不袒护;对恶意造谣,以虚假信息扰乱视听、诋毁民警依法履职的,要及时澄清、依法查处,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活动的严肃性。无论是案件的处理,还是公安的执法,回到法律程序的轨道上,才是法治的胜利。

     公众关注“雷洋案”,不只是在意公共安全是否存在,更在意实现正义的法治信仰会否动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治国才有坚实基础,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能成为全社会的遵循。

     来自人民日报评论

     02

     雷洋案件,岂能遗忘?

     作者:小熊

     从雷洋死亡事件的案发到今天,事情已经过去了整整24天。有些悲观的人说,这事很可能就不了了之了,随着时间拖长,雷洋案件得到公正判决的可能性就越来越渺茫。还有的人说,只要舆论一平息,这个事情就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进入“强制遗忘模式”,此后,全体国人依然是马照跑,舞照跳。实际上,在当下的中国,这几乎就是所有社会焦点热点问题演变的规律,这不能不说是“特色”中国现象下的悲哀。

     这么多天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案件调查情况的进展如何?大众面对的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黑箱,人们看不清,猜不透,只能任凭暗箱里面的各种权力之手挥舞、运作、操纵。就算你投入千万双关注的目光,也无法穿透这个硕大阴森的帷幕…

     难道说,在一个正常的国家里面,公众对社会发生的公共事件没有知情权?难道说,我们的新闻界以及行使法定监督权的政协委员们都是形同虚设?难道说,他们只享受纳税人的钱,而不为纳税人说话办事?像这样的严重侵害公民人权与人身自由权的案件都不去关注,那么,这些部门机构的设置又起什么作用?

     还好,在这个儿童节的日子里,终于看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的消息,并且按程序通知家属。我想,这是雷洋案件峰回路转,进入法律轨道公正程序的一个好的开始,虽然,这五个嫌疑人的姓名还没有公布,仍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是,在社会公众的强烈呐喊下,总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

     感谢有正义感的有良知的陈有西律师团队,感谢他们这么多天坚持不懈的辛苦付出,感谢他们勇敢的顶住各方面的压力,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守住了人类良知的底线!

     来自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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