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专题】专利实施视角下对医药企业的专利策略研究
2017/7/20 药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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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章通过采用SPSS21.0软件对专利实施角度下的四类企业的专利面板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并初步归纳了各类企业的专利特征。我们知道,企业专利将会影响企业的市场价值等财务绩效,但专利是如何影响企业财务绩效以及专利能够对企业财务绩效发挥多大的价值呢?”

     笔者基于在沪深上市的122家医药上市企业2010、2011、2012、2013、2014五年内形成的专利数据及企业成长能力数据,使用面板数据模型从专利文件数量,专利申请主体,专利文献质量和专利技术价值四个方面出发,采用专利申请数(APP)、有效专利数(EPN)、发明人数量(IN)、专利引证数(PC)、权利要求数(NOC)、技术覆盖范围(TS)、技术深度(TD),及赫芬达尔-赫希曼专利指数(HHI),共计8项专利指标,共同验证讨论专利实施视域下专利指标与企业成长能力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由于医药上市企业专利实施方式的不同,四类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也大不相同。

     本章将通过建立面板数据模型,验证专利实施视域下各类企业专利与企业成长能力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显示:高收敛度、高留存度的Ⅰ型企业中,所有专利指标的系数均不显著;高许可度、高留存度的Ⅱ型企业中,有效专利数潜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权利要求数潜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技术覆盖范围潜变量的系数也显著为负;高许可度、高转移度的Ⅲ型企业中,有效专利数潜变量的系数显著为正,技术覆盖范围潜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技术深度潜变量的系数显著为正;高收敛度、高转移度的Ⅳ型企业中,发明人数量潜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专利引证数潜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技术覆盖范围潜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技术深度潜变量的系数显著为正,赫芬达尔-赫希曼专利指数潜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

    

     在Ⅰ型企业中,所有专利指标潜变量的系数均不显著。这意味着对于许可能力与转移能力都较低的企业来说,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该类企业专利质量较低下,专利并未对企业成长能力做出有效贡献或对企业成长能力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二是该类企业的专利以自实施的方式进行使用。专利许可、转移等是专利实施运用的两种不同形态,是专利研发、保护及管理的功能性发展。一个企业只有当专利数量与专利质量达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进行专利实施,这样既可以满足同行企业对技术方面的需求,也可满足自身享有由专利带来的经济效益。上文已谈到过有效选择使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包括实施许可、转移专利,同时为了保持在企业运营的技术市场中的垄断地位而不选择许可、转让。明显地,若一个企业在专利转让、许可方面毫无进项,可部分反映出该企业专利质量活性较低,与其他企业在技术层面的联系较少。但该类企业也极有可能是通过其它方式,如专利自实施来提升企业获取经济利润的能力,这里不再进行赘述。

     在Ⅱ型企业中, EPN对企业成长能力具有负向促进作用。专利有效数量是衡量企业创新活跃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理论上我们认为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能够反映该企业创新活性较高。但Ⅱ型企业更侧重于专利的许可而非转让,这类企业应该集中力量开发高质量的专利,充分利用专利的无形性、可复制性,将高质量的专利许可更多企业而获益,但这类企业通常是通过保留专利权利,对外许可专利获取经济利润,因此相较于Ⅰ型企业,该类企业的有效专利基数更大。若着力维持更多的市场尚未对其有需求的有效专利,势必会增加企业不必要的开支。因此,对于Ⅱ型企业,应当合理开发、维持有效专利,提升有效专利质量,为企业成长能力的发展提供更多技术上的可能性。NOC对该类企业成长能力具有负向促进作用。专利权利要求是专利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限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通常来说,所要求的专利权利越多,专利的保护范围越广。但针对Ⅱ型企业,根据实证结果应当适当减少该类企业专利的权利要求数以达到提升企业成长能力的目的。笔者根据该情况作了如下两点分析:首先,中国专利法规定,超过十项以上的专利权利要求,应增收附加费,当专利获得授权后,维持专利的成本相应也会增加。因此,从经济的角度来说,过多的权利要求相悖于企业获取经济利润的目的。其次,专利权人在尽可能拓展其专利范围时,该专利落入现有技术或其它受保护专利的范围的可能性增大,这往往会提高其侵权的可能性,以至被竞争者或第三方提出质疑的可能性增加,而Ⅱ型企业主要通过专利许可获益,其专利技术的大规模使用会占领较大份额的市场,这也会导致竞争对手更倾向于与运用专利无效等手段提出挑战,一旦挑战成立,便会影响专利的有效寿命,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关于其它相关指标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在Ⅲ型企业中,EPN对企业成长能力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这与Ⅱ型企业形成对比。前文笔者已讨论专利有效数量是衡量企业创新活跃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理论上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能够反映该企业创新活性较高。Ⅲ型企业在四类企业中专利许可量、专利转移量都较高,两种不同的实施方式都能够为企业获取经济上的收益提供支撑,拥有更多有效专利有利于企业通过转让专利权获益,因此,提升该类企业有效专利数量将为企业成长能力的提升做出贡献。此外,TD对企业成长能力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该指标可用以衡量某一企业在该特定技术领域内的竞争地位,如果一个企业的技术深度在其最重要的技术领域较低,则该企业被认为在该技术领域不够专业化,该企业应当重新考虑部署其研发战略。对于Ⅲ型企业,应当适当提高在其最重要的技术领域的竞争地位,从而获取市场的有利地位,通过结合有效专利实施方式为企业成长能力的提升提供强势支持。关于其它相关指标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在Ⅳ型企业中,IN与企业成长能力呈负相关。一般来说,对于在企业中形成的专利,其发明人数越多,可预想到其创新研发团队贡献的智力、体力就越多,该专利的研发成本就越高。实际上提高研发成本并不一定能够促进企业提升获取经济利润的能力。因此,在开发创新性新技术时,应该合理规划研发费用,在保证专利质量的基础上减少不必要支出。对于高收敛度、高转移度的Ⅳ型企业,应当适量减少发明人数量以提升企业成长能力。PC与企业成长能力呈负相关。当前对该指标的研究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其一,专利引证的文献越多,说明该专利参考的现有技术越多,那么越难无效该专利,可证明该专利质量越高;其二,该专利引证的专利文献越多,说明该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具有更多的限制,而专利质量可能越低。总言之,实证结果证明在专利技术转移时,具有更多原创的专利技术更受欢迎,对于Ⅳ型企业,增加专利引证数会导致企业成长能力下降。其它相关指标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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