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多想变成你
2019/11/15 17:28:42 意林

    

    

    作者:马叛

     摘自马叛新书《熬得过万丈孤独,藏得下星空大海》

    

    

    1

     长大之后和朋友聊起来我才发现,原来不止我一个人在年少的时候渴望成为另一个人,而那另一个人,有时候是光芒万丈的,有时候就只是比我们幸运一点点罢了。

     比如说我曾经的好朋友末末。

     末末来自一个十八线的小城市,父母都是很普通的工人,哥哥还是个赌徒,读完高中之后,因为哥哥输光了所有家底,她只好离开学校,赚钱替家里还债。

     我认识末末的时候,她和我在同一个公司工作,我们经常在周末的时候聚在一起聊天,那时候经常和我们混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叫李达的家伙。若干年后,我和李达还是月入不过五位数的上班族。末末已经是上市公司的老板,身价已经超过九位数。

     虽然赚多少钱不能衡量一个人成功不成功,但是有钱还是比没钱好很多的。已经成为大老板的末末,自然不会整日和我们混在一个城市了,即便逢年过节也很少跟我们见面。不过每次见面,她都会送我们一个大项目,然后我和李达一年的工作都有了着落。换句话说,我和李达能在公司混下去且给公司带来业绩,全靠末末时不时的接济一下,她手指缝里漏掉的利润,就足以满足我和李达以及我们带领的团队的所有的年终奖了。

     就是这样的末末,在认识我们的时候,特别渴望成为我们这样的人。

    

    

    2

     我和李达都挺喜欢末末的,她乖巧懂事,积极乐观。但我和李达都知道,我们没法和末末长久的在一起,以前是不能,现在是不及。

     不能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末末说的,她有一个吸血鬼一样的哥哥和讨债鬼一样的父母,一旦和她谈上恋爱,就只能跟她一起还债了。所以我们只能做朋友。

     末末那时候特别羡慕我和李达,因为我们俩家境虽然一般,但没有需要我们救济的父母和兄弟姐妹。

     末末说,如果下辈子投胎,她一定要投到独生子女家庭。那时候的末末,几乎看不到未来在哪里,最美好的年华,却只能用来叹息。

     在认识我和李达之前,末末也恋爱过,当时她隐瞒了她家里的问题。几乎是倒追了那个男生,因为她当时实在太喜欢那个男生了。

     依现在的条件看,那个男生其实挺普通的,远远配不上身材堪比大明星李成敏的末末,但那时候的末末高中刚毕业,从小城市来到省会长沙,那个叫方远的男生,是她生命里唯一一道光。

     方远在一个很小的杂志社当主编,末末应聘的第一份工作就是那家杂志社,小杂志社不比大刊物,门槛很低,也不要求学历,热爱文学加上文字功底不错就可以。

     末末刚入职的时候,月薪只有一千二,刨除房租只剩下几百块,只够吃饭和坐公交车。而那时候的方远,不仅仅是个月入近万元的主编,还是一个在很多大刊物都发表过文章的作家。

    

     那时候的方远在面试末末的时候问她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末末不假思索的回答——被很多人喜欢敬仰和需要的人。

     此后直到辞职,末末都没成为她想成为的那种人。但是也不要紧,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她的梦想已经改变了,她不在在意别人的眼光,她只想成为一个有钱人。

     辞职的原因是因为方远,在知道方远是一名优秀的作家后,末末就陷入了暗恋中。有一次公司聚餐,方远问末末,有没有喜欢的对象,末末说有。方远说喜欢的对象是什么样的。末末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方远多聪明的人,一下子就吃透了末末这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几顿饭,几场电影,几束鲜花,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最初也是美好,末末幻想着自己的家世永远不被人知道,永远和方远相亲相爱下去,可惜几个月后,把钱都花在爱情上,许久没有打钱回去的末末惹恼了家人,哥哥和爸爸杀到公司来催钱,家庭问题再也瞒不住。方远帮末末还了两次钱,最后还是选择了分手。

     真爱始终是抵不过金钱的。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末末把梦想改成了做一个有钱人,只有拥有很多很多的钱,她得能够拥有爱情以及她想要守护的一切。

     刚被方远删除微信的那段时间,末末还不太喜欢,没事还是喜欢给方远发微信,虽然知道对方不可能收到了,但写出来,发出去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情绪的释放。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是单恋,到最后,也还是以单恋收场。

    

    

    3

     离开方远之后,末末就到了我和李达所在的公司,经过了失败和痛苦的洗礼,那个稚嫩的末末,脱掉了白色帆布鞋和牛仔裤,穿上了高跟鞋和丝袜。从不施粉黛,变成了不化妆一小时不出门。

     本身底子就很好的末末一到公司就吸引住了李达的眼光,李达约末末吃饭,怕人说闲话,就叫上了我一起。男女之间,如果第一眼没有看上对方,接下来就很难擦出火花。

     李达第一次约末末的时候还是有一些非分之想的,约了几次之后,加上每次都有我在,那种氛围就变了,从情人局变成了铁哥们局。从我们吃完饭要不要去看一场电影变成了我们都那么熟了你还好意思泡我。

    

     当然,李达没和末末擦出火花,末末也没看上我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她已经不想恋爱了,她只想赚钱,在第三次跟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她就透露了她的家庭情况,她说她没有时间了。再不一夜暴富,就只能被家庭拖入社会底层了。

     末末在公司很努力,我和李达也会在明里暗里帮她。我们所在的是一家出版公司,末末的职务依旧是编辑,李达是发行部的负责人,我是品牌运营部门的负责人。在我们的帮助下,末末编辑策划的第一本书就畅销了,加印了很多次。但出版行业利润微薄,作为编辑,做出一本畅销书,也分不到多少钱。最多是长长见识升个职,扩充下人脉罢了。

     末末升职后不久就跳槽到了一个新媒体公司,然后又从新媒体公司跳槽到了一家影视公司,最后让她发迹的,就是影视项目的开发。

     那是IP最火的时候,几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者,经过末末在网络上的包装和打造之后,摇身一变成了网红段子手,末末再把他们的作品签下来,在出版之前就做成了热门IP,然后以数千万的价格卖给影视公司。也就是两年的时间,末末就积累了几千万积蓄。

     她用那些钱成立了一个公司,做了一款阅读类的APP,后来不断有人投资她,再后来就如前面所说,她成了日进斗金的大老板。我和李达还是苦逼的上班族。

    

    

    4

     最近一次见面的时候我问末末:“每天忙着赚钱,快乐吗?”

     她反问我:“你每天也忙着,但是不赚钱,快乐吗?”

     我无言以对,不管怎么说,相对于我和李达来说,她还是快乐的。但总有人比她更快乐。这个没有什么可比的。

     李达问她:“还喜欢方远吗?”

     她说:“人在没有见识的时候,很容易看到一棵草就以为是参天大树了。等有天真的去过了森林,只会嫌弃自己当年的幼稚,怎么还会对过去恋恋不忘呢。”

    

     “那我们呢,我们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李达接着问。

     “你们在我最艰苦的时候陪伴过我,帮助过我,是我值得珍惜一生的朋友,虽然现在相聚的时候没有那么多了,但情谊一点没有减。”说完,末末举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我也干了一杯,在觥筹交错间,我突然出现了幻觉,时光回到了我和末末刚相识的时候,那时候她说,真想变成你们这样啊,我活得好累。

     一晃数年,我们,倒是想变成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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