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各地禁止医药代表入内!
2017/1/5 药智网

    

     这些卫计委及医院的“医药代表禁止入内”就真的能拒绝或消除红包现象么?

     日前,央视曝光医药代表与医生诊内交易收受红包,舆论瞬间将矛头指向医药代表,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于是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等9大部委将携手开展药品购销领域的整治大行动,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医院、药企和医药代表。要求各地卫计委和医院也迅速行动起来,展开一系列针对医药代表的“封杀”行动。于是有媒体报道,各地卫计委出台许多措施落实上级精神,其中一些卫计委的做法着实让人不解,甚至可笑:医药代表禁止入内(公立医院)?

     请看他们的智谋手法:

     上海——

     供应商与医院签署了廉洁购销协议,指定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医院指定地点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等推销产品,严禁以任何形式给予回扣和好处费。

     广东——

     严禁医生私自接触任何医药代表,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湖南——

     医药代表将不得进入诊疗区域;不准销售人员进入诊疗区域从事药品、器械等商品推销活动,医务人员不得在诊疗区域接待销售人员的推销。

     江苏泰州——

     医药企业和配送商除正常业务工作外,其工作人员不得与医生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发生非工作联系,医生不得提供处方和用药数量……

     无锡市人民医院——

     严禁药代出现在医生办公室、诊室等医疗区域,否则直接停药。

     杭州——

     科内所有医生严禁在诊间、病房等医疗区域接待医药代表,一旦发现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川华西医院——

     1、不准医药代表在上班时间擅自到院区找医生;2、不准医药代表擅自进入门诊诊断室给医生抄处方并借机统方或者推销药品、转发药品宣传资料等;3、不准医药代表伪装患者或者家属擅自进入诊断室、病房向医务人员、患者推销药品、发药品资料;4、不准医药代表擅自进入药剂科工作室。

     北京宣武医院——

     发现医药代表出现在门诊、医师诊室等医疗区域,将直接停止其所代理的药品在医院的使用,代理其药品的医药公司将停止其所有产品的经营权。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一旦发现医药代表在医院临床科室有不正当商业行为的;或医药代表在医院临床科室肆意活动,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医院将停止所涉药品的采购、使用,并依据有关规定对配送公司予以处罚。

     ……

     上述观点立场与手段基本一致,非常鲜明的,那就是:医院与医药代表断绝关系,“严格隔离”!

     这些消息让局外人的确能感到这些地区卫计委执行上级命令快速、严格,办法具体而又细致认真,忠于职守,值得称赞;然而,业界内的知情人士一看,不禁让人感到担忧,难道这样就可以让红包在医院销声匿迹么?

     先看看红包的滋生土壤成分吧。红包的滋生与流行,除了个别医生的金钱诱惑与传统的市场营销方式,关键是红包促销的药品存在虚高价格,药品没有虚高价格,医药代表就不会用红包来促销!只有这种药价格疯涨几倍甚至几十倍,医药代表才会用红包来刺激医生开方,以量大、高价来赚取高额利润。

     好,问题来了,药价虚高根源出在哪里?不能否认和排除政府集采机构招标所致的可能性,因为是政府集采机构招标定下药品价格(药品成本核算及中标价格与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及发改委有关),可以说,只要政府的集采机构招标中能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招标药品进行科学、认真、客观、合理的定价,然后接受最低价格供全省的公立医院及医保定点医院购用,挤出药品大量水分价格,让医药企业和代理商没有高额的利润可图,医药代表还会用红包来公关销售么?

     药品销售价格是和销售量有紧密关系的,药品销售价格=变动成本+固定成本/销售量+税金+利润。这三者的关系是:价格一定,销量越大,利润越高;销量一定,价格越高,利润越大;利润一定,销量越大,价格越低。可以看出,医药企业或医药代表正是利用第一组关系而采取红包手段来增加销量而增加利润的,但价格是由省政府的集采机构招标而定。可以说,医药代表的红包手段是集采药品的虚高价格创造的有利条件。

     医药代表起源于20世纪初期的瑞士,当时医生对新药了解很少,需公司派专业人员指导诊所医生用药。20世纪80年代末,医药代表由跨国公司带入国内,当时医药代表只做一件事情——学术支持。他们通过拜访医生,促进医生合理用药,制定最佳诊疗方案;同时由公司搭建学术会议、培训等平台帮助医生掌握前沿、客观的医疗资讯,推动合理用药,并提高医生诊疗水平。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医药代表的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引进发展期”、“活跃混乱期”及2000年之后的“整顿规范期”。目前这支队伍从业人员庞大、成分复杂、良莠不齐、管理困难,因此出现负面行为。但实事求是讲,正是目前政府医药垄断行为给医药商一个行贿寻租机遇与专门对象。可以说,是政府集采打破市场机制,医药竞争失去活力,从而出现庞大的行贿受贿群体。

     那么,这些卫计委及医院的“医药代表禁止入内”就真的能拒绝或消除红包现象么?

     笔者对此持不同意见,想请领导给予解释:不让医药代表进医院——

     这是不是限制医药代表公共场所出入自由?

     医药代表有病不能到你们医院就诊么?

     医药代表家属有病必须到没有业务关系的医院看病?你们有特定的服务群体?你们不讲公益性么?

     难道各家医院都安装有“医药代表”电子辨识能力的装备么?(若有,赶快申请世界级专利发明)

     难道医院管理人员都认识外地医药代表?逃脱不过你们的眼睛么?

     难道医药代表不能以病人身份挂号到他们需要配合的医生门诊?

     难道每个门诊都可以安装监控设备监视医药代表送红包?

     难道病人隐私可以被医院肆无忌惮监视?

     难道医药代表不能从医院专家介绍得知其通讯办法到期家里送红包?

     难道真的没有职工敢暗地出卖处方药品信息?

     ……

     2015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 “医药代表”被列入其中,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业界普遍认为这是为医药代表正名,还原其定位及社会价值的表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有识之士的话让笔者深有同感:目前中国最需要的不是“医药代表禁止入内”,而是医药代表这个职业的规范化入门和管理,医药代表会更加重视患者和医疗专业人士的需求,会越来越注重提高自身的道德和诚信标准,会接受越来越多的专业培训和教育,能够更好的为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作者:孟庆远

     医药地方台微信号: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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