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山西盂县人民医院聘用无证人员从事急诊被处罚
2015/4/3 药智网

    

     4月2日晚间,山西省卫生计生委通报4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其中,山西阳泉盂县人民医院因聘用无证人员从事急诊,被卫生行政部门警告和处于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通报称,近期,山西阳泉盂县人民医院因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人员梁某、李某单独出诊,从事120急诊救治工作,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阳泉市卫生局责令其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山西省卫生计生委通报的另3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为:

     大同市三医院大夫李某某受病人请托,擅自篡改病例,被大同市卫生局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

     运城盐湖区李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从事诊疗活动,依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盐湖区卫生局给予其警告、没收药品和器械,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长治壶关县康德大药房壶关一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长治市卫生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226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从2015年2月开始,山西省卫生计生委针对黑诊所、科室外包、违法医疗广告等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截至3月27日,该省共查处案件944件,移送司法或其他部门5件,共罚款39.31万元。其中无证行医案件查处数488件,罚款24.5万元;医疗机构问题案件查处数302件,罚款14.36万元;非法医疗广告查处145件;其它案件查处9件,罚款0.45万。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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