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辨证论治”的由来(下)
2021/1/22 18:00:00 石榴号

    

     再谈“辨证论治”的由来

     张效霞 山东中医药大学

     笔者撰写的《辨证论治的由来》一文(以下简称“拙文”)在《中国中医药报》2015年4月2日“学术与临床版”发表后,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陈永灿先生又于2015年5月27日刊发了《辨证论治首见于〈证治要义〉》一文(以下简称“陈文”),对笔者的有关说法提出了质疑。有商榷就得有回应,倒不是为了争辩出什么,目的是使围绕“辨证论治由来”这一问题的讨论进一步深入和广泛,以期对中医学术与临床的发展有所裨益。

    

     可能首见于《临症指南医案》

     拙文的内容来自2006年出版的拙著《回归中医——对中医基础理论的重新认识》。当时,检索数据库特别是网络检索尚不发达,手头甚至连《中华医典》都没有,所凭借的资料来源于自己所做的几千张卡片,于是笔者在前人考证的基础上,提出“辨证论治”这一词组最早见于1825年章虚谷的《医门棒喝》一书。

     “陈文”认为,首次出现“辨证论治”一词的中医文献是《证治要义》,刊刻于1775年。但《证治要义》一书只在清代刊行过1~2次,目前只藏于国内少数几个图书馆,故笔者至今仍无缘得以窥见。“陈文”提出,《证治要义》要比已知最早记载“辨证论治”这一词目的《医门棒喝》向前推进50年,看似是一个重大发现,其实不然。

     经检索《中华医典》,笔者发现,早在1764年,叶天士《临症指南医案·淋带》秦天一所作的“按语”中,就有“淋带辨症论治,仿佛已备”的记载,这比“陈文”所说的《证治要义》又提前了10年。

     基于此,我们是否可以推论:“辨证论治”首见于《临症指南医案》呢?显然不能。因为类似《证治要义》这种尚未影印或整理出版而“待字闺中”的中医古籍尚有许多。截至目前,我们只能说:“辨证论治”可能首见于《临症指南医案》。

     提倡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

     拙文提出,辨证论治的正式提倡始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当时,新中国的中医政策刚刚确立和贯彻,一大批著名的中医学家借用此前并不被重视的“辨证论治”作为对中医学区别于西医学的主要学术特点和优势的表述而大力提倡和宣传,从此这一术语才逐渐盛行开来的。“陈文”对此亦似有异议。

     关于这一问题,笔者无意做过多论述,只需看看亲身经历过这一历史过程的名老中医们的回忆和追述,就一目了然了。

     干祖望先生在《漫谈辨证论(施)治这个词目》一文中说:“我们这批老中医,在解放之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辨证论治、辨证施治。”

     王玉川先生在《关于“辨证论治”之我见》中说:“把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辨证论治方法综合起来组成一个体系,并把它写进中医教科书里,那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一大批从事中医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学者们(其中有印会河、王绵之、汪幼人等,以及中国中医研究院的一些专家,笔者也是其中一员),在党的中医政策鼓舞下做出的一项贡献。”

     邓铁涛先生的《辨证论治》也说:“辨证论治之精神,来源古远,但加以提倡宣扬,是在解放之后、中医学院成立之初,第二版中医学院教材编写之时。郭子化副部长在庐山教材会议上提出把辨证施治之精神写入教材之中。后来经时间之推移,大多数学者同意定名为'辨证论治’。这是名称提倡之由来。”

    

     尚存在的几个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拙文的目的并不在于考证“辨证论治”这一词条最早见于何处,而是意在提醒中医学界:“辨证论治”的正式提倡是在1955年,距今仅60年;将“辨证论治”作为中医的特色与优势的说法是在1974年,距今仅40年。同时,自高等中医院校成立以来,所编撰历版中医教科书关于“辨证论治”的论述亦存在着诸多难以自圆其说之处。

     正如“陈文”所引证的印会河先生主编的《中医基础理论》所说:“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论治,又称施治,则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

     事实上,这种目前为止已流行了近60年的“权威”说法,不论是从文理讲,还是从医理讲,都是说不通的。

     首先,症状之“症”与证候之“证”,从文字学角度来讲,从古代直至新中国成立前,二者是可以互相通用的。对此,明代吴有性在《温疫论》中早已明确指出:“病證之'證’,后人省文作'証’,嗣后省'言’加'疒’为'症’。”但五版《中医诊断学》教材却说:“'证’与'症’,文字学上两者通用。现已严格区分,症是一个一个的症状,而证是证候,是辨证所得的结果。”然而,《辞海》《辞源》《中文大辞典》《汉语大词典》等却都有这样的记载:“證[证],病况,症候。后多作'症’”,“証,通'症’”,“症,證之俗字”之类的“证”与“症”同义。可以通用的义项,怎么能说它们不能通用呢?

     其次,在传统中医学中,“证”是指病人自我感觉到的各种异常变化,并足以证明自身患有疾病的证据——症状,引申于广义时代表病人全部的临床资料;“候”是指医者运用各种诊察手段,经过一定时间对病人进行诊察检查而获得的形体上的各种异常征候——体征,引申于广义时亦代表病人全部的临床资料。故前人或单称“证”,或单称“候”,或“证候”合称。可以说:“中医学在历史上使用的證、候、症和由它们派生而来的證候、症候、病候、病證、病症、病征、病状等,以及现今使用的证候和症状,都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可以替换使用的同义词,它们之间没有本质差异。”(梁茂新等《中医证研究的困惑与对策》)而当今中医学界却公认:“证,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它包括了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以及邪正关系,反映出疾病发展过程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的本质。”如您所见,“证”和“候”二字的本义和引申义都同本质、概括等意思不沾边,却硬要把“证候”解释成疾病的本质、“病理概括”,岂非缘木求鱼?

     最后,中医学界的绝大多数人至今依然认为:“辨证”就是将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论治”则是根据辨出来的“证”,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而被中医学界公认为“辨证论治”祖师爷的医圣仲景“辨××病脉证”辨出来的是病机,而不是什么“证”。如《伤寒论》第317条云:“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很明显,本条病属少阴,脉为“脉微欲绝”或“脉不出”,证为“下利清谷”“手足厥逆,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通过辨病、辨脉、辨证,得出“里寒外热”的病机,方用通脉四逆汤。

     总而言之,中医诊断疾病的关键在于捕捉病机,治疗任何疾病都要根据病机拟定治法,在治法的指导下组成符合病情需要的方剂;不同的疾病,只要病机相同,治法就相同;同一疾病,若病机不同,则治法亦随之而异。“审察病机,无失气宜”“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才是中医真正的特色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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