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护士如何拒绝口头医嘱?有绝招!
2016/9/7 现代护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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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现代护理报微信(ID:xdhlbs)

     日前,在读者来信中,发现了护士小陈的求助信息,编辑后呈现给大家:

     求助:

     我是一个工作第二年的护士,刚上夜班不久,前几天因为执行了口头医嘱被护士长批评,但我很无助。那天凌晨2点患者主诉入睡困难,我打电话给值班医生,医生让我给患者2片安定,我请医生过来下医嘱,医生表示自己已经睡了,让我先把药给患者,早上7点起来后会过来补医嘱,随后便挂了电话,我犹豫再三不该执行口头医嘱,可医生拒绝过来,而患者彻夜难免,于是我领了药给患者。可次日早上医生未按时补上医嘱,此事被护士长发现,我被批评了。请问各位老师遇到这样的事该如何处理。

     护士小陈

     相信小陈的“困惑”很多人都遇到了,让我们听听大家的看法,从中取取经。

     【我有我招】

     避免非紧急状态下的口头医嘱特约通讯员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张萍

     小陈遇到的问题几乎是工作在临床一线的每个护士都遇到过的难题。一项来自4家二级医院、3家三级医院共755名临床护士口头医嘱情况的调查研究显示:在非抢救或手术情况下,从未执行过口头医嘱的护士仅占11.8%,经常(≥1次/月)执行口头医嘱的占24.8%,说明护士在非抢救或非手术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的现象较多见,而在非抢救或非手术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的时间段从高到低依次为夜班(53.6%),中班(31.6%)、白班(27.4%)、连班(16%)。而执行原因及缺陷如下:

     7家医院临床护士非抢救或非手术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的原因和缺陷(n=755)

     (以上数据出自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荆州医院《7家医院临床护士口头医嘱执行现状及认知状况调查分析》)

    

     由这份研究可见,夜班护士因为值班医生忙碌或是休息了而执行口头医嘱的比例较高。但从护士条例来说,护士的行为触犯了护士条例,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及不良事件将承担法律责任。

     支招一:完善流程制度

     首先,护理部要强调医嘱执行制度,加强护士法规的培训。其次,病区护士要一致拒绝口头医嘱的执行,不能今天执行,明天不执行,这样容易让医生养成不好的习惯,觉得护士私下可以协商执行口头医嘱。再者,值班医生的职责就是处理病人,不能因为自己睡觉了就不下医嘱,不查看病情,所以遇上病人的病情需要处理时,护士需要坚持原则,务必让医生前来处理并开医嘱。

     如果遇上医生不来处理的,护士可汇报护士长、上级医生、住院总等,逐级上报,并将患者的病情变化及通知医生的时间详细记录护理记录单,为自己留下汇报的证据。

     笔者曾记得自己在夜间遇到过眼摘术后疼痛的患者,根据prn的医嘱在汇报后给患者口服了曲马多缓释片,但半小时后患者疼痛不减反增,电联医生后嘱继续观察,但笔者认为患者疼痛情况特殊,非一般术后疼痛,坚持要求医生前来查看,在“三番四请”后医生终于前来查看病人,后发现患者存在球后段出血的情况。所以作为护士,将观察到的病情汇报医生,让医生前来查看是我们的职责,否则就失去了值班护士的意义,也失去了患者住院治疗的意义。

     支招二:系统改进

     无可厚非,很多时候我们护士呼叫医生并非大事急事,这也就是医生觉得护士可以执行口头医嘱的原因。比如:患者便秘需要开塞露、患者感冒想要片感冒药等,如果每件小事都需要医生亲自前往病房处理,那医生的值班也的确太辛苦了。

     鉴于这样的情况,我们不妨学习国外的经验,使用PDA来协助电子医嘱。PDA的便捷在于无论医生在哪里都可以下医嘱,医生再也没有理由因为睡下了就要求护士执行口头医嘱,之后补上了。同时PDA联合电子医嘱、检验系统,放射科系统等,医生可随时随地查阅病人的检查报告,读取病人的影像学检查。如果医院授权医生在家也可以使用PDA,那周末患者发生突发病情,上级医生也可以在家查看病人的辅助检查并下达医嘱。

