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超万元包裹丢失仅赔1500元?快递损失赔偿争议不断
2019/11/18 21:35:04 界面新闻

    

     作者:杨霞YX 保价与未保价差别真的很大吗?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浙江经商的陈先生在9月18日通过百世快递寄出给客户定做一批价值13000元机械齿轮。谁知快递寄出近一个多月后,接到百世快递工作人员来电,称快递确认丢失。

     包裹丢失后,陈先生向台州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反映。经过调解,百世汇通在10月23日提出了相应的赔偿方案:根据陈先生包裹丢失目前的处理情况,陈先生的包裹没有保价,货物价值又过高,无法进行原价赔付,公司愿意赔偿1500元。如果购买了该公司的保价服务,出现问题公司会根据物品的声明价值与实际价值,取价低者进行赔付。据悉,这个快递由陈先生的朋友从浙江台州玉环寄往吐鲁番,货物是客户订做的机械齿轮,重达数十公斤,分3组共9个,运费为660元,货到付款。陈先生无法接受上述赔偿方案,称其货物价值13000元,有发票和汇款记录为证,属于能够证明邮寄物品价值的情况,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陈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几年来,我国已经成为了全球业务量最大的快递大国。但是,快递业在发展过程当中还面临一些现实的问题。例如,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还不够规范,快递行业普遍实现的加盟经营模式中存在着质量相对较低,企业责任界定不清楚,对快递的损失赔偿争议比较多。以下是今年见诸于媒体报道的一些案例:

     2019年3月,宿迁一位大学毕业生将行李寄回老家,共三个包裹,运费为278元。其中装有毕业证、学位证、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的行李箱丢失,价值上万元,损失约2万元。快递公司表示只能赔偿运费的3倍,共1088元。10月,经媒体介入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2019年7月,北京的钟先生通过快递邮寄了一台价值98万元的医疗设备,选择了2万元的保价,保价费为100元。但设备快递运输过程中损坏了,维修需要1万多元,但快递公司回复只能赔250元,反复沟通答应最高赔偿1000元。

     2019年7月,南京市的姜女士通过快递将价值62万元的货物从内蒙古邮寄到南京,选择了2万元的保价,结果发生了意外损坏,维修价格是12000元。结果快递公司表示只能赔偿389元。

     2019年8月,辽宁的李女士邮寄一个包裹,被快递员私自签收并送去旧衣回收厂销毁。李女士声称损失的包裹价值15万元,但未保价,而快递公司只愿赔偿300元,最后双方私下协商解决。……在上述诸多案例中,针对包裹提前保价与否、保价费是否过高等问题,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针对快件损失赔偿,2015年发布的《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提出用户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在2018年国务院发布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事实上,保价既是各大快递公司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也是快递公司赔付的依据之一。快递公司通过运单或者电子版《服务协议》做出了明确的赔偿规定,在消费者使用各大快递寄件服务时均要确认同意该运单协议内容。例如,在百世快递官网,保价服务作为该公司增值服务之一,指“快递服务过程中,寄件人可对托寄物内容向我司声明价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时,我司将按照托运人的声明价值赔偿一定损失。”在“寄件须知”中,百世快递提示:1、快件声明价值不得超过快件实际价值,文件类最高声明价值不超过2000元,非文件类最高声明价值不超过5000元;2、若未选择保价,快递对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五倍的限额内,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三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损失的实际价值。若选择保价,快递按托寄物的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托寄物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百世快递官网寄件时的服务协议则显示,“对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物品寄递时应选择保价,保价快件除支付快递费外还须支付保价费,保价费为申报内件价值的1%(最高保价金额不超过壹万元),未申报保价、未填写内件价值以及未当场支付保价费的视为未保价。”除了百世快递,界面新闻梳理发现,各大快递公司针对快递的保费的计算比例也不一样。在顺丰快递官网,具体的保费则是按照“声明价值*标准服务费率(5‰)”,四舍五入取整来计算。从中国内地发往海外的标准服务费率分别为1%。而且,在进行赔偿时,快递公司往往按照声明价值而不是快件的实际价值的不等比例进行赔偿。例如,中通快递在运单协议中提出,根据货物的价值不同,保费在3%-5%不等,但是单件货物价值不超过30000元,否则建议分拆寄送,或者选择其他方式寄送。不难看出,在上述规定中,各大快递对于保费计算方式、费率、保价的起步价值以及未保价的赔偿限额标准等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与介绍,但是针对“具体赔偿比例”的标准,则表述较为含糊。保价与未保价差别真的很大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修正)相关规定,“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这一规定常常成为许多快递公司提供最高三倍运费赔偿的依据。不过,快递物流行业资深专家徐勇此前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主要适用于邮政行业,其中对于快递服务与邮政服务做出了区分,上述针对邮件的赔偿规定并不完全适用快递行业。如果在快递包裹运输配送过程中证实是由于快递公司方操作失误造成了快递损坏、丢失以及内件短少等情形,快递公司理应承担责任,并且应该按照《合同法》等我国民事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至于如何确认赔付的具体金额,徐勇表示,一方面可以参考消费者在寄递包裹时实际支付的保价金额,进行赔付;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保价,消费者可以提供法律上认可的相关证据进行价值说明,例如购物发票等。徐勇建议,如果与快递公司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留存好小票等证据,去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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