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在,护士如何处置危情?
2017/5/9 现代护理报

    

    


     近日,有护士来信说到一个疑问:当医生不在,来了急救病人该如何处理。既怕耽误了病人救治,也怕救治失误招来纠纷。

     其实,不只是基层医院,即使在三甲医院,也有可能随时发生“医生不在,护士不知如何处置危情”的情况。我所在的科室,两个病区分在两个楼层,中午和夜间都是一个医生值班。科室最为紧急的情况主要有消化道大出血、胆道疾病发作、心源性猝死、脑出血、外科急腹症、小儿高热惊厥,以及产妇急诊等。在医疗诊疗活动中,护士没有权利擅自处置病人,护士的行为是以执行医嘱为前提的。

     但是,护士可以在第一时间做两件事:一是迅速给病人开放静脉通路,挂上盐水,二是给病人吸上氧气。

     这两条无论医生在与不在,都是保证下一步进行抢救的必要措施。 做好这一步,接下来护士可以陆续处置护理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比如协助病人取合适的体位,保暖,病人躁动时约束肢体,测量血压、心率等生命体征。

     此外,还有一些妙招儿供大家参考。

     做好记录

     病人病情突然出现变化,先迅速看表,记下时间,联系医生和前期施救(扎液体、吸氧气)同时进行。然后,及时将采取的措施、与家属的沟通等按照时间顺序快速做一个简要记录,保留客观资料,作为必要的相关证据。

     科室建立医疗安全措施

     比如最好在护理站挂一块写字板,医生需要离岗时,可以将自己的去向、预计所用时间、联系方式写在上边,以便护士心中有数。

     先抢救

     当突发危及生命的急重症病人进入医院急诊时,护士千万不要等待家属办妥手续或等待医生开出医嘱后再处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了若干项危重病人可以先抢救、后交费的情形,护士可与医生边沟通边实施建立静脉通路及吸氧气等抢救措施。

     做好抢救准备

     对于住院患者,护士要按照护理常规要求认真巡视。对危重病人要增加巡视次数,及时评估病人病情以及存在的意外风险。急救器材应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保证在急救时可以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学点法律

     《护士条例》规定:在医生未到之前,护士应根据病情作出初步判断,给予紧急处理,如测量血压、给氧、吸痰、止血、配血、建立静脉输液通路,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如病人躁动要保证病人的安全,并迅速通知医生。护士应掌握条例内容,遵照条例规范护理行为。

     护理应急预案熟记于心

     护理人员必须掌握各种和护理相关的应急预案,里面对各种急危重症的应急处置,都有明确的护理程序和工作流程,护士可遵照执行。

     就拿《患者突发猝死时的应急预案及程序》举例,要求:

     1.发现猝死立即抢救,同时通知医生,必要时通知上级领导。

     2.向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汇报抢救情况及抢救结果,并通知家属。

     3.如果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应等家属到院后,再将尸体移走。

     4.做好表情记录及抢救记录。

     5.在抢救过程中,要注意对同室患者进行保护。

     再比如创伤性休克的应急预案,护士在及时通知医生的同时,迅速为患者建立静脉通道,吸氧,补充血容量。由于失血过多,末梢循环不良,静脉充盈差,以致穿刺困难,所以在输液时应选择较粗大且直的血管,可用大号套管针,必要时采用双通道同时输入液体及其他血制品,但要防止发生肺水肿。医生到来后,遵医嘱给予止血剂等药物。

     住院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应急预案中,在医生到来之前,对护士的要求是:发生过敏性休克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抢救处理;立即停药,使患者平卧,给予高流量氧气吸入,保持呼吸道通畅,并请旁边的患者或家属帮助呼叫其他医务人员;医生到来后,护士就遵医嘱处理。

     很多种情况,在医生到来之前,护士都有很多护理措施可以采取。打铁还需自身硬,无论是《护士条例》还是各种应急预案,都需要护士熟练掌握各种急危重症的抢救要领,在医生没到来之前,就先行做出必要的处理,用药方面要遵医嘱,其他的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来源 :现代护理报微信号(ID:xdhlbs)

     作者:杜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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