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总是喜欢“大”? | 壹读百科
2014/9/10 壹读

     图片来自@谷大白话 微博配图

    

     在今天凌晨的苹果发布会上,苹果发布新一款iphone6,他们的口号是:“Bigger than bigger”,苹果大陆官网不负众望地又定义了一次中文,将其译为“比更大还更大”。

     相比之下,壹读君更喜欢民间的翻译版:“比逼格更有逼格”。

     虽然在2013年库克还信誓旦旦说大屏手机不适合单手使用、会给开发者带来困难、会牺牲性能和降低图像质量,但是“打自己的脸,让对手无脸可打”正是苹果一贯的风格。果然,加长加宽版的苹果手机,iPhone6 Plus出现了。

     其实,大一点,更大一点,一直是人类的追求。我们通常都更喜欢大的事物,无论是大的屏幕,大的建筑,大的身材,大的兵器,还是大的……(此处省略500字)都能带给人一种磅礴的感官刺激。这种感觉,被现代的我们总结为“高大上”。

     今天,大壹读君就来聊聊,我们为什么对“大”如此迷恋?

     实习壹读君 | 董苏豪

     大,是全世界的男神标准

     “大”字在最早的甲骨文和金文中,字形就像一个成年大人。远古时期,人类一直将身材高大作为彼此欣赏甚至相亲的尺度标准。

     高大健壮的人类,不论男女,在先人的审美中都代表着一种“生机勃勃的健康”。诗经中对人体的赞颂,从来都是以“硕大”为美。《陈风·泽陂》中少女怀春的对象,“有美一人,硕大且俨”。《卫风·硕人》中赞美的庄姜小姐,也正是一位高大健美的贵妇人。根据王献唐的《炎黄氏族文化考》:黄(帝)族又自称华,华,大也。又自称夏,夏亦大也。华夏本名由此起,引申为雄张之义。

     古希腊人的审美水平跟我们也一致,他们认为美丽、富有性魅力的男性更易博人喜爱。至于怎样是富有性魅力,高大的身材最能清晰地体现这一点。

     我们如此热爱“大”,审美观念还是来自生存。在艰苦环境朦朦胧胧拥有了“优胜劣汰”的意识后,看上去拥有顽强生命力、能与自然对抗,能繁衍更多后代的“高大”人士,就成为了人类的偶像。

     为此,人类对自己的形象也做了很多夸大的想象。

     新石器时代的岩画和壁画中,就有大量人追逐动物的壁画形象,而人的形象尺寸要明显超过动物。英国学者肯尼思·克拉克的《裸体艺术》中,记载了阿尔及利亚的崖壁上,其中有一个白色巨人的形象,它的作者是中石器时代的初民,在造型上人物的双腿被严重夸张拉长,但是力量感呼之欲出。

     即使在今天,高大依然是审美的主流。根据雅虎网站上的求偶广告中的配偶要求统计的数据表明,高达48.9%的女士只接受比自己高的配偶,而女士中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高大的男子更靠谱,因为可以带给自己安全感。

     只有大的事物才值得崇拜

     早在欣赏同类的高大之前,我们就对世间最高大的存在产生出了敬意。从古到今,在渺小脆弱的我们看来,最大的事物莫过于天地。按古人“天人合一”的说法,我们在景仰天地的同时,就融合了天地的阔大。

     《庄子·知北游》中:“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古时的天空在我们看来是拥有最高权力的象征,而大地在《说文》记载中为“万物之陈列也”。在古希腊神话中,前奥林匹斯诸神的天空乌拉诺斯和大地该亚,也体现出他们对巨大自然物的崇拜。

     巨大自然物当然不限于天地,太阳和月亮也是初民的主要崇拜对象。我国古人称日月为大明,称太阳为大阳,大光,它们的光芒代表着“光大”的审美属性。光芒所蕴含的力量,在《易经》中是这样被形容的:“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

     山水在古人看来同样宏伟,古代祭祀的场合通常都离不开对自然山丘的利用。而在神话中,山是支撑天地的柱子,也是与天沟通的渠道。而象征着洪水特征中的“大”和“浩荡”,也成为了华夏审美范式中的典例。

     “大”在冥冥中代表着一种不可战胜和征服感,人对于这一类事物,往往都能从崇拜心理再到审美心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对“大”的敬畏、惊奇、恐惧、欣赏、赞叹,从审美角度上来说,是一种气派和魅力的结果。

     比如在欧洲,你可以看到每一座教堂都建造地无比高大,让你非得去仰头看那穹顶,给予你“大”的辉煌感中,更多的,是让你感受到宗教的力量。我国的塑像也有以大为美的传统,乐山大佛、龙门石窟、云冈石窟,为了彰显佛法无边,大体量的造像能起到很好的艺术效果。

     “大”在华夏民族,是一种抽象境界

     从先秦开始,诸子将“以大为美”的概念抽象化,产生出数种宏大的审美意识。

     汉字中的“美”正是由“羊大”构成。许慎《说文解字》曰:“美,甘也,从羊,从大。”吃“大”羊在先民看来,是一种酸爽的审美需求。

     据《四部丛刊》电子版统计,《老子》中“大”出现59次,《论语》36 次,《墨子》40 2次,《孟子》1123次,《庄子》384次,《管子》581次,《荀子》401次,《韩非子》463次,《吕氏春秋》608次……编《吕氏春秋》的吕不韦同志有嫪毐做对比,果然对“大”比较执迷。(看不懂这里的请私信壹读君,或查阅《史记·吕不韦传》)

     比如《老子》中的“大方无隅,大音希声, 大象无形”,在这里“大”具备了哲学意蕴,并且是“道”的修饰词,可以理解为美的极致。

     “大”在那个时代,始终是最高大上的字,被各路学派放到最高境界。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子思“大哉圣人之道”,是把“大”放到了道德情操的最高境界,你的人品若达到了大,那么就意味着你是个“完人”了。

     总而言之,在“大”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前,小而美,小而精致,只是一种调剂。就像孙悟空得到了定海神针,第一件事是让它“大,大,大”,一直捅到天上去,而不是立刻“小小小”,缩到耳朵里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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