     说说笔者的使用体会,自从PDA引入了笔者的工作,夜间诸如感冒药,止痛片这样的简单医嘱,护士只需要电话联系医生,医生无需前往病房,就可在手术室,其他地方下达医嘱给护士执行,节省了时间、也避免了口头医嘱的执行。另外,笔者有次身体不适就诊,但当完成影像学检查后,我的主治医生却来不及查看我的片子就匆匆赶往外院会诊手术。幸亏医生拥有PDA,他通过PDA连接了影像学系统,在出差的火车上阅览了我的MRI片子,并请其他医生协助处理我的病情。我的感触就是科技让就医变得便捷而高效。

     口头医嘱的执行对护士来说是临床上三令五申禁止的,但频频发生这样的事件,最大的原因在于“医生的呼之不应”,而年轻护士大多不敢得罪医生;高年资护士习以为常,也就养成了医生不好的习惯。临床医学和护理是两个专业,各有各自的倾向性,这点是所有医生都明白的,所以遇到患者病情的变化、急救,任何医生都不会怠慢,但往往在一些不痛不痒的小事件以及一些非处方药物的使用上就会觉得“你们护士这点都不会?”但护士条例明文规定了护士职责和权利,所以出于自我保护,护士们还是应该三思而后行。

     【专家分析】

     护士:请“依法”执业

     专家支持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护理部主任 胡雅萍

     本报记者 舒雅

     针对本期“口头医嘱”的主题,记者采访了石家庄市第一医院的护理部胡雅萍主任,对此胡主任谈了自己的看法:

     警惕“违法”执业行为

     “护士小陈受到批评不冤”胡雅萍解释,“夜间值班护士只有执行医嘱的权力,只能依据医嘱进行操作。口头医嘱是特殊情况下的一种处理方式。口头医嘱是指在抢救病人的时,并且有双人复述、保留抢救用物等详细的要求。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执行口头医嘱,但是一定要符合执行的条件,并按要求执行。所以小陈违反了护士执业条例,违反了医嘱执行制度。”

     树立“依法”从业的观念

     作为护理管理者,胡雅萍介绍了自己的作法:

     一、对此平时就应加以防范,在全院进行医嘱执行的教育和培训,增强护理人员执法意识,灌输“依法执业”的理念。对新入职的护理人员更应首先进行普法教育,认真学习护士条例。

     让护理人员知道“口头医嘱”的执行主动权在护理人员自己的手里,可以拒绝医生不合理的要求。例如,对于急性腹痛的病人,如果护士执行了医生的“口头医嘱”——注射了止痛药物,病人的腹痛症状减情,但却有可以隐瞒了真实病情,这种情况下病人如果出现了问题,护士就要承担责任。

     二、夜间值班易发生执行“口头医嘱”事件。出现执行“口头医嘱”事件,管理者一定要及时处理,可以跟科主任、相关医生进行有效沟通,杜绝执行“口头医嘱”的情况发生。

     “口头医嘱”拒绝有办法

     如何拒绝“口头医嘱”,胡雅萍介绍了自己的绝招:

     “首先,护理人员应该清楚,自己对医生的医嘱有提出疑问,拒绝执行的权力。”胡雅萍解释说,夜间遇到“叫不起”医生时,可以叫上家属一起去敲门,这样做的目的是增加人证;遇到下‘口头医嘱’的医生,护士可以以‘我没有听清,我得见到纸面上的东西’为由要求医生下医嘱。如果还是无果可以联系护士长、科主任。”

     “当小护士遇到老医生、或是遇到熟人时,极容易出错、出纠纷。”胡雅萍特别提醒,“这个时候护理人员更要按规定去做。只有见到有签名、有时间、内容规范的医嘱时才可以执行。”

     “想要护理人员在关键的时候‘依法执业’,就要求护理管理者经常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定期进行普法教育。给护理人员树立‘严格执法、遵守条例、依据条例、落实条例’的观念,培养护士对法律、对条例的依从性。”胡雅萍说。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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