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皆有心而逐物
2013/12/27 王阳明心学

     人皆有心而逐物

     人们常会有这样的体验,即真理与谬误往往只是一线之隔,跨过了这一界线,如果再向前发展一步,有时就会一谬千里了。王守仁心学也是这样。

     他在讲心身关系时,强调心、身不离。王守仁说:这视听言动,都是由你的心发出的。你心有视的能力,发窍(显露)于眼睛;你心有听的能力,发窍于耳朵;你心有言语的能力,发窍于嘴,你心有动的能力,发窍于四肢。可见,如果没有你的心,就没有眼耳口鼻。心是身的主宰,身只不过是心的“充塞处”;心是“真己”,是耳目口鼻等灵明作用的“发窍处”。离了心,耳目口鼻就不会有感觉,只能成为没有意义的空洞“躯壳”了。

     王守仁解释物,总不离一个“事”字。“事”本是事情、行为的意思,与人的实践活动有关。而人的实践活动虽然从实质上讲是客观的,但它却不同于一般“物”的概念,它是在人的思想、意识指导下进行的。王守仁以人为世界的中心,世界上的万物,只有与人的事行活动有关的才可称为物,因此,一切“物”都是“事”,都要从人心上说,都必须受人的意志,或者意念、动机的支配。例如,人有“欲食之心”,才会去吃饭,吃饭就是由人的意念所产生的一件事。人有孝顺父母的想法,才会去做孝顺父母的事,那么“孝亲”也是由人的动机决定的事物。王守仁以为,他早年用朱熹“格物”的方法去“格”竹,所以没有格通,就是因为那时的竹子是与自己的“身心”不发生关系的不相关之“物”。而后来被贬谪贵州龙场,处“夷狄患难”,虽然并不是自己所愿意的,但只要自己意志坚定,就可以忘记当时富贵贫贱、患难死生的遭遇而有所作为。可见,处富贵贫贱、患难死生也是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事物。所以王守仁说:意念的所指或意志的所用,必有其物,物就是事。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

     王守仁由人的事为讲到事物之理,他认为任何事物之理也不是离人心而独立的客观之理,而是人主观认识中的条理,是由人心对事物的安排。他说:

     “天下之事虽千变万化,而皆不出于此心之一理。”(《阳明全书》卷七《博约说》)“虚灵不昧,众理具而万事出。心外无理,心外无事。”(《传习录上》)“虚灵不昧”指人心,人心中有“众理”,所以能生出万事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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