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卖淫合法是好事吗? | 壹读精选
2014/7/3 壹读

    

    

     本文选自译言网

     原文作者|JAKE FLANAGIN

     译者|达骜

     由加拿大总理史蒂芬·哈珀领导的保守党政府提出了一项法案,规定花钱购买性服务为非法,而提供性服务的则不一定犯法。这项法案是在去年加拿大最高法院推翻了加拿大反卖淫法的主要内容后做出的。

     禁止卖淫的国家都会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怎样才能最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加拿大的做法,正如科尔比·卡什在《麦克莱恩》杂志发表的文章中所说的那样,是“把卖淫重新纳入到刑事法中。”他还说:“几十年来,我们一直在沿用维多利亚时代遗留下来的禁止‘以卖淫为生’且不准开妓院的法律,但却没有禁止卖淫本身。维多利亚时代对限制政府的权力相当宽容,且认识到卖淫是人类最古老,最普遍的行业。他们不相信能彻底根除卖淫。”

     这项C-36号法案,希望能套用管理性交易的“北欧模式”,瑞典、挪威及冰岛都禁止“买春”,但不限制卖春,以此来控制需求。根据《国家邮报》的约翰·艾维森介绍,这项加拿大版的法案,也把任何形式的其目的是为了进行性交易的交谈,或为了在“性服务中收取任何物质利益”的行为都定为违法。

     但卡尔加里大学的政治学学者汤姆·弗拉纳根,在为《环球邮报》写的文章中称,这项法案不幸违背了管理卖淫行为的“英国法律传统”。在英联邦的主要国家,无论是买春还是卖春都不违法。而且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的议会,一直都在设法限制性交易并积极控制由此产生的问题:通过性传播的疾病,拐卖妇女和未成年人,以及“街头上的乱象”等。

     弗拉纳根先生把这种方式比作是更实用的“减少伤害”的措施,这种措施取代了不切实际的“向毒品宣战”那样的政策:“这两种方式都认识到,在市场存在买卖双方的需求时,国家永远都无法根除这一顽疾。”

     艾维森先生写到,但C-36号法案“可能会让很多妓女的生活变得更不安全。”如果她们被禁不得在自己的住处安全地招揽生意,“更多的妓女就会走上街头去寻觅嫖客,”而在这种地方遭受侵害的几率会高很多。

     他注意到新西兰实行的较为合理的管理性交易的政策。卖淫在新西兰合法,但受到监管,而且“尽管从事性工作的人数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但在保护性工作者拒绝某些特殊嫖客的权力方面却有所改进,”即那些非常具有“伤害性”,“变态”及专门“拉皮条”的人。加拿大司法部长彼得.麦凯在一次讲话中,专门谈到他支持C-36法案。

     还有些经济方面的原因让卖淫合法化。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性交易为2014年的英国国内生产总值贡献了53亿英镑的产值。

     《华盛顿邮报》的查尔斯·莱恩也研究了大西洋彼岸的情况,他的结论是卖淫合法化产生的后果并非那么诱人。2001年,德国实际上解除了对卖淫的限制,他写到“但情况并未像预计的那样发展。”“很多城市都出现了大规模的妓院,里头大量从事性工作的妇女和女孩都是人贩子从贫困的东欧国家诱拐来的,她们一到德国,就被交到了鸡头的手里。”

     据对被德国媒体称为“现代奴隶”的大量报道,这种“活监狱”成了国际买春客猎艳的地方,他们“蜂拥而至来到德国的妓院,这里按‘统一价格’提供没有限制的性服务,每次100欧元(约合135美元),有时候还举办“乱交”的性派对。但性工作者加入社会福利的人数却没有增加。”

     《德国明镜周刊》2013年发表的一篇社论表达了和莱恩先生一样的观点:“如果德国开放卖淫的法律让人贩子大受其益,结果会怎样?”这篇社论转述了一位18岁的罗马尼亚小姑娘的故事,她从慕尼黑一家妓院的“现代奴役制”中逃脱出来。在来德国前,她在老家村子里的小道上碰到了三男两女。他们对她说可以让她到一个德国家庭去当保姆,答应把她带到西方去——这对经济萧条的罗马尼亚的很多年轻人具有很大的诱惑力。

     但她来到德国后,带她来的人“却蒙上了她的眼睛把她带到了一个地下室的小房间里,而房间的门只有用密码才能打开。”那个人奸污了她,而且在她坚决拒绝去妓院卖淫时,他们毒打了她。

     蕾切尔·劳埃德还未成年时就在德国从事性工作。她在为《纽约时报》博客辩论室写的一个帖子中说:“暴力是皮肉行业固有的东西,”不管卖淫在一个国家合法还是不合法都是如此。“大量的研究表明,卖淫业中70%-90%的妇女、儿童,在他们进入这一行前都受过虐待。没有任何其他行业是靠受到伤害和虐待的受害者来维持的。”

     劳埃德女士写到:“卖淫合法化会让女性更安全的观点,在卖淫完全合法化的国家从来就没有过,”“实际上,卖淫合法化刺激了人贩子到处拐卖儿童和处于生活边缘状态的女性来满足需求。”但是她也不认为把卖淫完全纳入犯罪的观点有多少好处:“把从事性交易的女性和女孩定为犯罪——她们完全是暴力的牺牲品--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她继续写到:“要真正解决贩卖人口和利用卖淫谋利的问题,关键是要重视使女孩和女性易于受侵害的系统性因素,”“贫困,性别不公,种族主义,阶级歧视,儿童性虐待,女性和女孩在全世界都缺乏受教育和工作的机会等。”

     C-36号法案在这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在对“维彩新闻”进行的一次采访中,温哥华一家妇女庇护所的一位志愿者说,虽然该法案在“认识到把人体具体化和性活动商业化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上”有一定作用,但她依然担心“这个法案没有触及种族,阶级及卖淫中性别上的各种不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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