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披露江青真实死因:并非上吊自杀
2014/2/18 稻田报告

     何殿奎是秦城监狱前监管处处长。近日记者采访了他。他所说的江青及林彪的“四大金刚”在秦城监狱的生活,与社会上流传的多有不同。

     因为多年从事特殊工作养成的谨慎,何殿奎从不轻易接受采访,更不接受外媒采访。记者本人无数次向他转达其他媒体的采访请求和出版社的出书邀请,都被他谢绝。但只要看到媒体上关于一些历史人物的不实“纪实”,他就会很气愤,不吐不快。

     “这篇文章的内容全是假的!”年近80岁的何殿奎依然瘦削硬朗、腰背挺直,记忆力也特别好。近日,他把记者叫到家中,指着某文摘报上《江青晚年骚动的监狱生涯》的文章(摘自美国作者特里尔所写的《江青全传》)说。

     文章被画上了多道着重线,用数字标注出9处虚假,包括:审判结束后彭真来到秦城监狱看望江青、1988年12月她提出的全家聚会纪念毛泽东诞辰的要 求遭拒后吞下50多粒安眠药、1989年11月中办为她在酒仙桥附近找了一栋2层小楼、她最后在公安医院病房的浴室里用手帕上吊自杀等。

     “江青至死没有离开过秦城监狱!”何殿奎斩钉截铁地告诉记者。

     生活上的优待没有了

     1976年,何殿奎是秦城监狱管教科科长。

     他告诉记者,这个职务主要是名义上的,实际上大家都在一线,6个监区(编号从201到206)各有负责人。他负责的204监区,当时主要关押的是林彪集团嫌犯。

     林彪的“四大金刚”,1976年12月29日被送进秦城监狱。

     几天前,监狱已经开会做了周密布置,宣布了几条规定,包括:犯人不准抽烟,可以吃水果;犯人看病在复兴医院和北京医院;犯人到时要把他们的领章帽徽全部摘下来。

     29日上午,何殿奎的工作是给警卫讲课。看守204的是一个中队的战士,约有八九十人,何殿奎跟他们没有上下级关系,主要是业务指导。他教育这些对政治一无所知的年轻战士,要跟犯人划清界限,谨防被拉下水;不要跟犯人聊天,但犯人有什么言行和活动要记录下来。

     当晚7点30分,204监区迎来了押送黄永胜的车队。8点30分,李作鹏被押送到。

     晚些时候,吴法宪和邱会作也先后押到,关押地是201监区。

     黄吴李邱是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在人民大会堂被捕的,分别被关在北京卫戍区的不同地点,接受隔离审查。“四人帮”倒台后,他们以为自己的问题应该解决了,所以对入狱都毫无思想准备。

     吴法宪后来向何殿奎透露了当时的心情:“来前他们说是中央首长找我谈话,我当时心情特别激动,误认为是要解决我的问题,结果相反,把我关进了监狱。我有罪这是事实,但不应该骗我嘛。”

     约几个月后,监狱做了调整,把林彪集团的嫌犯都集中到204,吴法宪和邱会作此时迁出201,搬到了条件较好的204,房间大了一倍。江青集团的则集中到203。

     204是一座三层的青砖楼房,呈倒U字形,每层有监房15间。26名主要嫌犯住在二、三楼,其他的住在一楼。

     黄永胜的编号是7601,住二楼中;吴法宪7602,住二楼西;李作鹏7603,住二楼东;邱会作7604,住三楼西。

     彼时的204监区,跟“文革”前不同,生活上的特别优待没有了。

     房间的地毯没了,裸露着水泥地。沙发床换成了低矮的单人木板床。海参、鱼翅等“特供”伙食更没有了。不再发柠檬茶和方糖,喝白开水。

     邱会作在回忆中写道:在秦城5年,过的是真正的饥寒交迫的囚徒生活。吃的是冷食、粗食,很少见肉。大冬天连袜子都没有。吴法宪也回忆,冬天暖气不足,冻得不行;夏天屋里温度则达到40摄氏度。

     对此,记者向何殿奎求证。他完全不同意这种说法。

     他告诉记者,犯人的伙食标准为每人每个月30块钱,所有人都一样。通常,早餐是稀饭馒头就咸菜,偶尔吃一次油条。中餐和晚餐一般为两个菜,一荤一素。每次由3个值班员推着餐车在3个楼层中同时送餐,为的就是怕饭菜变凉。

