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政商关系时代开始了——中国富豪商道辨析(之二)|| 大视野
2017/3/6 秦朔朋友圈

    

     秦朔/文

     “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这句话出现在昨天李克强总理所作的《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此前,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王国庆说,去年“亲”“清”两字定调新型政商关系后,确实已出现了一些新气象:一是政商双方都对“亲”“清”二字的认同度提高了,二是有了规矩,有的地方还出台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办事进退有了边界。

     一年来,关注中国经济以及企业家、富豪命运的人们大都会注意到来自两个方向的信号:对经济自由的保护逐步深化,对市场秩序的规范大大加强。

     这些信号,对企业界特别是民营企业有何意义?“亲”“清”关系对富豪商道有何影响?值得驻足三思。

    

     衡量办案水平高低,

     要考虑是否促进经济发展

     在保护经济自由方面,最近我们看到的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这个文件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的原则,提出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激发各类经济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那种按照不同类型所有制而制定的市场主体法律和行政法规都将被清理和废止,各类市场主体将一视同仁加以保护;

    

     囊括了中国一批重要财经官员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的2017年年会,主题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权、动力、质量”,把深化改革和保护产权等量齐观;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提出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予以看待,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旧账。对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罪与非罪不清的,实行疑罪从无。等等。对孟建柱的文章,有人说是“大赦民企原罪”,有人说是对民企投资意愿下降、资本外流的政策对冲,《新京报》社论说“释放保护产权善意,从不乱翻旧账开始”。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释放出的最重要信号,是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作为衡量执法办案水平高低的标志,而不仅是看是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说,非公经济创造了6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80%左右的社会就业,民间投资已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以上。显然,非公经济能否健康发展,已关系到经济增长和社会就业的大局。

     文章指出,要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树立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对通过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就能妥善处理的经济案件,不使用刑事强制手段;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要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对合法财产依法尽快返还。

     要让创造财富的源泉竞相涌流,就要让各类企业、企业家、建设者预期明确,心安理得,而不是整天提心吊胆。那么是谁让企业家惶惶然呢?《意见》的针对性很强,直接点出“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要求“严禁党政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介入司法纠纷、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以违法犯罪对待。对涉及犯罪的民营企业投资人,在当事人服刑期间依法保障其行使财产权利等民事权利”,所以受到了民企的广泛欢迎。

     如果再结合近年来政府推行的一系列简政放权、促进“双创”和民间投资、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对科研人员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等等方面的努力,应该说,中国的创业、创新、创投、创富环境更好了,中国对经济自由权利的保护有望迈入善意化、法治化、制度化的新台阶

    

     金融整顿为何八面来风?

     在保护经济自由、呼唤各类市场主体万马奔腾的另一面,我们也看到了监管的加强,尤其是金融行业监管力度突然增大。这又是什么信号呢?

    

     当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的急功近利、激进投资、集中举牌、一致行动人并购等行为被保监会视作违法违规而处罚,当保监会不断重申“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这对近年来那些已经习惯于把保险公司当成大股东融资平台和提款机的富豪们意味着什么?去年2月,因举牌浦发银行、金地集团、农产品等不断引起轰动的富德保险控股董事长、生命人寿实际控制人张峻“失联”“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他在投资圈的标签是“见过凶的,没见过这么凶的”、“张扬凶悍,背景很深”,“动不动就能叫上部级干部吃饭”。从生命人寿股东构成看,股权非常分散,看似“无实际控制人”,但业内都清楚,张峻早已通过代理人代持、关联持股非关联化的方式,牢牢控制了生命人寿。

     当刘士余打击“野蛮人、妖精、害人精、强盗”,“不允许大鳄呼风唤雨,对散户扒皮吸血”、“天使和魔鬼只有一步之差”等新鲜话语激起市场千重浪,他不是在说单口相声,而是向操纵市场、IPO欺诈发行、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长期存在的一些“潜规则”宣战。“私募一哥”徐翔的神话终以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刑五年半、罚款上百亿而落幕;靠隐蔽复杂的伞形账户、合谋以连续交易和自买自卖等方式操纵股票价格的中鑫富盈和吴峻乐,被给予违法所得“没一罚三”、“没一罚二”的罚款,11亿多元的额度刷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金额最高记录;鲜言,这个先后掌控多伦股份和慧球科技、屡屡无视信息披露义务的前律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操纵股价案,被处以34亿多元的罚没款;“小燕子”赵薇的配偶黄有龙,本想用高杠杆资金收购万家文化,却因贷款银行突然叫停融资方案、而且找不到接盘银行,无疾而终。

