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个税起征点猜想,7000还是10000?
2018/3/5 壹读

     壹读精选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18年,要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个税起征点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一惠民政策一经发布就立刻引发了网民的热议,据百度指数数据,“个税起征点”话题的热度曲线也在瞬间拉升,并在上午11时达到最高峰。

     “个税起征点”这几日来也一直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今日对周刊君表示:“这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有巨大的进步,一个月前在征求意见稿里还没有这一条,所以我们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吸纳了很多方面的意见。”

     个税起征点猜想

     “个税起征点”这几日来也一直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就建议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上调至1万元。在她看来,现在的80后已是社会的主流人群,正面临着子女教育以及房贷压力的不小负担。因此她认为:“3500元个税起征点要改,应该提高到1万元。”

     而李稻葵委员并不认同董明珠的观点,他认为:“她这个建议就好像她的空调不冷了,往里面加氟,但是她没看到根本原因,漏氟了,修修补补,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于个税的起征点,3月2日,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的提案》中,建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升至7000元。

     在此之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自创立以来已经历了3次上调。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制定800元的起征点。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到1600元。

     2007年12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从2008年3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此前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6月30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9月1日起施行。

     个税负担将有望降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毫无疑问将会减轻老百姓的税负,从而带来可支配收入的增加。

     目前全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达45%。想要计算出个人应纳税额,需要先计算出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

     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不是以月工资为起征点计算,而是按照工资减去各项社保成本及起征点后进行计算。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图:

    

     李稻葵委员认为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称之为“工薪税”。

     个税起征点提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一方面可以增加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国际的大环境看,全球正处在竞相减税的大趋势之下。通过减税来吸引人才、吸引企业、吸引资本,可以增强国家的竞争力,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从国内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自2011年个人所得税调整以来,经过了7年的发展,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都在上涨。以2017年中国各城市平均工资为例,在34个上榜的城市中,最高的北京为9240元,处于中游的南昌为6235元,排名垫底的长春为5332元。在目前3500元个税起征点的背景下,当一个人的收入尚未达到社会的平均工资的情况下却需要缴纳个税,这显然是不太合理的。

     因此,随着经济发展带来的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个税起征点进行相应调整也就势在必然。

     个税起征点提高只是“一小步”

     虽然通过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收入分配,但是个税改革不单是起征点问题,还需要考虑到国家税收总量、税收的综合与分类征收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3月3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表示,“国家的钱袋子与个人钱袋子必须综合平衡,一旦失衡,偏向任何一边就会导致公共风险,最终危及到所有社会成员。”因此,个税起征点的提高需要有一系列的措施来进行配合,才能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保证国家税收的总体平衡。据李稻葵委员介绍,目前 “个税占到我们财政收入的7%。其中,70%归中央,30%归地方。”

     对于如何保持这个平衡,董明珠也给出了一份建议。她建议在提高个人个税起征点的同时,可以通过提高高收入人群体的税负,来弥补因个税起征点的提高而损失的税收。

     对于如何做好个税调整工作,李稻葵委员总结了三个原则:第一,税基一定要算准,税收来源一定要全覆盖,投资收入和工资收入要捆在一起征收。第二,税率一定要降。第三,减免一定要考虑家庭负担,不要搞的太复杂。

     可见,除了要考虑国家税收的总量,个税起征点的提高还需要在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向上下功夫,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地域、不同收入来源、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家庭负担等群体的利益平衡。比如,在个人收入方面,需要综合一个人的各项收入,包括不同地域的收入、劳动之外的资本收入等;在支出方面,也要对个人的再教育费用、住宅按揭贷款利息、子女抚养费用等支出进行综合考量。

     对于个税起征点的上调所带来的个税整体性问题,刘尚希认为,由于此问题涉及到很多基础性工作,比如收入的信息系统建设等,因此在关于个税改革的基础设施建立起来之前的改革“顶多是小改革。”

     本文综合自:新华社、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中国基金报等媒体

     文:《中国新闻周刊》新媒体记者 韩忠强

     来源 | 中国新闻周刊 (chinanewsweekly)

     已授权,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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