     冬天,因为屋子背阴,秦城监狱里一般早于市政开始供暖,一直要到4月里。夏天,也不是太热。苏联援建的秦城监狱建筑质量很好,房顶之上盖有一层很厚的隔热瓦,跟天花板之间的空间大到一个人可以猫腰走过。顶上还安装有巨大的抽风机,用于通风。

     监狱夏天统一给犯人发白布裤、短裤和汗衫,冬天发棉衣裤、棉鞋。至于毛衣和秋衣裤,那确实没有。鞋袜穿坏了就发新的。

     对于邱的怨气,何殿奎毫不惊讶。他淡淡地说,时常有老干部从秦城出去后去告状,上面来调查,他就多次写过证明材料,结果表明这些指控都查无实据。“他们有情绪不能向党中央发,只能向监狱发呗。这我们都能理解。”他如此解释。

     对于这些高级干部的起起伏伏,他见得太多了。光他们公安部,“文革”中就有5个副部长曾被关进秦城监狱。他说:“咱们闹运动太多,每一次闹完运动后就要纠偏,所以我就认为大部分老干部都是受害的。”

     但是,他至今认定,黄吴李邱跟那些被冤枉的老干部不一样,犯了罪自然有国家法律制裁。

     放风和看病

     黄吴李邱唯一享受的特殊待遇,要算放风。

     天气好的时候(周末除外),犯人每天都要放风。监区里有专门的放风场,但这4个人不在狭小的放风场里放,而是在院子里的小路上放。

     按习惯,黄永胜在楼东边的小路上,李作鹏在西边小路上,吴法宪则在中间来回走。邱会作不爱出来放风,他有胃病,“老嚷不舒服”。

     放风的时间也是错开的,犯人绝不能互相照面。但具体时间和长短,一般不加限制。冬天一般在太阳好的上午,夏天则在凉快的晚饭之后。通常,何殿奎先安排黄永胜放风,然后是吴法宪,再是李作鹏,最后是邱会作。

     在长期的相处中,何殿奎逐渐摸熟了这几个人的脾气。

     在他眼里,黄永胜爱摆“老革命”的资格,有机会就要向工作人员发泄不满,而且听起来还“蛮有道理的”。所以,他告诫下属,要“知而不理”,如实向上 级反映就行了。他印象中,黄在生活上“比较讲究”,经常挑剔伙食,对不爱吃的东西不仅不吃,还说什么“不让人活下去”,甚至绝食过。

     李作鹏则很“沉闷”,不爱跟工作人员说话,但是很服从管理。放风时让他停就停,让他走就走;一日三餐,给多少就吃多少,如果问他够不够,他的回答就一个字“行”,就好像“没有任何意见的机器人”一样。

     实际上,这个看似没有意见的人,却在自己的回忆中透露,他悄悄在床底下藏了一件白汗衫,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小诗和回答审问的提纲(发给犯人的纸都是编号的,必须全部收回)。

     但对此,何殿奎却认为没有可能。他告诉记者,监狱一周要对监房进行两三次检查,一般在犯人放风时查,怎么可能藏得了写满字的汗衫?

     在何殿奎看来,4个人中最不爱说话的是邱会作。他永远只说,“我今天胃不舒服了”,或是,“我要吃软一点的食品”。

     其实,邱会作远非无话可说。多年后,他在回忆中用了很多狠话来形容这里的生活,同时也记录下别人对他的好处。比如,为了解决他冬天不吃冷食的问题,监狱专门设有电炉子给他加热食物。而且,有的监管员不仅将饭菜加得很热,还是跑步送来的。

     但何殿奎认为,好话也不是事实——没有电炉子加热之事。

     至于吴法宪,何殿奎总结他有两个特点:一是对工作人员总是毕恭毕敬的,叫他怎么着就怎么着,没有丝毫不高兴的表现;二是有心事总爱说出来。吴法宪有 胆结石,何殿奎曾连续3次带他去北京医院找专家检查。因为有可能动手术,吴法宪精神非常紧张,再加上《人民日报》上的一篇文章提到了林彪集团和“四人帮” 的勾结,他心情低落,跟何殿奎谈到了“党和政府是否还能给出路”的问题。何殿奎回答他,“给出路是党的一贯政策”。吴法宪听后,带着“非常感激的表情”给 他鞠了一躬,说自己放心了。