     当郭树清刚刚就任银监会主席,在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就给出了坚决治理各种金融乱象的信号。他把“当前,部分交叉金融产品跨市场层层嵌套,底层资产看不见底,最终流向无人知晓”的现象比喻成“牛栏里关猫”,说要重点整治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花样翻新的利益输送、重大经营管理信息隐瞒不报、违法违规代持银行股份等不良行为,还说“民营银行有助于提升金融覆盖度,但不能办成少数资本控制,变成自己的提款机,进行关联交易”。

     金融,正在成为中国防范风险的要地。

    

     在过去一年中,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去年4月开始,计划今年3月底前完成,一批像e租宝、中晋系这样的案件被查处;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始对贪腐和职务犯罪类资金、走私赌博贩毒违法资金、投机套利资金的非法跨境流动进行“高压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被打掉;央行牵头的针对不同资产管理产品的统一监管制度正在征求意见。资管市场是一个百万亿元规模的市场,包括银行理财、信托、保险资管、券商资管、公募基金、基金子公司专户、私募基金、阳光私募等等,但在刚性兑付、投资者适当性、杠杆倍数、多层嵌套层层包装、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计提、跨市场监管真空与监管套利等等方面,存在大量漏洞和缺陷,开始补课。

     ……

     为什么金融整顿如此雷厉风行?一是隐患严重,风险层出;二是“脱实向虚”愈演愈烈,若长此以往,“实体经济被淘空”、“中国制造沦陷”等说法将不是危言耸听。工信部部长苗圩撰文警示,“大量的社会资金流向股市、债市、房地产等,以钱炒钱、赚快钱现象大量存在”,“资金、劳动力等要素纷纷从制造业领域抽离”。第三,金融整顿和反腐败相关联。金融是经济的血液,事关经济命脉。金融需要牌照,牌照就是金钱。资本天生逐利,资本市场往往一本万利。如果金融资本幕后潜伏着一个官商勾结的神秘群体,中国经济就可能患上“败血症”,富者累千万、亿万中小投资者被剥夺的局面就会一次次重演。

    

     实体原罪或“不翻旧账”,

     金融原罪或“连根拔起”

     一方面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一方面是在整个金融领域强化监管,如何理解其中的逻辑?

     在我看来,保护产权是针对所有市场主体的,自然涵盖了金融机构包括民营金融机构;强化监管也是针对所有市场主体的,比如在环保领域、知识产权领域,都在加强监管。但是,如果对实体经济领域的一些“民企原罪”,政府更倾向于“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法不溯及既往,不盲目翻旧账;那么,在金融领域,对有些原罪的“清算”、“连根拨起”可能刚刚开始

    

     这是因为,第一,金融领域的一些“原罪”,不像实体领域里开矿办厂搞项目,结束了就结束了,金融“原罪”是会延续的,它会沿着机构化、制度化的轨道越滚越大,不断扩张。第二,金融财富的获取表面看只是一些交易数字的转移,不像实体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其危害消费者立即就有感知,政府也能看得明明白白,但金融领域的“攫取”和“剥夺”,因为跨市场的监管存在盲点,显得更斯文,没有负疚感,连环传染的概率更高,更隐秘甚至跨境隐匿。由于复杂的结构设计,政府甚至搞不清楚大量金融资产背后的实际控制者到底是谁。刘士余说,“资本市场的乱象让我开了眼界,很受震惊”中国小散们被不负责任的融资者、权贵、大鳄和松弛的监管忽悠糊弄了20多年,乱局该终结了!

     反腐永远在路上,但只有在金融整顿和金融反腐之后,反腐才能彻底逼近和戳穿财富背后的权力和势力,公开、公平、公正、统一的市场建设才能排除最大最根本的干扰。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名字里都有“监督管理”这四个字。当我们最近频频听到“第一是监管,第二是监管,第三是监管”,仿佛大家一夜之间明白了自己的真实姓名,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但无论如何,为他们的觉醒和振作加油吧!

