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又爆大新闻!政府将不再垄断住房供地,这些影响你必须知道!
2018/1/16 21:00:00 道君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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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楼市各种大新闻层出不穷,可谓是深深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
--商道君
昨天下午6点多,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对外公布了两条关于土地和住宅的消息。一个是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另一个则是宅基地三权分置。
紧接着,新华社官方微博接连发布了两条短讯:
但各位还不需要着急,毕竟,不是以正式红头文件出台的“政策”,并不能产生实质性影响。
就如之前一直传的沸沸扬扬的房产税、住房改革,这些计划到现在以及未来将会如何实现仍然是个谜,具体细则仍然未知……
不过毕竟是重磅新闻,对此,道君还是有几个看法。
1城市租赁市场受影响最大
关于“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这个问题,就像消息中所公布的,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还提到了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
先说过去,在过去20年里,我国住宅土地来源单一,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是开发商获得住宅土地的惟一渠道。
一般来说,从土地市场的用地来源看,主要包括国有用地和集体用地,所以国土部此次表述,或是说在住宅市场的用地方面,会逐渐放开集体建设用地。
必须注意一点是,当前在居住用地的放开方面,其实只有租赁市场才有机会,其他领域其实不太可能一次性放开。而大城市的城中村和城边村将成为这一政策的主要着力点。
事实上,北京、郑州等地已开始试点集体租赁住房。2017年8月,国土部明确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开展首批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
所以这一次,释放的信号道君解读如下:
土地是国本,即便不再垄断,也不是随意放开,即便集体土地能上市,国家还有规划这一关,即便过了规划这一关,大城市还有用地指标的限制。
2明确宅基地,转让条件变化
这里,我们就需要首先明确宅基地的定义: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土地。
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被限定在农村农户或个人使用。
并且,宅基地的转让权是有明确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而本次国土资源部关于宅基地的新政策中,明确提到要适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意味着未来宅基地可能将不再局限于农户使用,也就是说转让条件会有变化。
大家可以猜测一下,未来宅基地很可能并不仅仅是为了租赁用途这么简单,从使用权方面来说,可能近似市场化。
而能够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是非房地产企业,可能也意味着通过开发宅基获得的收益将是归属于农民所有。
当然,这只是猜测,需要未来有更明确的条文来佐证。
如果城镇居民个人如果想购买宅基地,那完全是白日做梦,毕竟条文中限制严禁下乡购买宅基地建大别墅、私人会馆。
3宅基地价值大大上升
毫无疑问,这一举措之后,宅基地的价值将会大大上升。
道君在这里先恭喜拥有宅基地的居民们,特别是城市郊区农村居民,也许又是一次财富大爆发。
首先如果真的实施了的话,大量潜在闲置的土地就可以入市,可以缓解城市地区土地资源稀缺的问题。
再者,就是对于农民来说,这可是一项翻天覆地影响的举措。农民的利益肯定会因此而大幅度提升,收入分配上占据高地。
此外,许多人关心的小产权房,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转机,毕竟要放活交易环节,总得先给个国家等级的证吧。
但注意,以上道君说的是“如果”。因为就像文章一开始提到的,没有写在红头文件的政策,很难产生改变行业生态的实质影响。
高层释放这种信号,无疑是在试探民间情绪,把握政策尺度。
而且,由于农村集体属于集体所有,村长等拥有决定权的个人将会是个漏洞……
最后,这一次对集体用地的放宽,更多的是为了增加租赁用地,特别是面向低端市场的租赁用地。
梦想去买块宅基地炒房发财,可能会错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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