     吴法宪在自己的回忆中,详细记述了整个手术的经过,而且写道:手术后,他躺着无事就想请护士帮忙找两本小说看看,但是管理员硬不同意。“这个管理员是秦城监狱中态度比较坏的一个,动不动就训斥‘犯人’。”

     对此,何殿奎笑着回应,吴法宪可能把这次看病跟在监狱外的某次看病记混了。因为,医生最终决定,采取保守疗法,根本就没有动手术。面对记者的再三追问,他非常肯定地说:吴法宪在整个秦城监狱期间,都没有动过手术。

     两人的回忆有很大差距的还有一处。吴法宪在回忆中写道:有个警卫战士对他特别好,有一次在聊天中告诉他,他已经被开除了党籍。吴法宪震惊之余去问监管人员,牵连到这个战士被撤换,其他人也都对他变了脸色。他在书中对这个不知名的战士表达了自己的歉疚。

     但何殿奎认为吴的回忆有误:“战士能知道什么开除党籍的事?”他清楚记得,事情的起因是,吴法宪跟一个战士聊天时,战士无意中说到,自己家乡石家庄 附近有一个导弹基地,他爸就在那个基地上。吴法宪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了战士的“泄密行为”,结果导致看守他的一个班被整体调走了。至于吴法宪为什么要主动 报告?“这就不知道了。他好像说,他就是怕泄露国家机密吧。”何殿奎告诉记者。

     江青之死

     在秦城监狱度过4个寒暑之后,1980年11月,“两案”公审在即。

     11月19日晚,10名被告——林彪集团和江青集团的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陈伯达——吃过了晚饭,换下了黑色囚服,换上了一套新发的灰色衣裤。

     天黑之后,一个由30多辆车组成的车队,从秦城监狱浩浩荡荡出发了。每个被告乘坐一辆车,前后各有一辆备用车,以备车坏时替换。沿途早已戒严。

     何殿奎坐在黄永胜所在的车上,处于车队的前方。驶到小汤山西边的白山时,要经过一个大转弯。他回头望去,只见车灯闪耀成一条长龙,望不到尾。

     车队过小汤山,西拐到沙河,过沙河大桥,到北太平庄,往东进安定门,过美术馆,走南池子,抵达了位于正义路7号的公安部。

     10名被告被安置在公安部北大楼一楼由办公室临时改成的10间宿舍里,离公审的大礼堂只有50来米远。

     何殿奎是这次看管被告的两个总负责人之一,负责值后半夜的班。12点交班时,他发现江青还没有睡觉,在屋里来回走动。他担心她第二天会以有病为由抗 拒出庭,要求她必须睡觉。他告诫说:“如果你到时候耍赖的话,我告诉你,我们抬也得把你抬到法庭上去,好让全国人民看看你的表演。”江青回答说,确实睡不 着。何殿奎让医生给她吃了安眠药,不久她就睡着了。

     第二天,特别法庭开庭。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于1981年1月25日进行了宣判。黄永胜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李作鹏、吴法宪被判处17年,邱会作被判处16年。

     从1971年被捕,到1981年判刑,4人已被关押10年,均已超过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宣判当年就被保外就医,于8、9月间出狱。黄永胜被安排到青岛,吴法宪到济南,李作鹏到太原,邱会作到西安。

     江青则于1984年保外就医,但没有离开秦城监狱,只是在监狱内换了一个地方。“出去的话,谁能管得了她啊?”何殿奎告诉记者。

     监狱二门里,有一个独立的小院,原来是战犯洗衣房,有100平方米左右,战犯全部释放后一直空置着。此时经过装修,被隔成了3间屋子,用以安置江 青。最东边是活动室,有电视,中间是工作人员的值班室,最西边是江青卧室,带卫生间。卧室和值班室之间的隔墙1米以上全是玻璃,江青的所有活动都看得清清 楚楚。一个4人小组24小时值班,看护江青。