    

     做什么的自由与不做什么的约束

     最近和企业家、金融家交流,不少人对政府释放的信号还有些懵懂。不是说保护产权、既往不咎吗?怎么这么多整顿、查处,比如对投资类机构一刀切,连登记也不行?

     我的看法是,在中国,政商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是一两句话那么简单。一方面,中国对经济自由的保护是大趋势,是明确的,目前的主要问题也还是保护力度不够。“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吃拿卡要”、“审批长征”、“权力任性”、“寻租潜规则”、政府失信等情况仍然存在,改革仍需深化。但另一方面,中国对企业的保护,又不完全等同于“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那种政经隔离式保护,也不是特朗普内阁那样的“发了财再去当官”的利益代言式保护,还不同于1992年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搞“休克疗法”、大批国企落入特权阶层和暴发户手中的大规模私有化。中国的产权保护,和社会主义制度、共产党的领导、“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义利合一”的传统文化都高度相关。所以,永远不要指望那种不受控制、完全随心所欲的经济自由。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这两者在中国是分不开的。

    

     从我对商业文明的研究看,我一直认为文明有二重性,既有进取性、创造性、扩张性的一面,所谓“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物物相杂曰文,文章而光明”;又有限定性、规范性的一面,所谓“文明以止,人文也”。前者体现的是做什么的自由,后者体现的是不做什么的约束。我坚持商人、企业家的行为,也必须遵从这种二重性,商业文明的支柱既包括创新之结晶,也包括行为之准则、合作之秩序和文化之传承。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提出,应该说为健康可持续的政商关系厘定了路线图。循之则海阔天空,违之终究会越走越窄,甚至寸步难行。

    

     新的开始与旧的没落

     有什么样的政商关系,就有什么样的政商命运。

     回顾过去几年一些富豪的命运,从44岁在狱中因病去世的徐明,到特大涉黑犯罪集团的刘汉,到“铁路一姐”丁书苗案,其悲剧都是因为昔日的权力靠山变成了火山,金山变成了冰山。

     对官商勾结的严厉打击意味着,那种充斥着寻租金主、设租官员、特惠政策、围猎工具的道路走不通了。虽然旧的痕迹不可能马上完全消失,但日趋没落是肯定的。没落不等于消失,但它是消失的开始。

     商人依附于官员,是因为官员的权力就是资源,就是钱,近水楼台,靠山吃山。用丁书苗的话来说,“我有了钱,就四处活动,为他引荐各方面重要关系,为他竞选铁道部部长积极活动。他当了正部长以后,权力更大了,我为了靠他的权力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对他更加言听计从。”

     其实在中国历史上,和权贵勾连太深的商人很少能够善终。胡雪岩在“生逢其时,财色双收,官居二品,商界知名”之时,也明白“我是天从人愿,赌博一生,看似风光无尽,实则如履薄冰”的道理,只是已经爬不出来。元末明初的江南首富沈万三,想拍朱元璋的马屁,朱元璋要建南京城,他“助筑都城三分之一”,接着又请求出资犒赏三军,结果朱元璋看不得他财富骄人的样子,犒赏三军是我朝廷的事,岂容你参与!大怒曰:“匹夫犒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经马皇后劝说,才改为发配云南。

    

     市场和政府都是永远会牵引企业的“地心引力”。能否处理好政商关系,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在中国尤其重要。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7营商报告》,在190个经济体中,中国在11个指标上的排名,虽有进步,但还是在中游水平,具体是:“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78,“开办企业”排名127,“办理施工许可证”排名177,“获得电力排名”97,“登记财产”排名42,“获得信贷”排名62,“保护少数投资者”排名123,“纳税”排名131,“跨境贸易”排名96,“执行合同”排名5,“办理破产”排名53。可见,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经济自由方面,还需要很大改进。

     一个新型政商关系的时代,用“亲”“清”二字明确了各自的正道,接下来的关键,还是在于如何将新型关系制度化、法治化、阳光化、普惠化。健康的政商中国,一定建基于法治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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