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打个小护士怎么了?我舅是国家公务员!
2015/10/8 现代护理报

    

     2015年10月4日,大家都沉浸在国庆的喜悦气氛之中,但这一天,对于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南院) 康复科陈护士一家,却是不幸的一天!这一天,陈护士因受到病人及病人家属的殴打,导致其怀孕40天的胎儿流产!

    

     当天上午,当班责任陈护士按照院方规定给病人孙祝东进行输液,但该病人无故拒绝输液 (该病人经常无故谩骂、刁难医护人员)。陈护士本着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劝其配合医院的治疗工作 (试想,你病人挂不挂水,跟我有什么关系?给病人挂水,护士拿不到一分钱),病人孙祝东及其儿子孙立将陈护士推倒,孙立还扇了陈护士两个耳光,并在其肚子上踢了一脚。陈护士立马护住自己的肚子,并说「你们别打我肚子!」当班其他护士立刻说:「她怀孕了,你们别打她!」

     见到这一幕,同病房的病人及家属立马上前劝阻并拨打 110 报警。打人者见此非但没有丝毫悔意,还扬言「打一个小护士怎么了? 我家亲戚是国家公务员!」后新都派出所吉海峰警官将打人者带走。

     事后,打人者的舅舅 (吕青,亭湖区纪检工作人员) 出现在事件发生地,并扬言:「打个小护士怎么了?还报警呢,一个小护士能犯多大个浪啊? 她工作不想要了!我是国家公务员!」

     10月6日上午,由于受到孙立的殴打,陈护士已怀孕近 40 天的胎儿流产。得知自己的胎儿流产后,陈护士生理、心理受到巨大的打击,已经出现精神异常 (莫名其妙的说害怕、要回家等),全家人都笼罩在巨大的悲痛之中。

     截止发稿前,打人者及其家属未看望已住院的陈护士,更未表达歉意。

     试问:

     1、殴打孕妇导致流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打人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国家公务员,特别是纪检部门的国家公务员,是不是更应该以身作则? 出现这么严重的打人事件,是第一时间采取积极的态度来处理,还是以自己「国家公务员」的身份为标榜,威胁被打者?

     3、处理结果是什么? 又是一个「李刚之子」老百姓就该被欺负,就算收到侵害也只能忍气吞声?

     来源:盐城12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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