     何殿奎虽然没有直接看管过江青,但是他是参加监狱办公会议的成员之一,对她的情况多有所知。

     从个人来说,他对江青一直比较反感。江青还在台上时,他曾见过她两次。

     第一次是1974年1月,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北京西郊体育场举行万人批林批孔大会,何殿奎是秦城监狱的两个代表之一。他至今清楚记得会上的情形。“昨 晚我给总理打电话,让他通知郭(沫若)老参加大会。”江青说,然后对着观众席大喊三声:“郭老来了没有?”有一个人(何估计是郭的秘书)从西北角上站起来 说:“来了!”何殿奎当时就跟同事嘀咕,江青这人怎么这样疯啊。

     第二次是在1976年8月的唐山大地震抗震救灾表彰会上。会议结束后,江青从后面跑过来,高喊三声:“马克思主义万岁!列宁主义万岁!毛主席思想万岁!”没有一个人响应她。何殿奎对她的印象更坏了,觉得这样一个人不配当主席夫人,“主席夫人应该是一个很稳重的人”。

     江青搬到“战犯洗衣房”后,每天要吃3根新鲜黄瓜,据说是为了美容,保持脸部有光亮。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到监狱菜地里去现摘,问何殿奎收不收钱,他说“算了吧”。菜地是由外面调来的劳改人员栽种的,他负责管理这部分劳改人员。

     1991年5月13日晚,江青照常上床睡觉,却再也没有醒来。值班人员早晨发现她时,她的身体已经变硬。她经过精心准备,攒下安眠药自杀了。。

     江青去世后不久,新华社于6月4日发布了她的死讯:本社记者获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医期间于1991年5月14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杀身亡。江青在1981年1月 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1月改判无期徒刑,1984年5月4日保外就医。

     江青年表:

     1915年 出生于山东诸城

     1919年 跟母离家到诸城张家(康生家)

     1921年夏 上小学,改名李云鹤

     1926年 被学校开除,随母亲到天津同父异母姐姐家居住。天津闲居,天津英美烟草公司当童工3个月。开始爱上京剧

     1928年 济南投奔常叔李子明

     1929年夏 山东省立实验剧院学习戏剧表演

     1931年春 北平参加海鸥剧社,后回济南

     5月 济南与裴明伦结婚,7月离异。青岛投奔赵太侔,青岛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中文系旁听。与俞启威(时化名黄敬,即俞正声的父亲)相识、相恋、同居

     1933年2月 俞启威介绍入党。4月俞启威被捕,下旬前往上海,失掉党组织关系。5月上海大厦大学做旁听生。7月晨更工学团工作,化名李鹤,店员识字班当教员,沪西郊区小学任代课教师。10月入团,成为左冀教联正式盟员,参加左冀剧联的业余话剧团体

     1934年1月 参加拓声剧社。1月到北平。6月回上海,小沙渡路女工夜校当教员,浦东女工夜校当教员,化名张淑贞。9月曹家渡被捕入狱。11月教联求保获释。临海休养2个月

     1935年1月 到北平与俞启威同居。3月回上海进入电影通业公司,并参加左冀剧联的业余剧人剧社的演出,改名蓝苹。6月上海演出话剧《娜拉》受到好评。9月与唐纳相爱同居

     1936年4月 与唐纳结婚。6月谎称母病离开上海到天津找俞启威。7月回上海加入联华影片公司。1937年6月与章泯同居。同月被联华影片公司解聘

     1937年7月中旬赴延安,马列学院学习。10月恢复党籍,改名江青。中央党校12班学员。延安鲁迅文艺学院任教。参加演出话剧等文艺活动

     1938年8月 任军委办公室档案秘书。11月19日与毛泽东结婚

     1947年3月 随毛泽东转战陕北,任中央纵队直属队协理员

     1949年春 随中央机关到北平

     1951年 任中央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文化部电影事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央宣传部电影处处长,中央办公厅秘书委员会委员

     1964年 任3届全国人大代表

     1966年5月 任中央文革小组第1副组长,代组长,解放军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顾问,军委文革小组顾问

     1969年4月任中共9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0年11月 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

     1973年8月 任中共10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75年1月任4届全国人大代表。“文化大革命”中,组织、领导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

     1976年10 被隔离审查

     1977年7月 中共10届3中全会一致通过《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议指出,根据调查核实的大量证据,已经查明:江青是叛徒。根据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要求,根据党章规定,全会一致决议: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叛徒江青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1980年11月20日-1981年1月25日期间,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的公开审判,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3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裁定,鉴于江青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对她原判处的刑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1984年5月4日保外就医

     1991年5月14日在北京居住地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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